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方加工合同
签订合同单位:
甲方: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海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部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就乙方加工甲方木方材料达成此协议。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木方加工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上报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有新工人进场必须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做好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身份证、未上工伤保险人员进场施工。
2、乙方需按时按量完成甲方所委托之事谊,每根两个接头以内,两边刨平,所接木方单价:
单价 规格 | 2.7米 | 3米 | 4米 |
元/根 | 2.8 | 3 | 3.5 |
3、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包括工伤、安全、质量问题),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合同约定,若一方不遵守视为违约。
针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有权向甲乙双方约定的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此约定不对抗天津市地区的人民法院级别管辖之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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