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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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文件
宁师研〔2014〕2号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学院: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南京师范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全面反映国家和江苏省对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新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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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育改革,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二)以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工作中的突出地位,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实施方案,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我校开启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的新征程作出贡献。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人才培养的科学性。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学科特点科学制定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内容,合理建构课程体系,设计培养方式与培养过程。正确处理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研究生共性培养与个性发展、导师指导与研究生自主学习及自由探索之间的关系。
(二)注重人才培养的整体性。转变教育理念,改革培养模式,准确把握国家《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的内涵,在一级学科框架下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课程建设,开展硕博衔接的整体性课程设计,实施全校课程的通修通选。
(三)突出人才培养的创新性。与时俱进,跟踪学术前沿,更加突出研究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建立导师团队,有效实施集体指导,更加突出科教结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机制。
(四)体现人才培养的个性化。因材施教,实施弹性学制,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符合研究生学术兴趣的培养计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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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整合课程资源与条件平台,鼓励跨学科选修课程,满足研究生个性化选择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促进研究生自主发展。
(五)推进人才培养的开放性。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国际合作平台,努力推动联合培养、学分互认、海外实习等研究生培养国际化进程;鼓励研究生以多种方式参加合作培养、访学研究、国际会议和短期交流。
三、修订内容与要求
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质量标准、学制与学分、培养方式、培养环节、课程设置、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阅读书目与期刊目录等。
(一)学科简介
根据《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的要求,分别从一级学科和学科方向介绍学科概况、内涵和范围。
(二)培养目标
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的新精神,结合学科特点,需制定本学科的博士生、硕士生培养目标,并逐步形成与培养目标相适应,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具有学科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目标首先应该体现思想政治、道德修养要求,还应从专业角度阐述本学科为哪些领域培养什么样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对研究生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道德、外语水平等方面应该达到的水平提出明确、清晰的要求。
(三)质量标准
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学科特点,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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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制定本学科博士生、硕士生具体的质量标准,为构建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奠定基础。
1. 博士生
(1)应掌握的本学科基本知识;
(2)应具备的本学科相关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 (3)应具备的本学科相关学术能力:包括获取知识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
(4)学位论文应达到的相关学科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 2. 硕士生
(1)应掌握的本学科基本知识;
(2)应具备的本学科基本素质和学术道德;
(3)应具备的本学科基本学术能力:包括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
(4)学位论文应达到的相关学科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 (四)学制与学分 1. 博士生
(1)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年。
(2)总学分为20个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2个学分。 2. 硕士生
(1)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优秀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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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学分不少于30个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9个学分。 (五)培养方式
各学科应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建立弹性学制,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方式。
1. 博士生
(1)博士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2)博士生的培养应强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博士生更多地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拓宽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提升博士生的创新能力。
(3)博士生的培养工作采取主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发挥导师团队指导的优势。
2. 硕士生
(1)硕士生的培养应以课程学习为基础,重点是培养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
(2)硕士生的课程学习环节应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案例分析、社会调查、方案设计、研究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鼓励跨学科选修课程。
(3)提倡实施硕士生导师指导小组制度。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组建硕士生导师指导小组。
(六)培养环节
各学科应科学、合理、规范安排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各个环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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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严格监控研究生培养质量。
1. 博士生
(1)博士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应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由博士生导师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2)博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与交流,并计入学分;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各学科应制定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与交流的具体考核要求,其中,博士生海外研修经历、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经历应作为基本要求之一。
(3)博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博士生中期考核内容应包括文献阅读综述报告、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等,各学科可自主确定中期考核方式、自主规定中期考核不通过率,一般可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