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诗歌赏析

发布时间:2016-08-06 11:59: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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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诗歌赏析

徐志摩(1897-1931),浙江海宁人,1916年赴津京求学,曾师从梁启超。1918年赴美留学,19199月毕业于克拉克大学历史系,19209月获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学位。然而,他放弃了进而取得博士学位的机会,怀着对罗素的崇拜之情,转投英国剑桥。当时他并不知道,由于罗素在战争时期的反战主张早已被剑桥大学除名,所以,当徐志摩好不容易进入剑桥后,突然失去了目标,将所有的才情都转移到了爱情和文学上。同时,剑桥在徐志摩的心中也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情结,一个永远的梦想。将“剑桥”(Cambirdge)称为“康桥”不仅仅是徐志摩在翻译上的独创,而成为了徐志摩诗情的标识。

  徐志摩的诗歌主要收在《志摩的诗》(1925)、《翡冷翠的一夜》(1927,“翡冷翠”,意大利的文化名城,现通译“佛罗伦萨”)、《猛虎集》(1931)和他去世后编辑出版的《云游》(1932)四部诗集中。从徐志摩诗歌写作的时间顺序看,总体上表现出一个明显的趋势:随着理想的越来越渺茫,情绪也变得越来越焦急和消沉。在《志摩的诗》中,诗人的情绪是快乐的,因为他正满怀希望。即使他已经知道,这一理想几乎没有实现的希望,他也要“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向着黑夜加鞭”(《为要寻一个明星》)。正是怀着这样的理想,他在《先生!先生》、《叫化活该》、《谁知道》、《太平景象》等诗中对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表示了人道主义的同情,在《残诗》中,借清朝的末代皇帝被逐后故宫的荒凉景象,感叹了当时国家的破败。到《翡冷翠的一夜》,他的热情几乎完全消退了,剩下的一方面是焦急,一方面则是失望。他曾说:《翡冷翠的一夜》“可以说是我生活上的又一个较大的波折的留痕”(徐志摩:《〈猛虎集〉序》)。《再不见雷峰》借杭州西湖旁雷峰塔的倒掉,发泄了自己对现实的愤慨:“这塔是镇压,这坟是掩埋,镇压还不如掩埋来得痛快!”《大帅》、《“人变兽”》等现实题材的创作,也比《太平景象》中的感情更激烈。但在诗人心中,还保留着那位“学一个海鸥没海波”的“女郎”(《海韵》)。再到《猛虎集》,诗人几乎完全绝望了。不但感叹“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而且爱情诗也堕落到了“得!我再亲你一口:热热的!”(《活该》)这样庸俗的地步。而由于他曾写下“花尽着开可结不成果,思想被主义奸污得苦!”(《秋虫》)以及“青年的血,尤其是滚沸过的心血,是可口的:——他们借着普罗列塔里亚的瓢匙在彼此请呀请的舀着喝”(《西窗》)这样的诗句,更成为了左翼作家批判的对象。

  徐志摩诗歌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对理想的追求,二是对现实的不满,三是对爱情的歌唱。徐志摩曾说:“我的友人多叫我‘理想者’,因为我不开口则已,一开口总是与现实的事理即使不相冲突也难符合的”(徐志摩:《天下本无事》,《晨报副刊》,1923610日)。徐志摩的理想,就是先进文明的资本主义。具体地说,就是“英国工党式”的政治模式。在他的早期诗歌中,可以看到五四时期特有的时代气息和乐观精神,可以看到诗人希望祖国早日摆脱贫穷落后,走向进步繁荣的强烈愿望。徐志摩的一生,就像他在《婴儿》一诗中所说的那样,一直在“盼望着一个伟大的事实出现”,“守候一个馨香的婴儿出世”。因此,对理想的追求,既是徐志摩早期诗歌的主要内容,也是他的诗魂。对现实不满,是因为理想得不到实现,而对爱情的歌唱,又多半是借“情诗”表达的政治理想。因此,徐志摩素有“诗哲”之称。茅盾曾说:“志摩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开代’的诗人”(茅盾:《徐志摩论》,《现代》24期,193212月)。《雪花的快乐》(写于19241230日,最初发表于《现代评论》1925117日出版的16期,后收入《志摩的诗》)是徐志摩早期的一首有名的爱情诗,也是一曲飘在半空中的理想之歌:“假若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中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这朵潇洒的雪花,不去冷寂的幽谷,不去凄清的山麓,也不去荒街,而认清了她要去的花园。从诗人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发展过程来看,他的爱情诗虽然与他的爱情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但也十分明显地寄托着他的政治理想。“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把它当作单纯的情诗看的;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茅盾:《徐志摩论》,《现代》24期,193212月)。雪花的潇洒,正表现了诗人的从容和自信。

徐志摩诗歌在形式上变化多样,既写散文诗,也写自由体诗,当然也写富有建筑美特点的新格律诗。但徐志摩的新格律诗很少有整齐划一的形式,在诗行的排列上,更注重在错落有致的变化中保持整体的谐调,更具现代风格。《为要寻一个明星》是徐志摩诗歌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第一、四行用长句,第二、三行用短句,而三、四行实际上又是一、二行倒装后的重复,而且节节如此。《雪花的快乐》每节的结构更为复杂,但由于它也是节节如此,同时又能做到不露痕迹,表现出诗人非凡的艺术才华。徐志摩诗歌并不刻意追求词藻的绘画美,但富于想象力,又善于驾驭现代汉语中的各种雅俗语言,因此,在文词的使用上也常常表现出“香艳”或“浓艳”的特点,甚至以丑为美,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有着西方现代派诗歌的影响。“香艳”如《她是睡着了》:“看呀,美丽!三春的颜色移上了她的香肌。”《罪与罚(二)》:“肉鲜鲜的引诱”,“鲜艳的沉沦”等;“以丑为美”如更接近他的散文风格的《婴儿》:“她那眼,原来像冬夜池潭里反映着的明星,现在吐露着青黄色的凶焰,眼珠像是烧红的炭火,映射出她灵魂最后的奋斗,她的原来朱红的口唇,现在像是炉底的冷灰。”

  徐志摩诗歌在音乐美方面的贡献最为突出,影响也最为深远。在理论上他将音乐看作是最为重要的诗美因素。他在《诗刊放假》中说:“正如一个人身的秘密是它的血脉的流通,一首诗的秘密也就是它的内含的音节的匀整与浪动。……行数的长短,字句的整齐或不整齐的决定,全得凭你体会到的音节的波动性”。他的作品几乎全部采用当时的口语,就是现在的读者读来也琅琅上口,韵味十足。在这方面,《雪花的快乐》、《沙扬娜拉一首》和《再别康桥》都堪称经典。《沙扬娜拉一首》是音乐美的代表: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沙扬娜拉一首》是组诗《沙扬娜拉》的最后一首。组诗原为18首,写于19245月随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期间,最初收在《志摩的诗》初版本中,诗集再版时,作者删去了前17首。这首只有五行的小诗,充分体现出徐志摩诗歌的婉约之风,虽然带有浓郁的脂粉气,但词藻却并不浓艳,没有用“雪白的肌肤”、“艳红的嘴唇”、“云霞般的和服”等的艳词俗字,而是准确地抓住日本侍女在与客人道别时的一瞬,用“温柔”、“娇羞”、“忧愁”等富有感情色彩的词汇,道出了说不尽的温情,画出了一个侍女动人的形态和神态,特别是最末一句“沙扬娜拉”的款款道出,犹如一幅余音缭绕的娇美图。徐志摩的诗歌形式自由而又都精巧典雅,深得白话新诗的精髓。《沙扬娜拉一首》单看是一首标准的自由体诗,然而,他却用大致相同的形式一口气写了18首,于是,一个新的“格律”形式就诞生了。新旧格律的本质区别在徐志摩诗中表现得最为鲜明。

  《再别康桥》(写作于1928116日访欧归国途中,发表于同年12月的《新月》110期,后收入《猛虎集》)是徐志摩诗歌的代表作,也是其音乐美和运用现代口语的典范。徐志摩是“康桥文化”的膜拜者,“康桥”在他的一生中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他对康桥的留恋之情,似乎也成为了他一生永恒的主题。《康桥西野暮色》和《夜》表现了他对康桥的深情厚意,《康桥再会罢》是康桥情结的集中代表:“康桥,再会罢;/我心头盛满了别离的情绪,/你是我难得的知己,/……归家后我母若问海外交好,/我必首数康桥;”而《再别康桥》则是“康桥系列作品”中最为动情也最为动人的一首。它在平白自然的口语中,奇迹般地写出了无声无泪的惜别之情。在第一节短短的四行里,竟一口气一连用了三个“轻轻的”,而在诗的结尾,又换成了两个“悄悄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可以看出,徐志摩不但善于根据要表达的内容创造不同的形式,而且更善于用不同的手法来创造优美和谐的旋律。《雪花的快乐》表现的“雪梅之恋”的优雅,情调是欢快的;《沙扬娜拉一首》表现的是客人对侍女的留恋,情调是温馨的;《再别康桥》表现的是诗人对心中圣地或者理想的诀别,其情调是无奈的。徐志摩诗歌重视诗的音韵,形成了“自由轻快”的独特风格。他常常交替使用交韵(ABAB)、抱韵(ABBA)、随韵(AABB)等几种韵式,既严格又自然,很有功底。被卞之琳称为徐志摩诗歌在形式上最为完美的《偶然》,就采用了“交韵”的一种变体(AABBA)。这种AB韵交替使用的韵式,对于造成跌宕起伏的节奏效果明显,在中国传统诗歌中并不少见,在西方律诗中更为普遍。徐志摩在诗歌艺术上的追求,开拓了新诗的表现形式,对白话新诗加快艺术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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