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4 10:48: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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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字[2015]37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3

【实施日期】2015.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5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43

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5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a831141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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