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暨纪检监察系统学习体会与全市城乡低保调查情况报告汇编

发布时间:2019-05-23 08:17: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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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暨纪检监察系统学习体会与全市城乡低保调查情况报告汇编


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暨纪检监察系统学习体会

52223日,我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暨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培训班,此次培训采取课堂讲授和现场教学相结合方式进行。市纪委书记王晓军上了《领会新精神把握新形势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廉政党课、省纪委宣传部部长崔利民做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专题辅导报告。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到xx二监参观了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场所,听取了3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到渭华起义纪念馆烈士纪念碑前敬献花篮、合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提高了素质,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提高了觉悟,进一步理解了执法为民、依法检察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原则,提高了能力。主要学习体会有三点。 理论学习不能马虎 通过这次学习,我真正认识到了加强学习和坚持学习的重要性。《永远在路上》播放的苏荣、周本顺、李春城等10余位因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都是因为他们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改造,在关键时候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德,最终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幸,更重要的是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是深刻的,也是发人深省的!因此,一名党员,尤其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用正确的理论来武装自己,使自己长期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一种生活习惯,作为一种提高领导水平和政策水平、提高办事能力的途径。以其基本理论作为行动的指南,自觉地加强思想改造,才能真正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其次,要经常性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和理论思考。要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清正廉洁,就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就一定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就一定要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各项制度、各项法规的学习理解,才能牢固树立廉洁从检,秉公执法的观念,才能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才能在关键时刻顶得住诱惑,抗得住腐蚀。 廉洁自律不能松懈 通过党风廉政的教育辅导,充分学习理解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培训班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听取xx二监3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真实人讲真实事,真实事教育现实人,给我心灵上以强烈震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廉洁自律的意识。清正廉洁是党对干部作风的基本要求,作为领导干部,更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教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时刻警觉,防止骄傲自满,狂妄自大。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身体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自己做到清政廉洁,而且要求自己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不能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的现象。 执法为民不能偷懒 也不是所有的腐败分子从一开始就想腐败的。大部分是在他们经过了过去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后,往往疏于学习,懒于劳作,不能很好地继续为人民服务,不愿自觉地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走上了自决于党、自决于人民的道路。古语有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一名党的干部只有做到执法为民,才不会辜负党的培养,才能为人民所敬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思想不好,作风不硬,也就谈不上执法为民了。因此,加强学习,廉洁自律,才能有执法为民的好思想、好作风。无欲则刚。作为一名党的干部,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践行自己的诺言,把精力用在工作上,运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自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创新作风。工作中不偷懒、不诿过;生活中不腐化、不堕落。学习先进典型人物,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各项工作职责。


全市城乡低保调查情况报告

一、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城乡低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有14998户、26391人享受低保,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有1795户、3950人,占全市城镇居民人口总数的2%;享受农村低保的有13203户、22441人,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口总数的3.5%

(一)低保工作有法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为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政策标准、救助对象承诺、违规低保查处等事项,严把入保关口、依法施保。市民政局对于各镇街区每个季度新增低保对象,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低保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低保扩面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调度会、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措施,确保了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低保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低保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印制了《低保对象须知》,发放到了每个低保户手中。同时,还翻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让群众深入了解低保政策。

(二)审批程序运转有序,低保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核实既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低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市政府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和一般困难户分90元、70元、50元三档发给低保金,平均70元,防止了一刀切。对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对象每个季度入户核查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则予以取消。二是张榜公示。对新增或调整的低保对象在报纸和网站上同步进行公示,并把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在报纸上进行刊登,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民主审批审核。农村低保工作,将初审权放到了各镇街区,对于新增农村低保家庭由村居、镇街区或中心社区进行评议、推荐、审核,由各镇街区政府或办事处审批。城市低保工作,由民政部门集中管理,在村居和镇街区评议推荐、审核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逐户进行审核评议。

(三)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我市城镇低保工作从1997年启动,随着物价指数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1000元即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336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50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170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从1996年启动,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400元,调整为140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33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70元。财政部门将城乡低保资金作为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予以优先足额安排,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通过涉农一卡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了低保金发放更加安全、透明、快捷。XX年全市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2043万元,比XX年增加372万元,增长22.3%,是XX年城乡低保金支出的4.2倍。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低保户对低保政策了解不够,只知道自己是低保户,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的甚至连低保金发放多少,如何领取都不了解。二是部分被取消低保资格的群众,由于缺乏对低保条件、退保理由的了解,加上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使其存在不满情绪,激化了干群矛盾,导致信访。三是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加上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低保扩面工作的展开,出现争着要低保的问题,给基层低保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压力。

(二)拆户参保现象普遍存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在参加低保时,要整户推进,但从调查情况看,拆户参保现象还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对整户保缺乏刚性要求,缺少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纵容了拆户保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只考虑到自身便于工作开展。

(三)低保程序操作不够规范。个别村居在办理城乡低保过程中,存在村居负责人大包大揽、评议过程不规范甚至缺失、入户调查走过场、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滋生了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等现象。个别村居由于干群关系不和谐、村集体凝聚力不强、干部威信差,在低保户评选过程中问题突出、困难重重,低保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困难群众得不到应有保障。

(四)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由于当前就业的多样性、居民收入的隐蔽性和不稳定性,导致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难以准确核定。如房产、储蓄、隐性收入和劳务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老年人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加之有些单位受老好人思想影响,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从而出现有些申请低保的群众故意隐瞒收入混保骗保,也大大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三、几点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城乡低保制度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一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要采取张贴标语、宣传栏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二是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要将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尤其要做好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说明工作,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各镇街区民政助理、各社区(村居)负责同志的城乡低保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二)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完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实施阳光操作。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公示制度等,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等程序要规范、严谨、透明,不能简化、走过场,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开展集中检查。建议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各村居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进行集中检查,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应退未退等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指导,特别是评议阶段,要动员各个阶层的群众参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

(三)变输血造血,缓解低保工作的压力。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给予其物质救助的同时,市政府及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要多渠道为低保户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对这些低保对象的免费工作技能培训,积极为其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支持;低保户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市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就业;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低保户,要优先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付诸实施,最大限度地确保不出现低保养懒汉现象,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尽快走出低保行列。

(四)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监督低保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各类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民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政策办事,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混保骗保等行为的发生,防止低保资金流失。建议由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的调查量化,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较好地解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的问题。各镇街区、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也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的评议、推荐、审核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0c61a81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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