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1、各位员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故迟到10—20分钟,罚款5元;迟到20—30分钟,罚款10元;迟到30—60分钟,罚款20元;迟到60—120分钟,罚款30元;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扣减工资;
2、公司没有加班要求,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可进行调休;
3、员工因私事请假要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报经总经理批准,若因事情紧急,可电话向总经理请假,事毕补交请假条,月末考勤情况以请假条为依据扣除请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无请假条而未出勤者一律视作旷工,并施以相应的罚款;
4、业务人员出差要及时通知办公室,以便正确记录考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0609eee551810a6f5248676.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