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处行业概况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软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地方各级信息
产业管理部门,部分下游应用行业主管部门包括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中国软
件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 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订本 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 业发展。
本行业的行业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受信息产业部委 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 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订立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 提高行业自律性;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 以及本行业的推荐性标准等;作为企业代表与政府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协调,向
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意见。
本行业的民间社团是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宣传中国政府 有关的方针、政策、策略及法规,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政策、 技术及建议等;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侵害他人知 识产权,积极组织行业企业做好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的申诉、应诉等相关 工作;开展行业的自律工作,促进和制订行约行规,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及完 善;为行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分析和研究行业产业及产量状况, 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市 场导向、产业导向以及政策导向等相关工作。
目前,我国软件企业认证和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信部。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 记中心。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实行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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