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
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记录。准备会议应
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现不属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
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发现诉讼当事人有误的,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当事人。
认真旁听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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