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

发布时间:2022-11-23 08:44: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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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不具备发热门诊诊疗条件和能力的大专院校校医院(室)、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以下简称校医室)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图详见附件1
所有到校医室就诊的师生,须经过体温筛查和问诊,排除可疑情况方可进入校医室就诊。
校医室(校医院)已规范设置预检分诊流程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体温筛查
(一)体温筛查点设置要求
1.在校医室的入口处,标识明显,确保区域空气流通,医务人员要在病人的上风口。
2.备有医用外科口罩、电子体温计(以便快速筛查)、水银温度计及消毒盒、手消毒用品、就诊病人筛查记录表等。在明显位置张贴就诊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信息。
(二)防护要求
1.工作人员采用标准防护,包括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和穿工作服(白大褂)直接接触就诊人员时戴医用手套,随时做好手卫生和手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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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体温筛查点按要求做好常规消毒和随时消毒。
(三)工作流程
1.测量体温。在体温筛查处用电子体温计快速筛查,如有发热情况,转移至临时隔离留观室(区),用水银体温计测腋温。
2.询问临床症状。重点询问发热、干咳、乏力,是否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3.询问流行病学史。重点询问发病前14天内:(1)有无湖北省或近期疫情高发的国家和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2)有无新冠毒感染者接触史。(3)有无聚集性发病情况。14天内在小范围场所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宿舍等,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4)有无境外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旅居史, 及境外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
4.填写就诊师生筛查登记表(附件2)。
三、等候及转运
(一)临时隔离留观室(区)设置要求
1.设置在校医室外,以就近为原则,方便就诊师生转运,尽量设立专用通道,确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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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ea640763f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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