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中型食品安全示范企业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02 16:58:5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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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中型食品安全示范企业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鼓励各相关协会积极参与推荐。第三条陕西省食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标准(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且连续生产3年以上;(二)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CFDAB/T0303.22018)规定,从业人员大于300人或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四)食品生产风险等级评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在10分以下;(五)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A级;(六)近两年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且未出现风险监测不合格项目;
(七)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现场检查得分率90%以上;(八)在质量控制、创新能力、检验检测、企业形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大中型食品生产安全示范企业考核评分表》(附件1)得分在90分以上。第四条陕西省食品经营(销售)示范企业评选标准(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二)从业人员大于100人且营业收入大于5000万元;(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四)食品经营风险等级评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10分以下;(五)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A级;(六)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食品安全投诉纠纷,件件有落实;(七)在质量控制、创新能力、检验检测、经营场所面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大中型食品经营安全示范企业考核评分表》(附件2)得分在90分以上。第五条陕西省食品经营(餐饮)示范企业评选标准(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455866249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9a.html

《陕西省大中型食品安全示范企业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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