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2-01-18 14:07: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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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你们好!

在您辛勤劳作之余,我们欣喜地为您传达一个喜讯:经申报上级批准同意,我县已列入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这是事关全县广大居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好事,是党和国家关注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深入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政策向广大城乡居民作个解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怎样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四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享受政府特殊补贴的重度残疾人需村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村(居)委会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档次的划分:缴费标准以每年100元为一个档次,共10个档次(100元至1000元),最低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100元。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政府给予补贴:对参保缴费人员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补贴。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2、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4559周岁),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3、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1645周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外来人员至今未入本地户籍的是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人员只要不具有当地户籍,不论其在当地实际生活多少年,都不可以参加当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身份证与户口薄不一致或无身份证怎么办:身份证与户口薄不一致以身份证为准。无身证的,当事人须补办身份证,如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安部门办理的,以其在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为准。

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退还或继承:出现下列情形的,参保人的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退还和继承:(1)如果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将终止参保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个人账户(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余额全部退还本人。(2)如果参保人参保缴费及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余额全部退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没有法定继承人和指定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养老基金。

●到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作何处理:到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如果中断缴费,可以补缴吗: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等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自愿补缴,但停缴期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未缴纳养老保险费60周岁后能否享受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未缴纳养老保险费60周岁后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朋友们: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自己参保,寻一份安心。为了您父母晚年幸福,为您自己养老无忧,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请您直接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尽早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养老补贴,晚年能够老有所养,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如您想更详细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请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劳保所咨询,也可以致电县农保局(电话:8522621),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美满,家欢乐,全家幸福!

上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d84fe365a8102d276a22f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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