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规则

发布时间:2018-11-29 16:07: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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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保障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强化经理层经营责任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意见》《XX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在执行性事务中实行总经理负责的领导体制。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范围:

(一)研究组织实施党委会决策、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工作。

(二)研究须提交党委会决策、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投资及重大资金筹措、支付等。

2.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和债务处置方案。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重组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4.公司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及配置,薪酬分配、考核奖惩等重要方案。

5.公司重要战略投资、对外合作以及相关意向性、框架性投资合作的事项。

6.公司所属子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筹融资及担保、资产处置重组、改革改制、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重大事项。

7.其他有必要向党委会、董事会提交研究、审议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经公司党委、董事会决策同意的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公司所属子公司审计、考核、重大技术改造、生产设备等重要固定资产处置,以及其他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3.经公司党委、董事会决策同意的合作项目,其前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推进落实计划。

4.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重要的科技创新、技术攻关等事项。

5.经公司党委、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内,且属于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层面资金调度使用和对外支付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拟订或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建议。制订保障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的具体规定或办法,同时报告党委会、董事会。

(五)研究解决公司日常运营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管理层面的重要事项。

(六)按照公司党委提出的中层管理人员拟任免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提名并集体讨论后,履行聘任或解聘程序。

(七)研究提出公司年度员工录用计划,研究决定员工的升降级、奖惩、解雇或辞退事项。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他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工作。

(九)总经理认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以上项目党委会或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审批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后,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本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审议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书记、董事长报告,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可先行处置,但事后应向经理层、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 会议举行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委托 1 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会议需要列席会议。党委书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认为有必要参加的,自行决定参加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总经理决定。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听取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和所属相关单位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以下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两名以上经理层人员提议的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

(五)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八条 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第四章 议题准备和议事程序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审定,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前 1 天(临时会议除外)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承办会务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议题材料,经整理后提交总经理审定。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一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经理层成员及相关单位和部门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

(一)在确定投资项目、重大机构设置、重大股权变动等重大决策事项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意见等有关资料。上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二)研究重大财务支出,应预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审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每项议题由分管领导或单位、部门负责人作主题汇报,阐明议题主要内容和主导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充分调动与会人员的积极性,使各参会人员对所讨论的议题充分阐述意见,与会人员也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议题讨论。

第十三条 按照总经理负责制原则和末位发言原则,总经理办公会对每项审议的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由总经理做出最终决定。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重要问题时,经理层成员因故缺席,一般应由召集人事先征求意见,会上加以说明,会后通报情况。如有不同意见的,要认真考虑,必要时提交复议。

第五章 会议记录和决议的执行、督查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姓名。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

(五)所议事项的决定或结论。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本的保管和存档备查,借阅会议记录需经总经理批准。需形成决议或纪要的,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拟稿,整理会议要点,由总经理签发,抄送相关单位。

第十七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事项,每位经理层成员必须服从,并按照分工负责组织落实,不得进行抵触或按个人意愿行事。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由分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向下次办公会汇报落实情况。无正当理由不予落实的,由纪检部门按问责程序处理。

第六章 议事纪律

第十八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公司秘密,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违规对外泄露。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相关事项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会议规则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会议规则的修改需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董事会审定。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议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议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cde6b1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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