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作文,一种有意义的写作体验作者:徐杰来源:《新作文·中学作文教学研究》2015年第08期
长期以来,我们很多语文老师,在作文教学过程中,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当作一个指令者、评价者和指导者,那种主动“试水写作”,体验写作过程,发现和选择写作训练的重点难点的尝试,总是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更有甚者为自己在写作中的“缺位”辩护,且理直气壮,他们的理由是:游泳冠军的教练,未必一定会游泳。我们先不说“不会游泳的游泳教练”究竟有多少,但即使果真有这样的情况,这个“不会游泳”的教练也一定是“懂游泳”的,更是“懂游泳训练”的。
这样说来,只有“懂写作”的语文教师,才能更好地“教写作”,而下水文的写作,应该是实现“懂写作”的有效途径之一。
目前,不少一线语文教师对于“下水作文”,还存在一些误解。
误解之一:下水作文,教师必须基于学生的生活实践。其实,写作,就是写生活,写对生活的发现、感受和思考,每个写作者都必须基于自己的生活体验来写作,任何矮化或拔高生活体验的写作,都是违背写作基本规律的。教师的阅历、阅读积累、写作经验都要高于学生,所以教师的下水作文,在选材和立意上应该体现“他”的作文的个性和水准,下水,是体验,不是“代言”。
误解之二:下水作文,教师的习作语言要有“学生味”。其实,写下水作文,本身就是一次个性化的写作体验,肯定不是对学生写作语言的“仿写”。除了特定的句段仿写,一般情况下,下水的体验主要在“写作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而不是写作语言的模仿。换言之,教师在下水作文时,如果教师在语言运用上刻意“装嫩”,那不但是为难自己(因为难学),写出来的文章也必然是别扭的(因为学不像)。
误解之三:教师写下水作文,是为了拿来给学生示范。我以为,用于学生写作指导的“示范”,最好是来源于学生的写作实践,因为这是“身边的榜样”,这是“可以学到的方法”,动辄用名家名篇来“吓唬”学生,用教师的作文来PK学生,这本来就不是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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