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综合自动化监控信息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防”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综合自动化监控信息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部
2016年3月15日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3
1.2 编制依据……………………………………………3
1.3 适用范围……………………………………………4
1.4 工作原则……………………………………………4
1.5 工作重点……………………………………………4
1.6 “三防”工作任务…………………………………5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
2.1 组织机构……………………………………………5
2.2 工作职责……………………………………………7
3、台风影响等级划分………………………………………9
3.1 特别重大(Ⅰ级)…………………………………9
3.2 重大(Ⅱ级)………………………………………9
3.3 较大(Ⅲ级)………………………………………9
3.4 一般(Ⅳ级)………………………………………10
4、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10
4.1 预防预警信息………………………………………10
4.2 预防预警应急响应…………………………………11
4.3抢险救灾……………………………………………15
4.4灾情报告……………………………………………15
5、应急保障…………………………………………………16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16
5.2 应急保障支撑………………………………………17
6、后续工作…………………………………………………18
6.1 水毁工程修复………………………………………18
6.2 抢险物资补充………………………………………18
6.3 工作评估……………………………………………18
7、管理及奖惩………………………………………………18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18
7.2 奖惩…………………………………………………19
8、附则………………………………………………………19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19
8.2 预案解释部门………………………………………19
8.3 预案实施时间………………………………………2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台风(含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暴雨、洪涝、潮汛、泥石流等灾害性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促进我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在台风、洪水强降雨期间的机具车辆、材料物资、驻地、工棚、建设工程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市“三防”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三防”工作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广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防台应急预案》、《深圳市交通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交通行业“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修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各项目部。项目部范围内应对台风、暴雨、洪涝、潮汛、泥石流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三防”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 “三防”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三防”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
1.4.3 “三防”工作在统一领导、协调下,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及分级管理机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4.4 坚持依法“三防”,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项目部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各自范围的应急救灾任务。
1.5 工作重点
1.5.1 制定“三防”工作应急预案,做好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5.2 组织危险地段、低洼地带、地质灾害路段的人员和物资转移,加固和拆除高空施工器具,做好临水临崖路段、危桥、险道和隧道的防范以及低洼地道路的防洪排涝工作,组织道路的抢通,做好“三防”信息的发布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1.5.3 拟定项目部、员工(民工)住所可能受台风、暴雨、洪涝、泥石流袭击的撤退和安置方案,机具、物资的保护、撤离方案;
1.5.4 做好各项抢险救灾的有关准备工作;
1.5.5 组织力量及时修复项目部、住所,做好灾后生产自救恢复工作;
1.5.6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中预留一定比例的“三防”工作专项资金。
1.5.7 做好其他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工作。
1.6 “三防”工作任务
“三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层层建立“三防”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人人负责。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本小组是“三防”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公司“三防”救灾工作。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总监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总监为副组长,项目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若有调整,要及时告知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
2.1.2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指挥机构受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中心直接领导。项目部接受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指挥机构统一指挥。项目部“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同时接受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指挥。
2.1.3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三防”工作应急抢险队伍,项目部均应成立“三防”工作抢险队伍,配备救灾车辆、机具和抢险物资;抢险队人员由工程技术人员、青壮年员工、机驾人员组成。
2.1.4 项目部抢险队伍负责本辖区抢险任务,遇紧急抢险任务时,必须服从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遣。
2.1.5 抢险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2.1.6 项目部原则上要做到确保各自生产安全和境内道路畅通,如遇重大险情无法解决或抢险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业主报告,及时得到支援和配合。
2.2 工作职责
2.2.1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主要职责
2.2.1.1贯彻上级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指挥、协调、督促、检查“三防”工作;
2.2.1.2 明确项目部“三防”工作职责,部署、落实“三防”工作,制定“三防”工作实施方案并予以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2.1.3 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
2.2.1.4 准确、详细、及时了解、掌握项目部“三防”工作动态和灾情、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资料。
2.2.1.5 协助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生产自救的指挥工作。
2.2.1.6 做好灾后总结、表彰工作。
2.2.2 项目部“三防”工作主要职责
2.2.2.1项目部在每年五月中旬将“三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值班电话及抢险队人员名单、机具配备情况上报 “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五月份要组织一次“三防”工作检查和演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完善。次年领导小组名单无变化的,也应电话告知。
2.2.2.2 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以及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领导下,做好“三防”救灾的各项工作,努力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2.2.2.3 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各类应急预案。
2.2.2.4 严格值班制度,凡接到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临灾警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各司其责、精心组织、科学指挥;相关人员要立即到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抢险队员、机具、车辆随之进入待命状态,听候调遣;抗灾物资要准备就绪;通知各工区、班组、施工现场做好防范工作,并抓好检查落实。
2.2.2.5 建立报告制度,内容为实时灾情受灾损失、抢险救灾、典型事例及灾后恢复等情况:
(1)遭受大灾情,应在一小时内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抗灾期间发生的一般情况,每天报告一次;
(3)灾后的统计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
2.2.2.6 项目部接到道路受灾抢险任务后应根据“先抢通、后完备、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抢修水毁公路、清除障碍物,清理塌方,尽快恢复道路通行,同时要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有关设施受灾后,应及时排除险情,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
抢险救灾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确保抢险人员和机具设备的安全。
2.2.2.7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三防”工作动态和抗灾、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总结“三防”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三防”工作水平,每年十一月中旬前将本年度“三防”工作总结报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管理部),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于十一月底前将“三防”工作总结上报江西省公路处。
3 台风影响等级划分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及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县地登陆,或强台风、暴雨、泥石流、洪涝、强降雨和超强台风在江西南昌至江西抚州一带沿海登陆,严重影响我项目工地现场。
3.2 重大(Ⅱ级)
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和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我市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江西南昌至江西抚州登陆,或强台风、严重影响我项目地。
3.3较大(Ⅲ级)
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江西南昌至江西抚州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3.4一般(Ⅳ级)
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在东经125°以北、北纬24°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4 预防预警和应急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 预防预警信息通报
(1)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办公室应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收集,当气象部门预报有汛潮和接到上级部门通知时,应及时将发布的预防信息通知项目部。
(2)当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预报有风暴潮灾害时,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办公室应及时发布预防信息,并要求项目部做好防范工作。
(3)项目部接到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和郡斋读书志的通知后,应立即将信息向各工区、班组传达,根据台风影响等级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4)项目部收到暴雨和涝情时,处于低洼地带的工棚、器械、人员、材料等必须转移,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并将情况报有关部门和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防台风和强降雨预报时,要将高空器械全部放下并加固,防止意外。
4.2 预防预警应急响应
4.2.1 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三防”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三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三防”组织指挥机构,落实“三防”工作责任人、队伍、预防体系及预警措施,加强“三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3)工作准备:对隐患桥梁、路基、地质灾害地段、高边坡、高填方、施工便道等部位采取应急除险、加固和封闭处理;对在建工程工地高支架进行加固,低洼地、临水临崖的工棚、机械设备、材料等进行加固和转移;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加强安全教育,使每一个人都能明白并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5)物资准备:加强对“三防”物资的准备和储存,应用于道路抢通的战备钢桥、器具及砂袋、砂石等物资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储备。各类抢险机械设备和机具要保持良好状态。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公网、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安全信息系统平台,对“三防”信息报送渠道进行保障准备,项目部相关人员的电话、手机等必须通畅,保证“三防”工作信息畅通。
(7)前期准备:对“三防”的组织、预案、物资、抢险队伍、信息报送渠道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限期整改。
4.2.2 台风暴潮预警应急响应
4.2.2.1 Ⅰ级、Ⅱ级台风影响响应
(1)全面启动“三防”应急预案,各级“三防”指挥机构进入临战状态,“三防”人员进入各自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防御台风工作紧急会议,传达省、市有关防御台风指示精神,研究部署防御台风的具体措施,指导项目部“三防”指挥机构和人员防御台风工作。
(2)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随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其发展趋势,掌握台风动向、路径及可能登陆的地点;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其标在台风路径图上;做到上情下达。随时掌握项目部、各地动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检查、了解和掌握项目部具体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迅速撤离在建工程、港口、水上作业及处于危险地带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4)项目部要加强对辖区内道路、桥梁、路基、涵洞及危险地段的巡查,迅速做好危险部位的加固防护工作,及时转移低洼地段的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工程物资,避免较大损失;要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抢险队员、机具、车辆都要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后勤人员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准备抢险所需物资和保障抢险人员的生活急需品。
(6)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组织、指挥项目部的抗台工作,各副组长分组赶赴抗台第一线指导检查工作。项目部领导要深入抗台第一线,指挥抗台工作,部署落实抗台抢险措施。对抢险队伍、机具、设备、车辆进行再落实,对抢险队人员进行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
4.2.2.2 Ⅲ级台风影响响应
(1)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办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按时到位,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随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其发展趋势,掌握台风动向、路径及可能登陆的地点;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其标在台风路径图上;做到上情下达。
(2)全面了解掌握项目部防台预案落实情况,将上级的指示下达到各有关单位。督促项目部落实防御台风各项措施。
(3)检查项目部落实应急救援人员、机具、车辆及物资准备情况。
(4)接获通知后,项目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和设施要做好检查和观察工作;清理边沟、涵洞,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对桥梁、路基、高挡墙、高边坡、路基两侧的危崖及塌方等重点部位进行加固、观察、设立警示标志;做好重点部位的保护防范工作。确保抢险机具性能良好和抢险物资到位,对投入应急救援的机具、车辆及其他设备要全面检查维护。
4.2.2.3 Ⅳ级台风影响响应
(1)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办应将台风和强降雨动态告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加强值班,及时接收台风和强降雨气象信息,将其标在台风和强降雨路径图上;通知项目部注意台风和强降雨动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项目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和设施要做好检查和观察工作;清理边沟、涵洞,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对桥梁、路基、高挡墙、高边坡、路基两侧的危崖及塌方等重点部位进行加固、观察、设立警示标志;做好重点部位的保护防范工作。
4.2.3 江河洪水预警应急响应
接到市防汛指挥部江河洪水预警信息后,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办立即将有关信息通报给项目部,做好必要的防范准备。项目部对所管辖项目工程的临水、傍水分部分项工程或临时施工便道进行检查,必要时设立警示标志和临时封闭道路。
4.2.4 地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
(1)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对沿线有地质灾害路段,要根据地点情况和范围,制定防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并明确职责和责任人。
(2)对可能受地质灾害袭击的桥梁、路基、公路、临时便道,项目部应根据地质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建立巡查制度。暴雨期间,加强巡查,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封闭危险区。
4.3 抢险救灾
(1)台风过境后,各级“三防”办要及时掌握灾情和损失情况,按规定进行灾情统计,经核实后迅速上报。
(2)项目部要按照“先抢通、后完备,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抢修水毁道路,及时清除障碍,尽快恢复交通和正常生产秩序。
(3)及时配合有关部门的抢险工作。
4.4 灾情报告
4.4.1 灾情报告时效
(1)遇Ⅲ、Ⅳ级台风影响应急响应和防汛防洪警报:立即启动报告程序,每隔12小时电话或书面报告抢险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和当时灾情状况。
(2)遇Ⅰ、Ⅱ级台风影响应急响应:进入Ⅰ、Ⅱ级应急响应后,每小时报告一次台风、洪水等情况,必要时书面报告。由于通讯原因一时无法报告的,要在通讯恢复后迅速补报,并报告信息不畅通的原因。
(3)特殊情况:如遇车、船和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等遭受重大损失,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干线公路水毁、严重堵车,主要航道阻航等,应在1小时以内逐级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当地政府;抢险救灾的一些重大决策、重点、难点或好人好事等,随时报告。
(4)灾情过后:第一次书面报告受灾情况应当在灾情过后6小时以内,没有受损失也要电话报告平安,并做好电话记录;灾情过后12小时内,要第二次书面报告受损失情况,以补第一次遗漏,如与第一次损失相当,也应电话告知;灾情过后24小时以内,要基本确定整个受灾损失情况,第三次准确报告数字,如与前两次相同,也应电话报告;灾情过后的连续三天,即48小时、72小时内,要相继书面或电话报告受灾情况,以便进一步的核准受灾数字。
4.4.2 灾情报告程序和内容
项目部应当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损失、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等情况(详见附件);项目部直接报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办,传真:0794-*******,同时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通讯主要以手机为主,亦可利用网络通讯或网络即时通讯平台(如:QQ、微信等)为辅。
5.1.2 在紧急情况下,可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要求,利用广播、电视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5.2 应急保障支撑
5.2.1 设施和物资保障
(1)对易出现险情的桥梁、路基、临水临崖路段等交通设施,应制订抢险保畅通预案。当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排险方案,并由出险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项目部“三防”领导小组要对“三防”机械、物资等抢险物资做好登记工作,以便随时调用。
5.2.2 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救援队伍: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急救援队伍(名单见附件),项目部均应组建一支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根据上级要求,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定应急救援专家组(名单见附件),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项目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需要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如有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的应上报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备案。
6 后续工作
6.1项目部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生产自救;要根据先安置人员、落实生活保障,再修复基础设施、迅速恢复生产的原则,尽快恢复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
6.2针对当年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根据“三防”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三防”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收集灾情和损失情况,按规定进行灾情统计,并核实上报。
6.4 工作评估
每年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项目部“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的“三防”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认真听取职工和群众对“三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三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预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整和修订,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7 管理及奖惩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 宣传
项目部以及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三防”知识宣传,提高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7.1.2 培训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部要组织好“三防”培训工作,培训要切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每年汛前至少要组织培训一次。
7.1.3 演练
(1)应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针对各自易发生险情的特点,每年有针对性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7.2 奖惩
对在“三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项目部上报至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表彰或推荐到更高层次进行表彰。对在“三防”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及更新
本预案由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3年由公司“三防”办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节修改后,由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印发实施。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应急救援专家组名单
3、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信息上报小组名单
4、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防”工作报告单
5、值班(电话)记录表
6、在建工程水毁汇总表
附件一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祥魁
副组长:李荣强
成 员:陈新熊、张戈威、黄晔、李志平、彭昭兴、李华松。
办公室设在项目部,高祥魁兼办公室主任,黄晔、李荣强为具体事项实施人。
附件二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防”信息上报小组名单
附件三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防”工作报告单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报告事项:(抢险救灾包括自救的时间、地点、内容、投入的人力、设备、工程量及结果)
报告人: 项目负责人:
下达抢险任务或鉴证单位(盖章)
附件四
值班(电话)记录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注:1、值班(电话)记录栏中应记录期间的去电或上级单位和部门的来电(含通话人、通话内容、通话时间);2、填表单位在值班期间的巡查情况、出险情况、布置和应对情况等均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064d96c680203d8cf2f24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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