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焚书坑儒故事

发布时间:2019-04-26 20:48: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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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焚书坑儒故事

秦始皇焚书坑儒留下千古骂名,给人看为大暴君,那你知道史记焚书坑儒故事吗?下面是 给大家分享的史记焚书坑儒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秦始皇统一天下称帝后,又打败了强大的匈奴,非常高兴。就吩咐犒赏三军,大宴群臣。席间,有个博士说道:“殷、周两朝的王位传了一千多年,是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得到各地诸侯辅佐的缘故。如今陛下有了天下,皇室子弟却都是普通人。一旦出了事,靠谁来援救呢?凡事都效法古代才能长久。”

丞相李斯马上接着说:“黄帝等五帝办事不相重复,夏、商、周三代制度也不因袭守旧,所以能兴旺安定,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而是因为时代不同,不能不有所改变。如今陛下开创了大业,建立了万世功业,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现在天下太平,法令统一,百姓理应好好经商,种田,儒生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但是,就是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他们纠集起来,向百姓造谣,制造混乱,如果不禁止这种风气,皇帝的权威就会降落。为此,我请陛下下达一个法令:凡不是秦国记载的历史,都把它焚烧掉,凡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典籍,包括藏有的《诗》、《书》、诸子百家的著作,由官府人员全部集中起来,堆在一起烧掉。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诗》和《书》的,处以死刑;凡是引用古书反对时政的,全族处死。官吏有知情不检举的,与犯人同罪。法令下达后30天内不把这些书交出来焚烧的,处以黥刑,并罚四年劳役。医药、算卦、种植等方面的书,可以不焚烧。”

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议,命他起草法令。不久,就公布了焚书的法令。

当时,秦始皇正在寻找所谓长生不老之药,结果花了许多钱财,还是没能弄到。后来,他又听信了专搞迷信的侯生与卢生两人的谎言,让他们再去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这两人知道不可能找到这种仙药,私下议论说:“始皇帝的为人,残暴专横,自以为是。他出身于诸侯,并吞天下后,为所欲为,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他喜欢用刑罚、杀戮来树立威信。大家唯恐获罪,只图保持俸禄官位,无人敢效忠进谏。秦法规定,一个人不能兼有两种以上的方技:如果方技试验无效,往往要处死。观测天象的多达30人,都是很好的读书人。他们害怕触犯忌讳,只是一味奉承,不敢直言他的过失……

两人合计了好久,最后决定逃走。秦始皇知道后大怒道:“卢生等人我很信任他们,还赐给他们许多东西,如今却说我的坏话并逃跑,在咸阳的许多儒生,我派人侦察下来,他们中有的竟在散布妖言,惑乱百姓,真是可恶!

于是,秦始皇让御史对所有的儒生都进行考察审问,又让儒生们互相检举揭发。他亲自圈定把违犯禁条的460多人全部活埋在咸阳。

后来,人们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形成了“焚书坑儒”这条成语。

焚书坑儒的记载焚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焚书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坑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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