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3-26 13:35: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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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重点

(一)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管效能。

(二)推进“三化”工作,不断夯实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三)“打非治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突出重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强化监管,规范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市场和企业行为。

(六)加强党风廉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争创文明监督机构,大力促进队伍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管效能。

1、加强内部考核与层级监管,形成监督效能闭合机制。各级监督机构对一线监督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规范化绩效考核,市质安处要加强对各区县监督构及队伍的层级监管考核,结合省厅的季度督查和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头看”和再监督;同时从监管底数、企业自律、监督规范项目质量安全受控情况等几个方面对所辖区县考核评价,形成闭合机制,切实提高区县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全面开展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住建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省住建厅相关要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程质量科学管理水平,落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全市住宅工程常见性质量问题预防与治理机制,建立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企业实施、监理单位管控、监督机构把关的防治体系;9月底前,要创建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示范工程5项,其中市直两项,区县各一项;力争通过3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100%,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严格推行省厅出台的主体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通过样板引路,治理主体结构工程常见质量问题。

4、建立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抽查制度,落实责任质量监督工程师按不低于5%的比例且不少于3户对单位工程分户验收进行抽查,对抽查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力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并记录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将有可能出现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在监督一线,把关在竣工验收前。

5、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阶段性达标验收制度,针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工期长,工程质量不容易掌控等特点,坚持按照每十层进行一次阶段性达标验收工作,确保对主体结构和隐蔽工程存在的质量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二)推进“三化”工作,不断夯实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1、充分发挥监督规范的导向作用,根据季度规范化考核和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强化监督规范与省厅考核的联动,加强落实整改,夯实质量安全监督基础。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湘建建[2013]8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实行常态的月度、季度监督考核,结合施工现场进行比对考核和讲评点评,抓好项目整改与教育培训相结合。

2、充分发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示范激励作用,优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工地)评选,做好评选结果市场激励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创优主体的积极性。

3、充分发挥监管信息的促进作用,各地要将已纳入监管(含非正常)的全部项目100%按监管规范化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录入信息平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尤其是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重复押证、押假证等明显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核实查处。

(三)、“打非治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手续不齐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消除监管“盲区”、“特区”。

2、重点清理整顿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一是对使用无资质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和允许无资质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的监理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及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二是加大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和出厂质量的监督抽查和延伸监理的工作力度,限制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不合格混凝土流入施工现场。

3、建立健全建筑机械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租赁、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检验检测、运行使用、维修保养、拆除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检验检测结果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4、加强架管,扣件、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力度,严格现场的风证取样送检和联合验收监督,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员落实材料称重、测厚和分色标示、分类使用的履职情况检查,加大对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审现场反搭设是否按方案实施的检查力度。

5、全面推行建筑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费率价格杠杆作用,实行与被保险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评先奖励及上年度事故发生情况等相结合的费率浮动机制和奖励机制,促进参进参保企业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四)突出重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1、着重抓好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一、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监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强化责任制度的落实,重点查处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分户验收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2、着重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案值专项监督工作,加强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工程建设各项法定程序,落实质量安全监督各项措施。

3、着重抓好深基坑、高切坡、高支模、大跨度、复杂转换结构和高层建筑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严格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和专家论证的程序监督,严格按审批方案组织施工、检查和验收的过程监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着重抓好节假日复工和“两会”、雨期、高温、冬季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督促相关责任文体做好应急预案和技术衔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着重抓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以日常监管为抓手,重点加强对进场节能材料见证取样监管和检测抽检;同时,都督检查时发现相关责任单位不按规定设置公示牌、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没有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的、建筑节能设计重大变更未通过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复审的,没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一律不得允许继续施工并责令立即改正。

(五)强化监管,规范工程监理、检测市场和企业行为。

1、结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修订出台,进一步完善监理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对建设工程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 力度,促进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

2、切实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考核方式,采用理论培训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加强党风廉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争创文明监督机构,大力促进队伍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等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规定,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环节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过程中,公开发放廉洁自律“十不准”承诺书和廉洁执法情况公开反馈卡,进一步树立阳光监督、规范监督的形象。

2、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大会动员、分步骤抓实、强力推进等措施,力争通过半年多时间,让活动取得实效。同时,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真正让群众受益。

3、深化文明行业创建为,争创高级文明单位。通过文明行业创建 外树形象、内聚活力,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监督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一线监督人员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精神面貌;同时,以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以争创“文明监督机构”、“文明监督工程师”为载体,为全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组织保证。

4、积极组织监督人员技术培训,着重提高监督人员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重大危险的识别监控能力、质量安全监督实情的处置能力。深化监督人员的考核,量化细则,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作为意识。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f41dc68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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