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市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2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 3
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4
第五章 总裁的职责 6
第六章 总裁的考核与奖惩 7
第七章 附 则 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程序,保证公司运作效率,明确公司总裁经营班子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职权、责任和工作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办法》(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股份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条 总裁及其他经营班子人员依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职权、责任和工作程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管理,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公司法》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本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总裁助理由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5c09b15a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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