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

发布时间:2019-06-11 16:05: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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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

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建设“云南绿色钢城”的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打造“绿色钢城、生态彝乡、最美峨山”的发展定位,全力推进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征收目的

坚持民主决策、政府主导、程序合法、惠政于民、单位协同、依法征收原则,平稳推进征收工作,妥善安置征收对象,力争把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建成“云南绿色钢城”。

第二条 征收主体及征收部门

征收主体: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实施部门: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项目批准文件

峨山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195304263120005)。

第四条 征收范围及期限

征收范围: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内部分企业、单位房屋及附属物(具体征收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征收期限:自发布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19630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20430日以前腾空交房。

第五条 被征收房屋类型、用途、性质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其它建(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由评估公司实际测量,被征收人、评估公司双方签字审定后确认。

第六条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第七条 征收补偿标准

(一)征收各类结构房屋、建(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表,房屋装饰装修按评估公司评估价进行补偿。

(二)搬迁补助。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评估价(不含装修费)的2%给予补偿,搬迁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补偿。

(三)对家庭困难,无能力建房的被征收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参照公租房政策进行安置。

第八条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产生方式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自行选定。

第九条 其它事项

(一)用以抵押的房屋,由抵押权人、抵押人(被征收人)了结债务,解除抵押手续后,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

(二)被征收人应自觉缴纳搬迁前所发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若征收时未缴清的,由征收部门代扣代缴。

(三)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在支付补偿款时由征收部门统一收集后交产权登记机关注销。

(四)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借用关系的,由双方自行解除;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借用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存在产权纠纷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由征收部门报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经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后实施征收。

(六)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需如实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被征收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

3. 被证收人、法人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是在2019121日之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材料。

第十条 征收范围内的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等管线由所有权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第十一条 征收纠纷处理

1、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本方案仅适用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三条 本方案由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建设云南绿色钢城的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打造绿色钢城、生态彝乡、最美峨山的发展定位,全力推进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征收目的

坚持民主决策、政府主导、程序合法、惠政于民、单位协同、依法征收原则,平稳推进征收工作,妥善安置征收对象,力争把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建成云南绿色钢城

第二条 征收主体及征收实施部门

(一)征收主体: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实施部门: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项目批准文件

峨山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195304263120005)。

第四条 征收范围及期限

(一)征收范围:化念镇化念社区大寨一组、大寨二组、大寨三组、大寨四组、公山、下班秧、山松迭、冲山8个居民小组房屋和部分土地及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内部分企业、单位房屋及附属物(具体征收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期限:自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至2019630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20430日以前腾空交房。

第五条 被征收土地、房屋类型、用途、性质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一)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认定,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能提供合法依据的,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合法依据认定。未能提供合法依据,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由评估公司实际测量,经居民小组、被征收人、评估公司三方签字审定后确认。

(二)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其它建(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由评估公司实际测量,被征收人、评估公司双方签字审定后确认。

(三)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未利用地的土地由测绘公司实际测量,经居民小组、被征收人、测绘公司三方签字审定后确认。

第六条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采取货币补偿或者异地安置方式。

第七条 征收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

(一)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1. 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水田100000/亩;水浇地52000/亩;旱地(园地)48000/亩;未利用地11000/亩。

2. 宅基地补偿标准参照水田补偿标准(100000/亩)进行补偿。征收范围内非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和本人要求全货币化安置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按150/ 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村组公共部分,经测绘公司、居民小组、居委会三方签字审定后确认,补偿资金用于新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3. 林地补偿标准。有林地10000/亩;灌木林地(含疏林地)6000/亩;其他林地(宜林地、荒山、荒坡)3000/亩。

4. 林木补偿标准:有林地(含疏林地)上的林木10000/亩;灌木林地及其他林地上的林木3000/亩。

(二)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和管理

水田3500//年;旱地2500//年;其他土地(含林地等)1000//年。用地严格按照国土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征收各类结构房屋、建(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表,房屋装饰装修按评估公司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搬迁补助及奖励

1. 搬迁补助。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评估价(不含装修费)的2%给予补偿,搬迁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补偿。

2. 签订协议奖励。征收单位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5000/户,超过规定时限的不再进行奖励,一户多宗的只奖励一次。

3. 房屋搬迁奖励。在征收单位规定时限内搬出房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0/户,一户多宗的只奖励一次。

4. 货币安置补助。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方案,对要求全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搬出房屋的,交房后给予一性次补助10万元安置费用,一户多宗的只奖励一次。

第八条 搬迁安置方式

1. 根据《玉溪大化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峨山县化念镇建设总体规划》,搬迁安置点规划在化念小学后区域,规划面积236亩。宗地面积分为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三类,安置房建筑层数分2.5层、3.5层两种标准,每户配套118 平方米农具房。

2. 征收范围内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安置。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与安置地宗地和农具房面积进行转换核算,面积超过安置地宗地和农具房面积的,按150/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不足安置地宗地和农具房面积的,不足部分按150/ 平方米标准,由化念居委会收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3. 征收范围内,户口在本组,属非本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其房屋在此征收范围内,经本人申请,确需进行安置的,坚持征收一处住宅安置一宗地的原则,安置宗地面积按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三类自行选择,不安置农具房。按200/ 平方米标准由化念居委会收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 征收范围内,户口不在本组,其祖遗房在此征收范围内,经本人申请,确需进行宗地安置的,坚持征收一处住宅安置一宗地的原则,安置宗地面积为90平方米,不安置农具房。按10万元/宗标准由化念居委会收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5. 对家庭困难,无能力建房的被征收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参照公租房政策进行安置。

6. 所安置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侵占,一经发现,不予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产生方式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自行选定。

第十条 其它事项

(一)用以抵押的房屋,由抵押权人、抵押人(被征收人)了结债务,解除抵押手续后,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

(二)被征收人应自觉缴纳搬迁前所发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若征收时未缴清的,由征收部门代扣代缴。

(三)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在支付补偿款时由征收部门统一收集后交产权登记机关注销。

(四)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借用关系的,由双方自行解除;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借用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存在产权纠纷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由征收部门报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经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后实施征收。

(六)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需如实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被征收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

2.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

3. 被证收人提交的上述证件材料必须是在2019121日之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材料。

第十一条 征收范围内的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等管线由所有权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第十二条 征收纠纷处理

(一)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本方案仅适用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1.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2.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3.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各类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附件1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征地拆迁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地类作种类

计算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1

大小春作物

水稻

2500

玉米、高梁、花生、黄豆、油菜等

甜脆包谷

3500

其它(水田)

2500

其它(水浇地、旱地)

2500

2

大棚蔬菜

番茄

公斤

3.8

大棚蔬菜补偿标准,根据农业部门测算该区域三年平均单产和三年平均价格确定。补偿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测产核实。

烧烤茄子

公斤

4

普通茄子

公斤

2.4

蘸水辣椒

公斤

8

牛角辣椒

公斤

3

苦瓜

公斤

2.4

黄瓜

公斤

4

秋葵

公斤

4.2

豇豆

公斤

2.8

西葫芦、冬瓜

公斤

2

3

非大棚蔬菜

3500

4

丰收瓜(独立搭有瓜架)

定植2年以内

150

连片种植按非大棚蔬菜标准补偿

定植2年以上

250

5

花卉(鲜切花)

6000

6

食用玫瑰

12000

7

苗圃花卉

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

8

甘蔗

水果甘蔗

6000

搾糖甘蔗

2500

9

树冬瓜

初种

3000

连片种植

初挂果

4500

盛挂果

6000

初种

10-40

零星种植

初挂果

50-100

盛挂果

200

10

火龙果

零星种植

10—30

连片种植

3000

11

连片种植

初种

10000

含水泥预制架及拉线

初挂果

20000

盛挂果

31000

零星种植

初种

20—60

初挂果

200-300

盛挂果

500-1500

12

连片种植

初种

5000

初挂果

8000

盛挂果

10000

零星种植

初种

20

初挂果

40

挂果(单株)

60

挂果(双株)

80

13

连片种植

初种

3000

初挂果

4000

盛挂果

5000

零星种植

初种

10

未挂果

30

挂果(单株)

50

挂果(双株)

70

14

茭子果

初种

10-40

零星种植

初挂果

50-100

盛挂果

200

15

其他果树

初种

3000

每亩不低于50棵计算(果树品种包括:柑橘、石榴、桃树、梨树芒果、枇杷、酸角、杨桃、杨梅柿子、大枣、青枣、猕猴桃、樱桃、花椒、)

初挂果

10000

盛挂果

15000

初种

10-60

初挂果

100-200

盛挂果

200-300

16

芒果

初种

10—30

零星种植

初挂果

100-200

盛挂果

200-300

17

鱼塘鱼苗

6000

按蓄水面积进行补偿

18

草果

5000

19

砂仁

5000

20

茶树

定植3年以内

4000

定植3年以上

5000

21

药材

7000

三七、石斛、党参、重楼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22

金竹(含楠竹)

单株直径2cm以上

33350

按平方测算50/平方米

23

竹子

初种(未成才竹)

30 -60

胸径6cm以上的成材丛生竹,每丛有4-10

300-600

胸径6cm以上的成材丛生竹,每丛有11棵以上(含11棵)

600-800

24

核桃

初种

30-60

树龄7年以上胸径10cm以上

150-250

树龄15年以上胸径20cm以上

1250

25

绿化苗木

袋装、盆装

5000

补偿搬迁费

定植

搬迁费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26

零星林木

胸径5-12cm

10

胸径12-20cm

20

胸径20-30cm

50

胸径30-50cm

80

胸径50-100cm

200

胸径100-150cm

500

胸径150cm以上

800

27

初种

10-20

胸径5cm以下

20-40

胸径5-12cm

40-80

胸径12cm-25cm

100-200

胸径25cm-40cm

200-600

胸径40cm-55cm

400-800

胸径55cm以上

500-1000

28

红豆杉

初种

30-60

胸径5-12cm

80-150

胸径12cm-25cm

200-300

胸径25cm以上

600-800

29

桉树、杨树(零星种植)

初种

10

胸径5cm以下

15

胸径5cm-15cm

20

胸径15cm-25cm

25

胸径25cm以上

50

桉树(连片种植)

初种

2200

胸径5cm以下

3300

胸径5cm-15cm

4400

胸径15cm-25cm

5500

30

香椿树

初种

30-50

种植1--3

50-100

种植3年以上

100-300

31

金雀花

初种

30

每棚种植不少于5——10

种植1--3

50

种植3年以上

100

32

人参果

初种

30

零星种植

初挂果

50

盛挂果

100

初种

2000

连片种植

初挂果

2500

盛挂果

5000

33

白香果

初种

50

零星种植

初挂果

100

盛挂果

200

初种

2000

连片种植

初挂果

2500

盛挂果

5000

34

臭菜、苕把树、葛根、购皮树、橄榄、树头菜,苦菜、山药等

20

自然生长的不予补偿

附件2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征地拆迁各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序号

结构

单位

补偿单价(元)

1

框架结构

平方米

1550

2

砖混结构

平方米

1350

3

砖木结构

平方米

1000

4

土木结构(穿斗)

平方米

950

5

土木结构

平方米

850

6

钢架房

平方米

600

7

简易结构(层高3米以上)

平方米

500

8

简易结构(层高3米以下)

平方米

300

9

彩板瓦房(双层)

平方米

300

10

彩板瓦房(单层)

平方米

250

11

彩钢瓦简易棚

平方米

150

12

石棉瓦简易棚

平方米

100

附件3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征地拆迁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序号

建(构)筑物结构、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1

房屋及建(构)筑物、装修装饰部份,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2

地坪

水泥

45

承重

65

3

石挡墙

毛石支砌

立方米

300

浆砌毛石

立方米

350

4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立方米

600

砼地坪、三面光沟

素混凝土

立方米

350

5

水沟

有盖

m

65

无盖

m

40

6

土坟

4000

毛石坟

6000

砖(石条)坟

8000

7

水井

石雕坟

10000

该补偿不含坟地补偿;空坟不予补偿

ф<1

800

ф=1—1.5

1200

ф>1.5

1500

8

水井

ф<1

800

水井深度标准按3米列算,每增加1米深度增加200元补偿,以此类推。

ф=1—1.5

1200

ф>1.5

1500

9

围墙

土围墙

m

70

空心砖围墙

m

135

小砖围墙

m

185

半砖墙半铁艺铁栅栏

m

275

10

单眼贴砖

500

单眼清水面

400

双眼贴砖

800

双眼清水面

650

11

太阳能

管式(含水桶)

120

板式(含水桶)

300

12

沼气池、小水窖

/

3500

13

农业大棚设施

钢架棚

6000

水泥预制件柱、钢管棚

4000

钢管支柱、钢绳拉线按标准搭建的遮阴大棚

3000

滴灌设施

1000

14

水泥桩

水泥桩

17

15

水管(热镀锌钢管)

直径15mm

8

直径100mm以上的按市场价补偿

直径20mm

10

直径25mm

12

直径40mm

18

直径50mm

23

直径65mm

27

直径80mm

33

直径100mm

38

16

排污排水PVC

直径〈15cm

m

8

直径=15cm

m

12

直径=30cm

m

18

直径=50cm

m

26

17

预制水泥排污管

直径=30cm

m

85

直径=50cm

m

130

直径=70cm

m

165

18

铸铁排水/排污管管

直径=15cm

m

75

直径=30cm

m

155

直径=50cm

m

215

19

铁丝围栏

高:1.5~1.8m

m

19

高:1.5m

m

1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143d7f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b2.html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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