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范

发布时间:2020-06-19 13:42: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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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3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交人事部存档。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1.2.5 因公出差不能打卡:因公出差不能打卡应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日期、事由。由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人事部存档。

3.2加班管理

3.2.1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1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2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3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假,且向人事部报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 休病假扣除日工资的100%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4请假制度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假,且向人事部报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4.4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4.5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4.6 凡当月休事假、病假超过5天者以实际出勤天数缴纳五险金额,休全月事假、病假者需自己缴纳当月全额五险金额。

3.4.7 特殊休假情况可汇报总经理,申请特批。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20元, 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1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除1天工资。

3.5.2旷工扣款规定:

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5.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16年元月实施,并由总经理签发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bf7e5b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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