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及人员安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管理站的管理职能作用,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方便广大群众出行,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结合我区具体实际情况,成立X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方案如下:
一、农村公路管理总站及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分站职责
(一)农村公路管理总站主要职责
1.负责《公路法》和《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宣传工作。
2.负责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精神和政策,负责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区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标准、细则,为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提出依据。
3.负责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4.负责对全区农村公路的保护管理及路政工作。
5.负责协助、检查、督促各镇(街)搞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以及公路绿化、美化、冬季除雪防滑、春季公路翻浆治理、路面病害治理等工作,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邀请招标方案进行初审。
6.负责对项目法人初审。
7.负责对全区农村公路重点养护工程招标进行行政监督。
8.负责组织和督促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9.负责抓好农村公路养护试点、典型的宣传报导。
10.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的统计报表工作和制定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计划及规划工作。
11.负责指导各分站履行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
12.负责督促各镇(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情况,对各镇(街)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
(二)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分站职责
13.负责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与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4.负责制定、编制本镇(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小修计划,定期检查各村公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下月小修保养计划。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d063950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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