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讯通业务教师积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8 11:13: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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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讯通业务教师积分活动的通知

 

为使校讯通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发送家校互动短信积极性、提升家校互动短信内容质量,进而提高业务粘性,现开展教师积分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

2014120143月。

二、积分规则:

1、通知类短信:1/条。

2、成绩类短信:2/条。

3、评语类短信:3/条。

4、家长上行短信:4/条。

5、回复家长上行短信:5/条。

积分以平台调取数据为准,教师可使用自有账号登陆平台进行积分查询。

三、积分奖励

每季度末以电子消费劵形式奖励,下发至平台绑定教师手机号码,具体如下:

60——100分:奖励50元电子消费券或礼品。

101——200分:奖励100元电子消费券或礼品。

201——400分:奖励200元电子消费券或礼品。

401——600分:奖励300元电子消费券或礼品。

601——800分:奖励400元电子消费券或礼品。

801——1000分:奖励500元电子消费券或礼品。

1000分以上:奖励600元电子消费券或礼品。

教师所在班级收费客户数需大于20人,否则不予奖励。积分奖励周期为一季度,兑换后清零。

四、市公司职责

1、平台积分规则维护。

2、期末积分统计、兑换、清零。

五、县市公司职责:

1、联合SI对接入学校教师进行宣传,引导教师发送高质量、个性化短信。

2、完善平台教师资料,便于积分制度施行。

3、向教师及SI明确可使用电子消费券或礼品商铺。

 

本次教师积分活动旨在提高教师发送家校互动短信积极性、提高短信内容质量、提升业务价值。各县市分公司应联合SI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引导教师发送家校互动短信,保障业务健康长久发展。

 

班主任老师:发送作业通知、辅导、老师评语、其他通知类信息月大于20条的,班级收费客户开通率40%以上(不低于20人,月奖励50元话费,班级收费客户开通率60%以上(收费客户不低于35人),月奖励70元话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8b4a716915f804d2b16c1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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