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规定各类表格

发布时间:2018-12-23 19:53: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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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普通高考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注: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3.“户别”栏地方考生应填写“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兵团考生应填写“团场户口”或“非团场户口”;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5.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附件9

[说明]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应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严格审查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情况,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情况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注: 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在新疆落户的来疆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须进行户籍审查,未落户的不进行户籍审查;3.本表后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学校证明、考生及父母户口复印件;4.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附件13

[说明] 1、公安户籍部门应严格审查 “民考汉、汉考民”考生父母姓名与民族成分是否与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一致,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本表背面,供民宗委审查确认2、县、市(区)民宗委根据户籍部门打印在本登记表后的考生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原件对比审查,确认考生父母亲的民族成分是双民或单民;在审查过程中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民考汉、汉考民”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

报名序号:

注:1.父母双方是11个主体少数民族填写第一栏,父母一方是11个主体少数民族填写第二栏。11个主体少数民族包括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2.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户籍,再去民宗委审查民族成份3.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2fd5464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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