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委托书》格式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09.10.19
【实施日期】2009.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委托书》格式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我局将使用统一格式的《报检委托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检委托书》格式统一为附件所列。
二、《报检委托书》可在我局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自行打印。
三、《报检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四、从2009年11月1日起,《报检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报检委托书》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39063ed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012744b.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