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大选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30 06:31: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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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大选制度

英国的大选制度

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议会下院是代议制民主的标志。英国大选就是指议会下院议员的选举,在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执政党。

基本制度如下:

(一)选举人资格。英国实施普选权,凡年满18周岁的英公民及在英居住的爱尔兰和英联邦成员国公民皆享有选举权,但下列人等除外:英国上院议员、服刑中的犯人、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5年内在选举中有违法行为者、选举前未进行选民登记者。

(二)被选举人资格。年满21周岁的英国公民及在英国居住的爱尔兰和英联邦成员国公民,经某选区选民1人提议,1人附议,8人联署,就可成为议员候选人。但下列人等除外:贵族、教士、精神病人、未偿清债务的破产者、文官、军人、警察、法官、服刑1年以上的犯人,曾舞弊或其代理人曾舞弊者5年内不得再次成为候选人,10年内不得在原选区成为候选人。候选人须交纳保证金500英镑,如所获选票不足选区全部选票的5%,保证金归政府所有。

(三)选区制度。实行小选区制,又称“单选区制”,即每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代表。英国目前共划分为659个选区。四个议会划界委员会分别负责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地区的选区划界工作,划界工作每8—12年进行一次。法律规定:苏格兰至少应有71个选区,威尔士至少35个,北爱尔兰可有16个。

(四)计票方法。实行简单多数制,即在一个选区中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五)选举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五年举行一轮大选,但首相可视形势需要建议女王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法定竞选期为23天,从解散议会令宣布之日起,到投票日晚10点止。

(六)竞选管理。全国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大选。地方政府负责本地的议员选举。每一选区所在地政府指派一名官员担任选举报告官,具体组织管理本选区的选举活动。

(七)竞选活动。各政党必须在推举议员候选人前向选举委员会注册。竞选由各党组织、各党领袖和议员候选人向选民介绍本党竞选政纲及本人承诺。每个候选人的竞选经费最高限额为4965英镑,外加每个选民4.2便士(城镇选区)或5.6便士(郡选区)。各政党在大选中的最高支出限定为1977万镑,并有义务公布5000镑以上的政治捐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3f9ac15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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