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账 单
北京DL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DLY)与贵司于 年 月签订了《 》(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 元整,DLY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截止本对账单发出之日DLY只收到贵司支付的款项 元整,贵司尚欠DLY合同款项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本公司正在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查催收,上列欠款金额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
请贵司在收到本对账单(也称: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回复,如果与贵司记录相符,请在下面的“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确认;如果不符合,请在“数据不符合”处列明不符金额,并详细指正,且在数据不符合右侧的“单位盖章”处盖章。谢谢合作!
如果贵司在本对账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则视为贵司认可拖欠DLY上述金额。
本对账单仅涉及欠款金额,并未涉及违约责任。
本对账单一式三份,交贵司一份,DLY留存二份。
谢谢合作!
1、数据证明无误(单位签章)。
1、数据不符合,请列明不符金额及事项: (单位盖章)
发函人(盖章):北京DL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函日期:2016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e5792ad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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