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订购合同
甲方(需方):
负 责 人:
地址:
乙方(供方):斯沃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甲方向乙方订购校园服装若干。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生效
甲、乙双方约定订单通过以下方式传递方可有效:由学校提供具体尺寸(未提交尺寸的由乙方到学校测量),甲方将纸质订单数据加盖学校公章、财务章或相应部门章(如总务章)提交给乙方下单。
2、学生服装订购数量、价格及产品名称汇总
通过招标入围供应商确定校服基本款式。学校在采购时可在价格、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对款式、面料进行微调。校服款式一经选定要保持相对稳定。
学生服装的款式、面料均以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为准。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批量生产,甲方确认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本合同期限内均不得更改,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注:因校服属学生家长自愿订购,故详细的订购数量、款式及价格以附件一(订单明细确认表)、附件二(订单明细确认表)…(以此类推)的形式附在后面,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一)交货地点及签收确认
交货时,乙方负责将服装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甲方须在乙方交货时当场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后,由甲方负责人或经办人在乙方的配送单上签收并加盖公章。
(二)交货时间(按合同签订实际情况)
付款方式由中标供应单位与所需学校协商确定。
校服供货时间:夏装:5月1日前,春秋装:10月1日前,冬装:11月1日前(仅限于2019年时间执行,后两年的供货时间更改成:夏装:4月1日前,春秋装:10月1日前,冬装:11月1日前)。
注:交货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如与订单明细确认表有冲突,以订单明细确认表为准。
四、售后服务
1、甲方签收后,服装若出现型号不匹配等问题,甲方最迟须于签收后 3 日内提出,由乙方予以调换;甲方签收服装后 3 日内未提出的,视为乙方提供的学生服装质量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型号、款式、布料等)。
投标单位应承诺对所销售的学生装实行“三包”(包退、包换、保修),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货物应无偿更换。
2、原则上,甲方定制的服装无质量问题不可调换,如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先由甲方内部进行相互调换,最后不能再调换的服装由乙方负责调换,但前提要求为甲方提供调换的服装必须无污染、无损坏、未下水洗涤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乙方有权不予调换。
3、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经过内部调换后确需调换并符合调换要求的学生服装及数据汇总后交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需要调换的服装和数据汇总后,经检验明确该服装符合调换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新的学生服装交与甲方。
4、为了减少甲、乙双方的工作量,确保乙方有序安排生产,双方约定原则上乙方每学期可安排 1 次增补,第一次增补下单时间安排在首次售后时。
5、为了方便、快捷地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甲方需指定一位代表负责人进行校方事务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乙方代表仅与甲方代表进行服务数据对接。
五、质量标准
乙方需严格执行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六、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银行转账
甲方代表将校服款汇入乙方单位账户,甲方代表不得将校服款汇入任何乙方业务人员私人账户。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应风险。
乙方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鄱阳县支行 |
户名名称 | 斯沃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账号 | 1512218009000117237 |
七、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相对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露上述秘密,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守约方的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入围供应商所供全部产品必须是供应商自产产品,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发现有此情况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供货。未能按时供货的,每拖延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超过15天以上还未交货的,或交付的校服不符合本次采购的,扣除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取消已签订合同的后续供货资格。
学校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拖延一天,须向企业支付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予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订单明细确认单
款式 | 产品名称 | 数量(套) | 价格(元) | 备注 |
夏装运动装 | ||||
夏装制式装 | ||||
春秋运动装 | ||||
春秋制式装 | ||||
冬装棉服 | ||||
冬装呢子 | ||||
总金额(大写: 元) | ||||
学校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说明事项: |
注:
1、 产品名称一栏填写单件服装名称(必要时),如:短裤、A字群、长裤、棉服上衣等。
2、 未填写的空格一律用斜杠“/”填充或明确说明“暂无订单明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e7e5656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09.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