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中激励成本的分摊披露示例--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三十一)(1)复习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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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中激励成本的分摊披露示例--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
(三十一

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股份支付交易,本质上属于对职工的激励——职工薪酬,应当在接受职工提供的服务时确认为费用(或资产)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如无相反的证据,应当假定该激励是针对职工已经提供的服务,相应地,应当于授予日确认取得的全部服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应当假设服务在该期间内提供,相应地,应当于服务开始日至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且职工可以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之日的期间内确认取得的服务。“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股份支付,每个批次是否可行权的结果通常是相对独立的,即每一期是否达到可行权条件并不会直接决定其他几期是否能够达到可行权条件,在会计处理时应将其作为几个独立的股份支付计划处理。虽然在第一期内职工并没有提供更多的服务或更为努力地工作,但费用按照行权或解锁的批次计算,将导致前期确认较多的费用front-loaded另外,职工薪酬性质的股权激励费用属于经常性损益。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第十一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第十二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

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
五、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
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其中,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实务案
600315.SH上海家化
《激励计划》中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包括禁售期1年和解锁期3年。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满12个月至48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解锁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f20089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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