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26 01:55: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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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标准
基本饮食:对营养素的种类、摄入量不做限定性调整的一种饮食,适合于一般病人的饮食需求(基本饮食是其他 饮食的基础,是医院中一切膳食的基本形式,其他各种膳食的均由四种基本膳食变化而来)
饮食种类 适用范围 饮食原则 用法
普通饮食
不需限制饮食者,消化功能正常,体营养均衡,美观可口,易消化,避免 每日三餐,蛋白质约70-90g/d总热能
9.5-11MI/d 每日3-4餐,蛋白质70g/d总热量为
85-95MI/d 温基本正常,病情较轻或疾病恢复期 刺激性食物
消分功能差,咀嚼不便者(老人、幼营养均衡,食物碎烂,软易消化,如儿)口腔疾患及术后恢复者及低热病 软饭、面条、切碎煮熟的肉和菜等,
消化功能不良,发热、咀嚼不便、口 腔疾患及术后病人
少油炸油腻、少粗纤维及刺激性食物 少食多餐,易于咀嚼、吞咽和消化,营养丰富的饮食,如鸡蛋羹、米粥、 面条、肉末、豆腐
一切食物呈流体,易吞咽,易消化,无刺激性、如乳类、豆浆、米汤、藕 粉、肉汁、菜汁、果汁等
软质饮食
半流质饮食
每日5-6餐,蛋白质约50-70g/d总热 量为65-85MI/d 流质饮食
高热、病情危重、口腔疾患、大手术 后、急性消化道疾患等
每日6-7餐,每次200-300ml,蛋白质 40-50g/d,总热量为35-50MI/d

治疗饮食: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根据病情的需要,适当的调整热能和营养素,以达到辅助治疗或治疗目的的一种 饮食。
饮食种类 适用范围 饮食原则及用法
高热能饮食
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加餐2次,可进食牛奶、用于热能消耗较高的病人,如甲状腺功能亢
豆浆、鸡蛋、蛋糕、巧克力及甜食等,总热
进、大面积烧伤、结核病及产妇等
能约为125MI/d 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增加富含蛋白质的食长期消耗性疾病,如结核、恶性肿瘤、甲状
物,如肉类、鱼类、蛋类、乳类、豆类等,腺功能亢进、营养不良、贫血、大面积烧伤、蛋白质供给量为1.5-2g/kg.d每日总量不超
肾病综合征、低蛋白血症、孕妇、乳母等
120g,总热量为105-125MI/d 为维持正常热能供给,可我补充蔬菜和含糖
高的食物,成人饮食中的蛋白质不超过限制蛋白质摄入量者,如急性肾炎、尿毒症、
40g/d,视病情可酌情减少至20-30g/d,肾功肝性昏迷等
能不全的病人应多摄入动物蛋白,忌用豆制品,而肝性昏迷的病人应有植物性蛋白为主
高蛋白饮食
低蛋白饮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8a34b53960590c69fc37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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