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24 16:19: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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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日期:2011-09-11 10:29:30.0     浏览次数:1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社区居民区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社区居民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
    公民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居民区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 居民区街巷、楼幢、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第五条 居民区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第六条 居民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经批准临时设置的销售网点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第七条 居民区内的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夜市应定点定时经营,保持摊位整洁。
    第八条 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按期缴纳卫生管理有偿服务费用。
    第九条 居民区卫生设施应布局合理,管护良好;使用煤制气、天然气的居民区应当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居民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坚持经常消毒,做到无粪便溢流,无粪垢,无尿碱,无异味。
    第十条 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实行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第十一条 居民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形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第十二条 开展除四害活动,无四害滋生地,四害密度应当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社区和健康社区活动。
    第三章 居民区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居民区卫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五条 社区职责:
   (一)具体组织并负责居民区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居民区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居民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制度;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街、巷、楼幢检查评比,参与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五)在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六条 居民区清扫保洁人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所管理地段的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使街巷卫生达到四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道沿墙根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及树根净;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痰迹、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砖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
   (二)积极完成社区组织的卫生整治任务;
   (三)对违反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劝导、教育。
   第十七条 居民区楼长职责:
   (一)管理好楼幢卫生,组织居民参加周末卫生日和卫生责任区清扫活动;
   (二)建立楼幢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楼幢卫生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楼幢的脏、乱、差问题;
   (三)实行楼幢卫生规范化管理,楼幢楼道、走廊、院落等公共场所要达到十无标准,即: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倒(扔)垃圾、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无乱贴乱画、无乱挂晒、无粪便、无污水外溢、无杂草、无乱搭乱建、无违章种植。

——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长寨镇城南社区

——信息所属: 黔南 长顺县 长寨镇 城南社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02b1619650e52ea55189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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