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子标书系统培训资料(招标、投标)

发布时间:2011-06-15 16:24:5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系统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目 录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郑建〔201181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活动,遏制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发生,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网上报名制度

  所有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本企业的身份验证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通过郑州建设信息网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二、大力推行资格后审

  在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中推行资格后审,严格控制资格预审。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投资量巨大的项目确需实行资格预审的,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资格预审一般采用合格制,只要满足资格预审条件,通过符合性审查、强制性标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均应通过资格预审,不得限制通过预审投标人的数量;特殊项目确需实行有限数量制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当书面告知其不合格的原因。

  三、实行无招标人评委评标制

  国有投资工程的评标工作,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与评标,应当全部由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担任。对于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在评标前就项目情况向评标委员会做出说明,但不得向评标专家暗示或发表倾向于某一投标人的意见。

  四、规范评标现场管理

  评标期间,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前将评标所需的各种表格、电子文档交评标区工作人员。各级监督人员进入视频监控室,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控。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独立评审,不得相互讨论和询问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切实负起责任,组织评标专家依法按程序评标,并对评标记录和数据进行复核、编写评标报告。

  五、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

  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专户管理和本息退还制度。由交易中心设立专用账户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及保管等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和退还;若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从投标人一般账户中缴纳和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严格控制综合评估评标办法的使用

  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应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积极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办法,严格限制综合评估评标办法的使用。凡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对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项目,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办法;特殊项目确需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加强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严格评标专家的准入、清出,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信用档案管理。建立评标记录(评标报告)抽查制度,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记录(评标报告)及评审过程中的各项记录进行抽查和评价,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徇私舞弊、不按规定评标、违反回避规定、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评标专家,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或向社会公布,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手册制度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信用手册制度,及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实行招标代理项目责任制,加强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行为监管,在招标代理业务办理过程中,不得私自更换项目组人员。对招标代理项目组负责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私自更换项目组人员和从业人员、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挂靠、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并将在《信用手册》中记录予以公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业务后的行为管理,严格按规定对项目的代理质量进行评价,并将在《信用手册》中记录其评价意见。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签订招标代理合同、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进行无序竞争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进程

  积极探索网络招标、电子招标,加快“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建设和推行工作。尽快实现招标文件的网上备案、发售(下载),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上传),网上开标,评标专家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降低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促进招投标活动的“阳光运作”。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郑建文〔201146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有关单位:

  为预防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环节排斥潜在投标人,简化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名办事程序,提高招投标信息化管理水平,现就网上投标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151日起,凡在市建委工程招投标监管处进行核准备案的招标项目,一律采用网上投标报名的形式进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组织现场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投标报名相关材料。

  二、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投标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本企业身份验证锁,在投标报名有效期限内,通过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三、企业身份验证锁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办理。企业获取身份验证锁后,应将本企业及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信息及主要技术人员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信息,录入“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数据库中,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上确认。

  四、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的操作方式:插入身份验证锁→登陆“郑州建设信息网”→选择预报名的工程项目→点击“报名”→填写投标报名相关信息→点击“保存”→网上报名完成→打印报名回执单。

  五、对于首次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与投标活动的外地潜在投标人,尚未办理进豫(进郑)备案事宜的,可向工程招投标监管处提供符合拟报名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资格)条件的资料原件,经确认后按程序获取身份验证锁,并在投标报名期限内先行完成网上投标报名操作,但须在开标前完成进豫(进郑)备案。

  六、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参与,潜在投标人应持身份验证锁及时更新、维护本企业数据库信息,并即时查验确认情况。如因数据库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本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七、企业如不慎遗失或损坏身份验证锁的,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并提交遗失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申请补办。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八、51日前企业应当完成身份验证锁办理及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设工程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郑建文〔201145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节约招标投标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我委组织开发了“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现决定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有投资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1151日起,凡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的国有投资工程施工招标,一律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纸),并报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三、投标人通过郑州建设信息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和电子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标书商务标内容时,必须符合《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豫建标定[2010]2)的要求。

  五、投标人应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和U盘的方式,与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直接打印生成,以保证纸质投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

  六、开标时,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按开标程序导入电子开标系统。如电子投标文件(光盘、U盘)能正常读取导入,U盘在开标后退还投标人;如均无法正常读取导入,按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处理,光盘、U盘不予退还,并由交易中心存档。

  开标结束后,开标记录表通过电子开标系统生成打印,并签字确认。

  七、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通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独立评审。

  评标结束后,评标报告(包括评标记录相关表格),通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动汇总,打印后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八、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网络中断、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其它不可抗力情形,导致电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经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确认无法短时间消除的,可直接采用纸质标书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电子标书编制过程中,如遇到电子标书编制系统的软件操作问题时,可通过热线电话(0371—67172619)、客服QQ1580735525)方式进行咨询。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业务培训的

郑建文〔201148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施工企业)、评标专家,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将于201151日起投入试运行。为确保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举办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业务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业务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每单位限定在3—5人;

  2.投标人(施工企业)的经营负责人、招投标业务经办人;

  3.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的所有评标专家成员。

  二、培训内容

  1.新的评标办法文件的内容解读;

  2.网上报名系统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3.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软件使用操作及注意事项,包括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开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的程序操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1.培训时间:2011423日至430日(采取集中授课、分期分批进行,每期培训为期1天);

  2.培训地点: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四楼会议室(淮河西路39号);

  3.培训费用:100/人(含资料、场地、师资等费用)。

  四、有关说明

  1.此次培训工作,由市建委工程招投标监管处牵头组织。其中,评标办法等相关政策由文件起草参与者进行讲解,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使用操作由软件开发编程技术人员进行讲解。

  2.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填写《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培训报名表》,并于2011420日前报送至委工程招投标监管处(1506房间)。上课具体时间将在报名时根据报名先后顺序予以确定。

  3.此次培训内容涉及今后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业务,请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

  4.联系电话:67885515;联系人:郎继斌。

  

  附件: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培训报名表(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

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建文〔201149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招标代理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制定《郑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投标监管处联系。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郑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了维护招标代理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及时核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建〔2007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过程中出现下列不良行为时,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工作过程中存在失误、差错或者出具的文件内容不全、质量低劣等表现;

(三)拒绝接受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或者不配合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调查、工作检查等行为。

四、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系指以分值量化显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合同履约等情况综合信息的记录。

五、每一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基准分值为100分,当其有不良信息的,其诚信分值按《招标代理机构不良信息扣分标准》予以扣分。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和调整扣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生的不良行为,在《招标代理机构不良信息扣分标准》中未列举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归入相近的类别以登记和记分。

六、当不良信息记录期满,其所扣分值自行恢复。未自行恢复或记录有误的,当事人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确认后及时更正。

七、诚信分值的分类及相应管理措施

(一)企业诚信分值高于95(95),列入AAA级信用等级,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将以支持企业发展为主,鼓励其做大、创优。

(二)当企业诚信分值低于95分,高于90(90),列入AA级信用等级,该企业应当自查、学习、整改,同时自动被列入行政监督部门帮扶企业名单。

(三)当企业诚信分值低于90分,高于75(75),列入A级信用等级,该企业应当自查、学习、整改,同时自动被列入行政监督部门重点监督企业名单。

(四)当诚信分值低于75分,列入B级信用等级,依法责令整改,由招标代理行政许可机关对其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重新审查,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整改合格后方可承接新的招标代理业务。

八、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网上管理系统中查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不良信息扣分情况,作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参考,不宜选择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没有列入的和已经列入B级信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但依法责令整改已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除外。

九、本办法从201151日起实行。

十、本办法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通知

郑建文〔201116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行为,保障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进入中心的所有建设工程交易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中心是由市政府设立,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见证等服务的专业机构,对进入中心的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秩序进行管理。

  第四条 在中心进行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中心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交易市场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第六条 中心具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有形市场建设和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负责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负责建立入场交易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公示中标结果等服务程序,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配套服务;

  (四)负责进场交易活动有关资料、原始记录的保存;

  (五)负责有形市场计算机系统和信息网建设、管理等。

  第七条 中心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设施,包括交易登记服务窗口、信息发布区、开标服务区、封闭评标区、商务服务区和交易信息系统等。具有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场地服务、见证服务等服务功能。

第八条 中心按照职能和接受委托,对进入中心的交易项目登记、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投标报名(邀请投标人)、资格预审场地安排、资格预审专家抽取、招标文件发放、投标文件递交、开评标场地安排、评标专家抽取、中标结果公示、交易资料存档等关键环节提供交易服务,实行流程控制。

第三章 交易程序和办事须知

  第九条 交易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易项目信息登记;

  (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三)安排投标报名(邀请投标人);

  (四)安排资格预审场地和评审专家抽取;

  (五)招标文件发放和投标文件接收;

  (六)安排开评标场地;

  (七)评标专家抽取;

  (八)开标、评标;

  (九)评标资料临时存放;

  (十)公示中标结果信息;

  (十一)出示交易凭证;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赋予的其他程序。

  第十条 进场交易项目依法需要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应当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交易主体各方在进场交易活动中,应对所提供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交易项目信息登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招标核准审批手续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三)《进场交易登记表》;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公告正式文本(含电子文档),中心负责在中心网站和交易系统上发布。

依规同时必须在其它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并确保发布内容一致。

  第十三条 投标报名(邀请投标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公告(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在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和公告(邀请书)指定地点受理。

投标报名截止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心的投标报名处,派专人集中受理投标报名。

  第十四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持资格预审文件正式文本或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提出申请安排活动场地。资格预审结束后,应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抄送中心存档。

资格预审的评审专家抽取,依照评标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发放和投标文件接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中心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申请,安排相关活动场地。

  第十六条安排开评标场地,应在招标文件正式文本和投标人确定之后进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提出场地安排申请,中心即时予以安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开标时间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中心,并另行安排活动场地。

  第十七条评标专家抽取,一般应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心的评标专家计算机随机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进行。

  评标专家抽取前,招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评标专家抽取委托书及抽取人身份证明;

  (二)《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专家抽取结束后,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应在评标专家抽取清单上签字。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抽取、补充抽取或其他方式抽取的,应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室,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于开标前到达开标室,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协助下,做好开标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与开标人员应在开标前按秩序进入开标室,并按指定位置就座。未经批准,不得携带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等设备进入;

  (三)开标期间,所有人员应当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静音状态,严禁吸烟或随意出入,不得大声喧哗;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当征得主持人同意后发言;

  (四)遵守开标纪律和开标室管理制度,不得扰乱正常开标秩序。

  开标结束后,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协助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所有开标资料,及时运送至评标区。

  第十九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中心设立封闭评标区,对参与评标人员实行出入登记,与评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参与评标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讯工具应当放入中心专用寄存箱,不得带入评标区;

  (二)评标专家持评标IC卡刷卡识别身份后,按系统提示进入指定评标室;依法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评标过程中不得从事与评标无关的活动,不得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三)其他人员应持中心发放的有效证件参与评标活动,不得随意进入其他评标室或擅自离开评标区;

  (四)评标期间,如需向投标人进行资格(资质)验证,或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应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按有关规定有序进行。严禁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直接接触;

  (五)遵守评标纪律和评标区管理制度,不得扰乱正常评标秩序。

  第二十条评标资料临时存放,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参与监标监督的部门实施监督,中心提供见证服务。

  评标活动结束后,评标资料应及时封存在评标区设置的临时存放柜,待中标公示结束后,方可取回封存资料。

  第二十一条 公示中标结果信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文本,中心负责即时在中心网站和交易系统上发布。

依规同时必须在其它指定媒体公示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并确保发布内容一致。

  第二十二条交易活动结束后,中心向招标人出具进场交易凭证。

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中心建立交易信息管理系统。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首次进场交易的,应提交企业及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信息及主要人员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等,并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中心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交易活动主要环节(资格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第二十五条 在交易活动中,交易主体各方如有以下行为,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劝诫、警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一)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

  (二)转借、涂改、伪造场内有效证件的;

  (三)私自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的;

  (四)在评标区从事与评标无关活动的;

  (五)私自带走与评标有关资料的;

  (六)擅自离开评标区的;

  (七)恶意损坏交易设施、设备的;

  (八)其它干扰正常交易秩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以上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心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的,将根据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自201141日起施行。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严禁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

及挂靠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

郑建〔20118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建设局,郑东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止工程建设中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下列行为属转包行为

  (一)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的;

  (二)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的;

  (三)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未派出项目管理班子或其技术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转包建设工程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

  三、下列行为属挂靠行为

  (一)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的;

  (二)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的;

  (三)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或无统一的财务管理的;

  (四)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四、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办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手续,监督和制止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应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单位不得将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合同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

  (三)建设单位不得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明招暗定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转包工程或挂靠施工。

  (四)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五)建设单位不得就同一建设工程与施工单位签定、执行与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的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工程承包合同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应当汇至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不得汇至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其他帐户。

  五、严格落实施工企业的责任

  (一)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二)施工企业不得就同一建设工程与建设单位签定、执行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的工程承包合同。

  (三)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就其承包的工程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应当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并督促分包单位依法办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手续,监督和制止分包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发现分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五)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完成;专业承包企业不得再次实施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六、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

  (一)招标文件应当载明限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条款,明确要求投标人作出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承诺和违反承诺的处理办法。

  (二)投标报名时,报名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及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所有证照上的单位名称都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三)所有建设工程中标单位,都要向行业主管部门递交不转包、违法分包,不使用挂靠队伍的承诺书。

  (四)实行中标项目建造师押证管理制度。中标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必须押在招投标监管机构,待工程验收并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还。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可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原中标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七、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一)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班子作出调整;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施工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承接工程;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资质等级证书,驱逐出我市建筑市场。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串通转包工程、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任何人都有权监督、检举,行业主管部门对检举应当受理、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

  (五)行业主管部门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监管不力或知情不报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八、本通知自2011215日起施行。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第一章
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要求

一、运行环境

1、硬件设备要求:

处理器CPUPentium4  1.8GHz以上

内存:512MB以上

硬盘:可用硬盘空间不少于500MB

显示器:VGASVGATVGA等彩色显示器,分辨率建议使用1024×76824位真彩

输出设备:各种打印机

2、操作系统要求:

操作系统:简体中文版Microsoft Windows 2000/XP/2003/Vista/Windows7

3工具软件: Adobe Acrobat 9(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用于浏览技术标标书文件;光盘刻录软件,在电子标书刻录时使用。

4浏览器:使用Internet Explorer6.0以上版本

二、系统使用要求

1、招标人、投标人已经有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企业身份验证锁;

2、招标人、投标人各方使用的软件系统可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下载。

3、当第一次运行本系统时,必须连接Internet,需要对企业身份验证锁进行验证。

4、当系统有新版本时,电脑已经连接Internet,系统会自动检查到新版本并提示招标人、投标人下载安装新版本的软件系统,请使用人及时下载并安装新版本的系统:

5、如电脑没有连接Internet或网络不通,系统会自动提示招标人、投标人进行确认,请使用人及时下载,并安装新的系统版本:

第二章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指南

招标人作为建设项目的发起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最关键的工作莫过于提供一份完整、有针对性、具备完善、合理、有保护性的招标文件,这也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基础。招标文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投标的成败。一份好的招标文件应该从工程的特性、招标人的需求、招投标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中标后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工程价款结算和调整、交付使用以及后续维护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些方面全面并且相互关联进行考虑,编制适合拟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在保证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保护招标人的利益。

一、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备案要求

电子招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格式为*.ZBJ的文件,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是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格式;三是图纸(电子版)。电子标书编制系统通过“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网站下载,格式文件(*.ZBS*.ZBJ)必须是经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

电子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可通过“郑州建设信息网”相关链接上传,或将电子招标文件刻录成光盘(U盘)提交。如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或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出变更的,则需重新制作与之对应的格式文件(*.ZBS*.ZBJ),并按要求重新备案,同时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变更补充说明,以明示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来编制投标文件。刻录电子招标文件,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2000/Windows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请勿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以避免因格式不兼容而造成的光盘无法读取。

二、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

1、系统的安装

在编制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前首先应安装《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系统的安装方法如下:

系统采用智能化的安装引擎,因此安装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在系统的提示下,直接点【下一步】操作即可。

1)首安装方法

招标人首次使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时,双击“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当安装向导进度条填充满后,将进入安装的正式界面。

按照屏幕提示单击【下一步】

进入软件系统许可协议窗口,单击【是】

进入选择安装路径窗口,用户可以点击【浏览】按钮,更改安装路径,将系统安装到其他目录下,单击【下一步】即可将系统安装到您的计算机当中。建议使用默认路径进行系统安装

在系统安装过程中,会自动弹出让用户安装Microsoft Save as PDF or XPS Add-in for 2007 Microsoft Office programs插件,这时,需要选择【□Click here to accept the Microsoft Software License Terms】,然后单击【Continue

继续按照安装提示安装软件系统,安装完成会弹出提示窗口点击【完成】。

2)更新系统版本安装方法

如招标人所使用的计算机中已安装有《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只是需要更新为最新版本,然后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删除所有已安装的组件】。

然后单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您想完全删除选中的应用程序及所有组件吗?”,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删除以前的安装程序,单击【完成】。

系统的原程序删除完成后,再次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EXE”文件,按照安装提示,像首次使用系统安装方法完全相同的步骤进行,直至安装完毕。

【温馨提示】

执行删除操作时,只是删除了安装在计算机中的系统程序文件,并不会删除已经在系统中所做的工程文件,无须担心数据的丢失。

2、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的内容组成

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的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1)工程信息摘要:填写工程基本信息,设置评标办法和权重;

2)招标文件:以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基础,以“填空”的方式书写相应的内容,范本内容自动锁定,不允许进行修改。这样可以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标准和严谨性,同时便于投标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查看与沟通;

3)评审项目: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所需要评审的内容、标准和分值。


3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流程及各流程主要工作内容

4、 招标人编制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操作方法

第一步:新建招标文件

启动系统后通过工程向导中的【新建】功能,开始编制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

选择新建【新建】后,系统会进入到编制招标工程项目窗口,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

1、项目基本情况:名称和地点;

2、招标人信息:输入相关招标人的信息;

3、招标代理机构:输入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5、评标方法: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第二步:填写招标文件内容

在新建工程时系统已经所选择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调入,且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了锁定,编制人只需要选择示范文件相应目录,在右侧窗口中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需要输入内容的空格中填写即可。

第三步:填写评审项目内容

在“评审项目”页签,招标人可根据相应的项目填写相应的评审标准和分值。

第四步:生成电子招标文件

生成电子标书前,需要先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工程文件,然后点击系统中的【生成电子标书】按扭,选择招标文件输出的路径即可。因为系统要把所有内容转成PDF格式,根据电脑的配置不同,生成时间略有长短,在生成过程不要做其他操作,请等待系统弹出签名对话框。

生成的技术标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J,这个文件就是要提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的文件。同时,系统会自动打开生成后的电子技术标招标文件,供招标人进行查看。

【温馨提示】

1、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前,需要对工程文件进行保存。

2、标书生成过程中,建议不要操作计算机,以免引起数据丢失;

3、工程文件保存的格式为:*.QZB,而生成后的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的文件格式为:*.ZBJ,工程文件是可再次打开编辑的文件,而生成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只可以查看,不可以再进行任何修改,请不要将两者混淆。

4、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在生成时内部转换成了PDF文件格式,需要通过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查看工具V7进行查看

第五步:查看电子招标文件

标书生成后,一定要通过系统提供的【查看电子标书】功能,对生成后的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即*.ZBJ格式文件)进行查看,以保证内容的正确性及完整性

【温馨提示】

查看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过程中如发现某些内容填写有误,应回到系统中修改相应的内容,然后再重新生成招标文件

第七步:打印招标文件

打印纸质文件时,点击【查看电子标书】功能按扭,在“招标文件”页签,点【右键】选择【打印】即可。

至此我们就完成了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将生成后的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ZBJ)提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即可。

【温馨提示】

如审查备案未通过,直接在系统中打开原工程文件(格式为*.QZB,修改需要调整的内容,然后重新生成即可。

三、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

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其实就是将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转换生成符合计算机自动评标系统要求的电子文件的过程。所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应的要求。因此招标人在使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进行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时,应对《计价规范》的相关内容熟悉和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最终提交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完善性。

1、系统的安装

在编制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前应首先应安装《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系统的安装方法如下:

系统采用智能化的安装引擎,因此安装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在系统的提示下,直接点【下一步】操作即可。

(1) 安装方法:

投标人首次使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时,双击“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当安装向导进度条填充满后,将进入安装的正式界面。

按照屏幕提示单击【下一步】

进入软件系统许可协议窗口,单击【是】

进入选择安装路径窗口,用户可以点击【浏览】按钮,更改安装路径,将系统安装到其他目录下,单击【下一步】即可将系统安装到您的计算机当中。建议按照默认路径进行系统安装

继续按照安装提示安装软件系统,安装完成会弹出提示窗口点击【完成】。

(2) 更新系统版本安装方法:

如招标人所使用的计算机中已安装有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只是需要更新为最新版本,然后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删除所有已安装的组件】。

然后单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您想完全删除选中的应用程序及所有组件吗?”,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删除以前的安装程序,单击【完成】。

系统的原程序删除完成后,再次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EXE”文件,按照安装提示,像首次安装方法完全相同的步骤进行系统安装,直至安装完毕。

【温馨提示】

执行删除操作时,只是删除了安装在计算机中的系统程序文件,并不会删除已经在系统中所做的工程文件,无须担心数据的丢失。


2、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流程及各流程主要工作内容

3、招标人编制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操作方法

第一步:新建招标文件

系统启动后会直接进入【工程向导】页面,【工程向导】页面分为【新建工程】和【打开工程】两个页签,将引导使用者新建一个工程文件或者是打开一个现有的工程文件。

点击【新建招标】即可建立一个新的文件,新建文件后系统会自动进入【标书结构管理】页面。

第二步:标书结构管理

在进行商务标招标文件编制前,首先需要对标书的结构进行划分。一般情况一个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每个单项工程又是由若干个单位工程来组成的。而在编制商务标招标文件的过程当中是按照不同的单位工程分别来进行编制的。

在【标书结构管理】页面对当前工程的标书结构进行划分,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设置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

【温馨提示】

如果招标人是通过导入符合《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接口文件*.YDB,且在计价软件中已建立好标书结构,在此可不再重复建立,导入招标接口文件数据后系统会自动创建标书结构。

标书结构划分好后就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招标文件文件内容的编制了。选中其中的单位工程,点击“关闭”即可进入招标文件编制主界面了。

第三步: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量清单就是在商务标招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构建标准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为方便不同的招标人使用本系统,系统提供了以下两种编制方式,招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来完成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建议使用第一种方法)

1、从数据交换文件导入:招标人可将符合《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简称:数据交换规范)要求计价软件所生成的接口文件(格式*.YDB)导入;

商务标招标文件编制系统与计价软件之间的数据交换流程如下图所示:

2、直接编制工程量清单:商务标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本身具有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功能,招标人也可以利用本系统直接来编制工程量清单。

两种不同的方式操作如下:

1)从数据交换文件导入

点击工具条上的按钮,选择【导入河南省数据交换文件(*.YDB】,选择使用计价软件所生成的接口文件(*.YDB),弹出对话框(如图)

【温馨提示】

如果在导入数据交换文件之前,系统中已经存在有工程量清单,导入数据交换文件后将删除原有数据,请谨慎操作!

确定要导入后,点击【是】,弹出导入清单范围选择窗口

点选【全部数据】,单击【确定】按钮,即可导入招标文件全部数据。

【温馨提示】

1、如果只想导某一专业的工程数据,在标书结构上选择所需要导入的单位工程然后导入清单范围处点选【专业工程】,在,单击【确定】按钮,即可导入所选单位工程的数据;

2、建议在计价软件中将该项目的所有工程合并后,生成一个完整的数据交换文件来进行导入。

3、如出现使用计价软件生成的*.YDB文件不能导入商务标招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时,相关问题咨询相应计价软件服务商。

2)直接编制工程量清单:

除以上提到的两种通过导入外部数据来获取工程量清单的方式外,招标人还可以直接使用商务标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来完成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新建工程和标书结构管理同前两种方式的操作,不再细述。当标书结构划分完成后,就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单位工程开始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有以下几个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输入

措施项目清单输入

其他项目清单输入

(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输入

选择需要输入的单位工程,点击【分部分项清单】页签,即可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输入界面,在此系统提供了多种输入工程量清单的方法。

2.1.1)插入分部

如果希望将所输入的清单划分为几个分部,就需要在输入的过程当中建立不同的分部,以便于进行区分。将不同的清单分别输入到相应的分部下面。分部的建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计价规范》附录的章节来进行分类,这种分部的设置可以在清单输入完成后再进行,具体方法详见【清单排序与分部整理】部分;另外一种是按照自定义的分部来进行分类,如果工程中的清单是按照自定义的分部来进行分类,建议在输入的过程当中就将分部设置好,而不要在输入完成后再去设置分部,这样会导致需要对清单进行升、降级操作。

第一次插入分部时,将鼠标定位在单位工程名称所在的行,点右键选择【插入分部】,此时插入的分部将会作为单位工程的下一级,也就是说该分部被包括在单位工程之内,继续插入时如果希望插入与当前分部属一级的分部就选择其中的【插入分部】项,如果希望插入当前分部下一级的分部就选择其中的分部的名称可以手动输入,也可以通过单击【系统码】列右侧的小按钮在弹出的清单章节窗口中进行选择,将工程量清单库某一节点的名称作为分部的名称。

2.1.2)项目编码输入

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十二位来设置,前九位编码全国统一,第五级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具体的清单项目而分别编码,并应自001起编。

2.1.2.1直接输入方式

即直接输入所需清单的前九位编码,后3位顺序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如输入“挖土方”清单项时就可以在【系统码】列直接输入“010101002”,系统会自动生成顺序码“001”,如果再次输入“挖土方”则其顺序码为“002”,依次类推。顺序码也可以根据需要手动的进行修改。除了按照计价规范的格式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输入外,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格式来直接进行输入,如“010101002”可以在【系统码】列直接输入“1-1-1-2”敲回车后会自动转换为“010101002”,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上面介绍的是在系统中输入清单编码的两种形式,输入了清单的前四级编码,但在实际工程当中一般都不需要输入全部的四级编码,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简码输入法来进行输入,提高输入的速度。如果要输入的清单与上一条输入清单的前三级编码(也就是前6位编码)相同时,就可以只输入第四级编码。如上一清单编码为“010403001”(基础梁),接下来需要输入“010403002”(矩形梁),此时只需要输入一个“2”就可以了,前三级编码系统将默认上一清单,同样如果要输入的是同一清单只是顺序码不同时,也是只需要输入最后一级编码就可以了。

(2.1.2.2)查询输入方式

对清单的输入除了直接输入方式外,系统还提供了查询输入方式,解决了在不清楚编码情况下的输入。首先在系统提供的清单库中找到所要输入的清单,通过双击鼠标的方式来进行输入。对于查询输入方法系统中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方法,分别如下:

第一种方法是单击【系统码】列右边的按钮,系统会自动弹出一个清单查询的页面,左侧窗口是清单的章节,右侧窗口中是相应节点下的清单,查找到需要的清单后双击鼠标左键,即可将所选项目插入到【分部分项清单】表中,插入操作可以连续进行,一次性进行多条清单的输入。

第二种方法通过屏幕下方的查询窗口进入输入。可以通过单击工具条上的按钮对下方的查询窗口进行开关操作,即显示或者是不显示查询窗口,也可以使用功能键F5

打开清单查询窗口后,与上一种方法的操作是完全一致的,同样左侧窗口是清单的章节,右侧窗口中是相应节点下的清单,查找到需要的清单后双击鼠标左键,即可将所选项目插入到【分部分项清单】表中,插入操作可以连续进行,一次性进行多条清单的输入。

(2.1.3)详细描述工程量清单

通过“项目编码输入”部分我们知道了如何将清单编码在系统中进行输入,通过清单编码的输入确定了清单的项目,但只通过一个清单编码和附录中的项目名称是不能够全面反映清单的实际情况,还需要招标人对清单进行全面、准确地描述。就比如你要买一台电脑,就需要对电脑的主板、CPU、硬盘等一系列的配置进行描述,这样电脑经销商才能给你准确的进行报价,否则你只说要买一台电脑,别人就很难给你报价了。

完整的清单描述可以由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组成。

项目特征是指项目实体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品种、重量、连接方式等,它体现了价格因素,是设置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项目特征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

凡项目特征中未描述到的其它独有特征,由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系统中提供了详细描述工程量清单的功能,在屏幕的右侧有清单项目特征的输入窗口,通过单击工具条上的“”按钮(或使用功能键F4)可以对右侧窗口进行显示控制。窗口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下部为【特征明细】的设置页面,上部为项目特征最终内容的显示区域。对于每一个清单都可以对其的【项目特征】进行设置,在特征明细栏列出了该清单在计价规范中的参考项目特征项,且在每个项目特征的【特征值】中均列出了常用的特征值供选择,省去了打字的繁琐,将特征值设置好后,点击【加入到特征中】即可将所设置的内容添加到上部窗口中。

如果通过【特征明细】页面仍然不能够将该清单描述清楚,还可以在上部窗口中根据拟建工程的要求输入内容,上部窗口中的内容也是最终形成清单项目特征的内容。

(2.1.4)计量单位的输入

清单的计量单位随项目编码的输入会自动带出,通常情况也是不需要修改的。但对于同一清单有多个计量单位的情况,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如清单“030204031”(小电器)就有两种单位:“个”和“套”,计量单位的修改直接在【计量单位】列即可。

(2.1.5)工程数量的输入

工程量列除了可以输入一个数值外,还可以输入一个表达式,系统能够自动的进行计算。

(2.1.6)清单顺序码的修改及重新构造

对于清单的顺序码(也就是第五级编码)是由系统自动来生成的,但可以根据需要手动的进行修改,如原来某清单的顺序码是“001”现在要改为“002”则在【顺序码】列直接输入“2”即可,前面的零不需要输入。这样就可以设置清单顺序码了。

如果想让系统对手动修改过的清单顺序码重新进行构造,点击菜单栏中的【编辑】——【重排清单顺序码】,系统即可对整个工程清单的顺序码重新进行构造。

(2.1.7)清单的排序与分部整理

(2.1.7.1)清单排序

当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输入完成后,就可以对清单项目按计价规范的顺序进行排序,点击菜单栏中的【编辑】——【清单排序】即可对清单按照计价规范的顺序进行排序。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排序只是在各个分部内进行的,不会打乱分部之间的内容,也不会增加或删除分部。

(2.1.7.2)分部整理

如果希望在排序的同时对所输入的清单进行分部处理,就需要使用系统中的【分部整理】功能。点击菜单栏中的【编辑】——【分部整理】即可打开清单分部整理窗口。(如图)

(2.1.7.3)撤消分部整理和排序

对于排序及分部整理后的结果不满意,想要恢复到排序及分部整理前的状态,就可以使用系统中提供的【撤消分部整理及排序】功能,点击菜单栏中的【编辑】——【撤消分部整理及排序】即可。

(2.2)措施项目清单输入

点击【措施项目清单】页签,即可进入措施项目清单的输入界面。

使用时可以直接输入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也可以通过下部的【措施项目查询】来进行选择,在【措施项目一】和【措施项目二】中列出了计价规范中的通用项目和各专业项目的参考措施项目,选中后双击鼠标即可选入上部窗口中。

2.3其他项目清单输入

点击【其他项目】页签,即可进入其他项目清单的输入界面。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预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费等进行列项。

第四步:不可竞争费用的处理

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做标记,包括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即打对勾“√”:

注:如果本项目工程的暂列金额是一笔总金额,无法分开填写到每个单位工程中,招标人可自行填写到第一个(或其他)单位工程中,在备注中做特别说明即可。同样,如果本项目工程的材料暂估价也是用于全部单位工程中,招标人可自行填写到第一个(或其他)单位工程中,在备注中做特别说明即可,或者招标人可在第一个单位工程中填写完成后,复制到各个单位工程中。

第五步:标书检查

当招标项目所有数据导入完毕后,就可以使用系统提供的“标书检查”功能对所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合法性进行检查。

点击工具栏按钮

在检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相应的提示。如果不合法,根据提示修改相应的清单编码,然后再次进行合法性检查,直到合法为止。

招标人需要保证所提供清单的唯一性,在整个标段内不能有重码现象。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错误在生成招标文件前需要利用系统提供的“合法性检查”功能,对标段下所有单位工程的清单进行检查。

【温馨提示】

1、同一标段内不允许存在重码清单项(即存在清单十二位编码完全相同的两条或两条以上清单项 );

2、如检查后系统提示存在不合理的清单项,可根据提示的项目手动修改清单编码,也可以使用系统提供的“重排清单顺序码”功能来完成。操作方法:

(1)点击菜单中【编辑】→【重排清单顺序码】

(2)点击菜单中【工具】→【措施项目自动编码】

第六步:生成电子招标文件

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前,需要把“投标函”中的“招标人名称”填写完整。经标书检查无误后,便可以生成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了。点击工具条上的按钮,也可通过菜单栏中的【文件】——【生成招标文件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招标文件存放的路径及名称,设置好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即开始进行招标文件的生成,电子标书生成完毕后弹出成功对话框,如图

最后,单击【OK】,电子标书生成成功。同时,系统会自动打开生成后的电子商务标招标文件,供招标人进行查看。

【温馨提示】

1、标书生成过程中,建议不要操作计算机,以免引起数据丢失成功生成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后,系统自动对工程文件进行保存;

2、工程文件保存的格式为:*.KZB,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的文件格式为:*.ZBS,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只可以查看,不可以再进行任何改动,这个文件也就是要提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的文件。

第七步:查看电子招标文件

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成功生成后,一定要使用系统提供的【查看标书】功能,对标书内容进行检查。

点击工具条上的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内选择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格式*.ZBS文件),查看其是否正确、完整。

【温馨提示】

1、查看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过程中如发现内容有误,应回到系统中修改,然后再重新生成。

2、在成功生成招标文件后,为保留纸质清单与电子清单的一致性,系统自动进行了锁定,如需再次修改工程量清单,请点击【工具】——【恢复编辑】进行解锁,修改内容后必须要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

第八步:打印招标文件

如需打印纸质文件时,点击工具条上的按钮,即可进入报表打印及输出界面,如图所示:

如需要同时输出整个标段的报表,点击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不同单位工程下所需要打印的报表,点【打印】即可。

至此我们就完成了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将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ZBS)提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即可。

【温馨提示】

如审查备案未通过,直接在系统中打开原工程文件(格式为*.KZB,修改需要调整的内容,然后重新生成即可。


附:编制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操作流程(采用从数据交换文件导入方式)


附:编制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操作流程(采用直接编制工程量清单方式)

第三章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指南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过程,因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一定要组织参与本次投标工作的所有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评定标的方法,通过分析找到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当中加以利用和回避。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按照《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要求,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应由以下部分内容组成:

资格审查部分

商务标部分

技术标部分

二、电子投标文件的分类及编制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分为了两大部分,即: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中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编制时投标人必须使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进行编制,其文件格式分为:*.TBZ*.TBJ;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内容为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标部分内容,即建设项目的全部投标报价数据,编制时投标人必须使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进行编制,其文件格式为*.TBS,投标时应同时将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提交。

三、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系统的安装

在安装系统前,应先安装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2007完整版程序(建议安装Word 2007)。

在编制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前应安装《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系统的安装方法如下:

系统采用智能化的安装引擎,安装操作非常简单,只需在系统的提示下,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操作即可。

1)首次安装方法:

招标人首次安装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时,双击“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当安装向导进度条填充满后,将进入安装的正式界面。

按照屏幕提示单击【下一步】

进入软件系统许可协议窗口,单击【是】

进入选择安装路径窗口,用户可以点击【浏览】按钮,更改安装路径,将系统安装到其他目录下,单击【下一步】即可将系统安装到您的计算机当中。安装时建议使用系统默认路径进行安装。

在系统安装过程中,会自动弹出让用户安装Microsoft Save as PDF or XPS Add-in for 2007 Microsoft Office programs插件,这时,需要选择【□Click here to accept the Microsoft Software License Terms】,然后单击【Continue

继续按照安装提示安装软件系统,安装完成会弹出提示窗口点击【完成】。

2)更新系统版本安装方法:

如投标人所使用的计算机中已安装有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只是需要更新最新版本需要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删除所有已安装的组件】。

然后单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您想完全删除选中的应用程序及所有组件吗?”,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删除以前的安装程序,单击【完成】按钮

系统的原程序删除完成后,再次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系统.EXE”文件,按照安装提示,像首次安装步骤进行安装,直至安装完毕。

【温馨提示】

执行删除操作时,只是删除了安装在计算机中的系统程序文件,并不会删除已经在系统中所做的工程文件,无须担心数据的丢失。

2、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

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大部分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3、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流程及各流程主要工作内容


4、招标人编制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操作方法

第一步:新建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时,首先需要从郑州建设信息(http://www.zzjs.com.cn/)下载招标工程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BJ)。系统启动后,点击【新建】按钮,系统自动弹出选择招标文件(格式*.ZBJ的窗口选中需要导入的招标文件,单击打开按钮导入文件系统打开文件的同时,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自动创建投标文件的标题结构。

【温馨提示】

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文件标题内容,投标人是不允许进行修改的。

第二步:编辑资审文件内容

选择【编辑投标文件】标题项,在下面的窗口中选择【编辑资格审查】页签对应标题的文件名称内容节点,点击【导入】打开已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成的资格审查部分的Word文件,选择【打开】软件自动转化为PDF格式。

如果需要修改,可以在word文档中修改,然后重新导入修改后的文件,也可以点击【编辑】按钮在打开的word进行修改

注:这里的每一个节点内容,需要分别导对应word文件内容,也可以使用【快速导入】功能,对每一个节点内容进行一次性导入,但是需要每一个节点内容有一个对应word文件。

第三步:编辑施工组织设计

选择【编辑投标文件】标题项,在下面的窗口中选择【编辑施工组织设计】页签对应标题的文件名称内容节点,点击【导入】打开已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成的节点Word文件,选择【打开】软件自动转化为PDF格式。

注:这里的每一个节点内容,需要分别单独导对应word文件内容,也可以使用【快速导入】功能,对每一个节点内容进行一次性导入,前提也需要每一个节点有一个对应word文件。

如果需要修改,可以在word里修改重新导入,也可以点击【编辑】按钮在打开的word进行修改

【温馨提示】

1word文件中添加图片格式的内容,格式为*.JPG

2、请不要添加大尺寸的图片文件,能看清楚即可,以免评标时无法打开。

第五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生成电子标书前,需要先保存工程文件,然后点击系统中的【生成技术标书】按扭,选择技术标投标文件输出的路径即可。因为系统要把所有内容转成PDF格式,根据电脑的配置不同,生成时间略有长短,在生成过程不要做其他操作,请等待系统弹出签名对话框。如下图:

最后,单击【是】,电子标书生成成功。同时,系统会自动打开生成后的电子技术标投标文件,供投标人进行查看。生成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TBJ,这个文件就是要刻录光盘和提交交易中心开标的文件。

生成完成*.TBJ文件后,点击系统中的【生成资审文件】按扭,选择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输出的路径即可。因为系统要把所有内容转成PDF格式,根据电脑的配置不同,生成时间略有长短,在生成过程不要做其他操作,请等待系统弹出签名对话框。如下图:

最后,单击【是】,电子标书生成成功。同时,系统会自动打开生成后的电子资格审查标文件,供投标人进行查看。生成的资审文件格式为*.TBZ,这个文件就是要刻录光盘和提交交易中心开标的文件。

【温馨提示】

1、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前,需要对工程文件进行保存,工程文件保存的格式为:*.QTB,工程文件是可以再次打开编辑的,而生成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只可以查看,不可以再进行任何改动,请不要将两者混淆。     

2、在标书生成过程中,建议不要操作计算机,以免引起数据丢失。

第六步:查看电子投标文件

标书生成后,一定要通过系统提供的【查看电子标书】和【查看资审文件】功能,对生成后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进行查看,以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温馨提示】

1查看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过程中如发现某些内容填写有误,应回到系统中修改相应的内容,然后再重新生成。

2、投标文件生成以后,建议在其他电脑上对投标文件进行查看,再次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第七步:打印投标文件

打印纸质标书时,点击工具条中【打印】按扭即可。

至此我们就完成了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将生成后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提交即可。


四、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过程,其实就是将符合《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接口文件(格式为*.YDB转换生成符合计算机评标系统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TBS)的过程。

投标人所编制的数据除了满足计算机评标系统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部分的相应要求。因此投标人在使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进行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应对《计价规范》的相关内容熟悉和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最终提交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完善性。

1、系统的安装

在编制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前应首先应安装《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系统的安装方法如下:

系统采用智能化的安装引擎,安装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在系统安装提示下,直接点【下一步】按钮操作即可。

(1)首先安装方法:

投标人首次安装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系统时,双击“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当安装向导进度条填充满后,将进入安装的正式界面。

按照屏幕提示单击【下一步】

进入软件系统许可协议窗口,单击【是】

进入选择安装路径窗口,用户可以点击【浏览】按钮,更改安装路径,将系统安装到其他目录下,单击【下一步】即可将系统安装到您的计算机当中。建议使用默认路径进行系统的安装

继续按照安装提示安装软件系统,安装完成会弹出提示窗口点击【完成】。

(2)更新系统版本安装方法:

如投标人所使用的计算机中已安装有《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只是需要更新最新版本,此时只需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EXE”文件,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删除所有已安装的组件】。

然后单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您想完全删除选中的应用程序及所有组件吗?”,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删除以前的安装程序,单击【完成】。

系统的原程序删除完成后,再次双击最新版本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EXE”文件,按照安装提示,像首次使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系统的安装,直至安装完毕。

【温馨提示】

执行删除操作时,只是删除了安装在计算机中的系统程序文件,并不会删除已经在系统中所做的工程文件,无须担心数据的丢失


2、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流程及各流程主要工作内容:


【特别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本系统只是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软件而非计价软件,投标人在获取商务标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BS)后,首先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中,选择【文件】→【导出河南接口招标清单(数据交换文件*.YDB导出数据交换的接口文件,然后将该文件导入到所使用的计价软件(关于计价软件的相关内容,咨询软件服务商)中,对招标工程的清单进行组价,组价完成后导出符合《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数据接口文件(格式为*.YDB,然后将该数据接口文件导入本系统即可生成符合计算机评标系统要求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TBS)在本教材说明中只对《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的操作流程及方法进行介绍,涉及到清单组价的操作请参照所使用计价软件的使用说明。


包含计价软件在内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流程如下:

3、投标人编制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

第一步:新建投标工程

启动系统后首先会进入【工程向导】页面,【工程向导】页面分为【新建工程】和【打开工程】两个页签,单击【新建工程】按扭即可创建一个新的工程文件。如果是要编辑已经存在于系统中的工程文件,则直接点击【打开工程】页签,双击选中的工程文件即可打开再次进行编辑。

【温馨提示】

只在存放在系统默认路径下的工程文件,才会在【打开工程】页签中显示,如工程文件没有存放在系统的默认路径下,则打开工程文件时需要使用菜单【文件】——【打开】来选中指定文件的存储路径来操作。

第二步:导入电子招标文件(格式*.ZBS

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时首先需要从郑州建设信息(http://www.zzjs.com.cn/)下载的招标工程的电子招标文件(即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格式为*.ZBS)导入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也就是投标人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是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来完成。

在点击【新建投标】后,系统会自动弹出窗口要求导入电子招标文件,选择电子招标文件,然后单击【打开】按钮,即可将电子招标文件的内容一次性导入到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

【温馨提示】

在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导入的电子招标文件一定要保证是最新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是否有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如获得了新的电子招标文件,一定要在系统中重新导入,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

第三步:导出招标清单(格式*.YDB

投标人在获取商务标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BS)后,需首先在《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文件(商务标)编制系统》中,选择【文件】→【导入郑州数据交换文件(*.YDB)导入数据交换文件,然后将其导入到所使用的计价软件(关于计价软件的相关内容,咨询软件服务商)中,对招标工程的清单进行组价,组价完成后导出符合《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数据接口文件(格式为*.YDB)。

第四步:导入数据接口文件(格式*.YDB

导入投标数据接口文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整体导入投标接口数据,即一次性将招标工程所有单位工程的投标数据全部导入;二是逐个的将单专业工程的投标数据导入。

1、整体导入投标接口数据

击工具条上的按钮,选择【导入郑州数据交换文件(*.YDB)】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计价软件所生成投标数据接口文件,点击击【打开】按钮,在弹出的窗口的导入范围中选择【全部数据】,即可一次性将招标工程全部的投标数据导入。

【温馨提示】

整体导入投标接口数据前应在所使用计价软件中将招标工程中所有单位工程的投标数据合并到同一文件中,再导出投标接口文件,否则在商务标编制系统中是无法整体导入数据的。

2单专业导入接口数据:

首先在左边的标书结构管理栏中选中要导入投标接口数据的单位工程:

然后单击【导入数据】选择【导入郑州数据交换文件(*.YDB)】,在弹出的窗口中里选择需要导入的投标接口文件,单击【打开】按钮,在弹出的【导入清单】对话框中导入范围中选择【专业工程】


在【导入清单】对话框中选择与结构树中选择的相对应的单位工程,单击【确定】按钮,即可导入该单位工程的投标数据接口文件

【重要提示】

1、切记在标书结构管理区选择的单位工程和导入清单对话框中所选择的单位工程必须一致,否则将无法导入数据;

2、为保证投标人不出现因修改招标清单内容而废标的情况,无论是整体导入数据还是单专业导入数据,在导入数据的过程当中,系统会自动对投标所使用清单与系统中导入的招标清单相比较,一旦出现无法对应的情况系统将给予下图提示的提醒。

当出现此种情况就说明在计价软件中所使用的招标清单与在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的招标清单不一致,需进行核实。首先保证在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ZBS)是最新版本,如果仍然有部分清单不能导入,就需要在所使用计价软件中对不能导入的投标数据的清单内容对照招标清单进行修改,保证与招标清单一致后,再重新导出投标接口数据,然后在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再次导入。

3、为保证投标人不修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内容,在系统中默认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清单内容进行了锁定,但实际工程中其他项目清单招标人部分的部分数据(如暂列金额等)可能是在编制商务标招标控制价后才确定的,需要投标人来录入。通过下面的方法进行手动录入,在左侧的标书结构管理窗口中选中相应的单位工程,点击其他项目页签,鼠标移至需要修改费用的所在行,单击鼠标右键选择“解除当前锁定”,然后直接输入相应金额,回车即可。

第五步:标书合法性检查

为保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数据不存在异常情况和算术性的错误,系统提供了标书合法性检查功能。在全部投标数据都导入完毕后,点击工具栏上的按钮:

首先,系统会弹出投标函中投标重要信息让投标人填写和确认:

填写和确认后,点击【确定】。

如果清单全部合法,则弹出如下提示:

如果清单有问题的话,系统会给出数据检查信息(如下图)如不存在问题,单击【数据检查合格】按钮。

【重要提示】

1、此处“报价为0的清单项”与“综合费为0的清单项”只是起到了提醒的作用,如投标人确定所列清单项目的报价则可以不进行修改,而对于“清单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综合+……?”项,则必须进行配平,当有系统检查出有此类计算错误时将不允许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2、配平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关闭此窗口后到所使用计价软件中对存在问题的清单进行处理,重新生成投标接口文件,重新导入本系统,二是使用系统的【自动配平清单综合单价】功能(慎用此功能),系统的配平清单综合单价的原则为:保持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变,将清单的“综合单价”与“计算单价”的差值加入到材料费中进行自动配平,所以材料中可能会出现负值。

第六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格式*.TBS

当标书检查合格后,需要投标人认真填写“投标函”中的内容,如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等,然后,单击工具条上的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电子投标文件的名称和保存路径,点击【保存(S)】,系统自动开始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最后,单击【OK】,电子标书生成成功。同时,系统会自动打开生成后的电子商务标投标文件,供投标人进行查看。

生成的电子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为.TBS,这个文件就是要刻录光盘和提交交易中心开标的文件。

【温馨提示】

1、标书生成过程中,建议不要操作计算机,以免引起数据丢失;

2、生成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时,需要对工程文件进行保存;

3、工程文件保存的格式为:*.KTB,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为:*.TBS,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只可以查看,不可以再进行任何改动,这个文件也就是要提交的商务标电子标书文件

第七步:查看电子投标文件

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成功生成后,一定要使用系统提供的【查看标书】功能,对标书内容进行检查。

点击工具条上的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内选择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TBS文件),查看所生成的投标文件的造价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温馨提示】

1、查看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发现内容有误,应根据问题在系统直接修改或是回到计价软件中修改,然后再重新生成;

2、在成功生成投标文件后,为保留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系统自动进行了锁定,如需再次修改投标数据,请点击菜单【工具】——【恢复编辑】进行解锁,修改内容后必须要重新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生成以后,建议在其他电脑上对投标文件进行查看,再次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第八步:打印投标文件

打印投标文件,点击工具条上的按钮,系统自动切换到【报表】页面,选择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可分别打印报表:

单击【打印(批量)】按钮,可分别选择要打印的报表进行打印,在弹出对话框设置完后单击【打印】即可。

至此我们就完成了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将生成后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TBS)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提交即可。

第四章
筑龙技术支持

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0371-********4000034588

技术支持QQ158073552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39bca35f111f18583d05a20.html

《郑州-电子标书系统培训资料(招标、投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