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22项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或差额纳税应税行为

发布时间:2019-09-02 12:08: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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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22项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或差额纳税应税行为一、营改增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或差额纳税文件依据【文件依据】1、财税[2016]36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二、营改增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或差额纳税应税行为说明:本文仅包含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或选择适用差额纳税应税行为,未包含其他适用差额纳税应税行为(表格附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3-7、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8、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c0becec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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