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君子三乐”释义
廖雪
【摘 要】摘要:《孟子·尽心上》篇,谈及家庭平安、内心坦荡、教化育人,涉及君子所乐之要。结合《孟子》其他篇章来谈谈依于仁义的君子天伦之乐、修养之乐、教化之乐。面对家庭观念淡薄、道德自觉没落、社会责任感缺乏的社会现象,修习孟子事亲从兄、修身养性、化育英才的“三乐”之学,对反思家庭核心价值、端正自身不正之心、增强社会担当意识,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生命、和谐社会,仍不失其现实意义。
【期刊名称】《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年(卷),期】2018(000)023
【总页数】5
【关键词】孟子;君子三乐;性善
关于“君子三乐”,孟子是这么说的:“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孟子·尽心上》13.20,下引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版,只注篇名及章次)
很明显,王称天下不在此列。但并不就此说明要舍弃王天下,只不过在孟子看来,人伦孝道、修养自身、化育英才的价值更大于“王天下”。“君子三乐”的思想历来受到关注,朱熹就曾说过:“在‘三乐’中,一系于天,一系于人。其可以自致者,惟不愧不怍而已[1]。”要获得这“三乐”的体验,只有修身养性之乐是可以通过自身努力精进而获得。他二者之乐,一取决于天,一取决于人,皆非我能之所及。细致体察“君子三乐”的思想,不难发现其中蕴含的深刻内涵,皆源自孟子“人性本善”的理论,同时体现了“人性本善”在人伦、修养、教化领域的具体践履和发挥。
1 天伦之乐
“父母俱存,兄弟无故”的天伦之乐。仁、义是孟子孝悌观的关键点,也是理解孝悌观的立足点,是孝悌的内在道德情感。孟子将家庭的平安归入“三乐”之中,一方面在于儒家历来对人伦孝悌之道的重视,另一方面在于孟子认为爱亲敬长是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对于家庭天伦之乐的体验,只有在尽心竭力的践履孝悌之后方可获得,这是一种内心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
践履对至亲的孝悌主要有生前尽孝和死后送葬,具体而言就是生前以事亲为大,死后要慎终追远。
首先,生前尽孝在于事亲。
从孔子那里开始就讲孝悌是仁之本,认为君子当以孝悌为本,本立之后方能枝繁叶茂。孟子对其做了进一步的延伸,将仁、义的实质规定为侍奉父母和友于兄长。故其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离娄上》7.27)孝顺父母、友于兄长不只是嘴上说说,有生之年更要以一颗至诚之心对父母兄妹亲之爱之。侍奉父母、友于兄长的同时,不仅要守护好身体发肤不受毁伤,更应该坚守品德节操而不丧失。否则,不仅陷自己于不仁不义,还会连累到至亲,这可不是一个践履孝悌的君子该干的事。这就是孟子所说的:“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离娄上》7.19)孟子将“事亲”和“守身”联系在一起,虽然二者在逻辑上没有先后之别,但是仁、义作为孝悌的内在道德情感,君子只有坚守自身方能爱亲敬长,因此,“事亲”和“守身”是紧密相连的。
事亲一方面表现为能养,此“养”是超越“口体”之养的“心志”之养。
孔子曾一针见血地说过,不能以养动物的方式来赡养父母,否则养父母就跟养禽兽没什么区别,必须要以一颗诚敬的心对待父母。孟子继之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蓄之也。恭敬者,幤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尽心上》13·37)孟子在这里也强调事亲就是要赡养父母,但是赡养父母并不只是用食物养活就可以了。只是保障最低生活标准的关照,孟子称之为“口体之养”,这只是赡养父母最基本的层次,就如曾元养父,然孝敬父母远非如此。心怀“诚敬”,真实无妄,不“虚拘”,尊重父母,顺应父母的意愿,关注父母内心的喜忧,在孟子看来这就是“养志”,这可以说是养父母的第二个层次,就如曾子养父,这才是敬养父母应有的态度。从个人修养论的角度而言,孟子说要立志养大体。同样,养父母不仅要养其口腹,还要养其大体。
另一方面表现为尊亲不责善。
尊亲可以说涵盖了两层含义,一层是尊重父母意愿,让父母活得体面有尊严;另一层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经》)
实际上,在孟子看来对父母做到“口体之养”和“心志之养”还不够。因此他提出“以天下养”的第三个层次,作为大孝之至的标准,即“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呼以天下养”(《万章上》9.4)。但是这里会产生一个疑问,那就是人人皆可为政吗?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既然不能,又如何能“以天下养”呢?其实,大可不必纠结这个问题,虽然不能与舜一样 “以天下养其父”,但是一个人作为关系网络的中心点[2],还会与他者生出君臣、夫妇、朋友、长幼等关系。对此,孟子认为应该把对父母的仁义之情推己及人、扩而充之,由亲至民至万物。这就是“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又何尝不是以天下事亲呢。
“不责善”即不互相指责对方不善[3]。孟子曰:“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离娄下》8.30)孟子之所以说父子之间不能责善,是因为“责善”会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所以孟子提出了“易子而教”的观点,不赞成本人亲自教育子女。通常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期望都很高,也互相都很难达到对方的期望,这就造成了心理预期和家庭现实之间的不平衡。若是互相指责,这是极其伤害感情的,所以,家庭关系既是最牢不可破,又是极其脆而不坚的。但这并不代表对亲人的过错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出于敬爱之情还是要对其劝谏。总而言之,虽然父子之间“不责善”,但应视具体情况要权衡变通,这是践履孝悌时应把握的一个原则。
其次,死后慎终追远。
一方面,孟子认为比起生前养活父母,死后送终才是一件大事。故其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离娄下》8.13)生前侍奉父母固然要爱之敬之,这是本有的感情。然而父母过世,遭遇人道之大变,一定要诚心诚意、竭尽自己的心力去慎终追远,以表对父母的感恩和追思,以免日后悔恨不已。追思逝去的父母以求得心安,还得依礼而行,孔子就曾说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论语·为政》)。不论是生前的侍奉还是逝去后的送葬和祭祀,都要依礼而行,这才是尽了对父母的孝道。
具体而言,慎终追远一方面表现为力所能及的“厚葬”。关于厚葬,不得不提有名的孟子葬母,他“不以天下俭其亲”的主张,深刻地体现了儒家慎终追远的精神。
在孟子与充虞的对话中,充虞以为孟子葬母用的棺木过于华美,用材也太过昂贵,颇有铺张浪费之嫌,并且认为孟子“后丧逾前丧”[4]。对此,孟子的解释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不与礼法相违;二是在自己的财力承受范围之内。只要符合两个条件,为子尽孝,无愧于父母天地,再华美也不为过。
另一方面,孔子曾将慎终追远的形式理解为“三年之丧”。孟子又继之说:“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是之谓不知务。 ”(《尽心上》13.46)
父母逝去,子女按礼守丧三年,孔子和宰我就有一段非常著名的对话。宰我认为守丧三年,必定要荒废礼乐,所以他认为守丧一年就够了,也不为此感到心有不安。孔子就认为宰我这家伙太不仁了,因为自子女出生起,父母就无微不至、尽心竭力地给予照顾,至少也得三年的时间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出于对父母感恩和失去至亲的伤痛,也应该为逝去的父母守孝三年。不过,孔子对宰我说,既然你心安,那你就按你说的去做吧!可以看出,儒家在践履孝道时,不仅要依礼而行,还要求得真实无妄的心无愧疚。孟子在他的伦理孝道观中也很重视对逝去父母的追思,三年之丧是不能少的丧礼。滕世子父亲过世的时候,孟子还点拨过他如何行丧礼。孟子还认为舍弃为父母守孝三年这样的大事,关注一些细枝末节的小节,是谓不识大体,这是拎不清表现。
最后,树立大孝的典范。
孟子笔下的舜从“亲亲”开始,将“仁义”扩而充之,推己及民及物,将儒家的孝悌践履得完美无缺,为世人树立了“大孝大让”的楷模。其曰:“尧舜之道,孝弟而矣。 ”(《告子下》12.2)
舜有顽父嚚母傲弟,想尽办法加害舜,总是搞些诸如纵火焚屋、掘井填埋的阴谋算计舜。舜处在这样迥异的家庭中,不仅非常聪明地处理了这些矛盾,而且对想害死他的父母兄弟以大仁大义之情待之。于其父“乐而忘天下”,于其弟“封之有庳”。
具体而言,作为天子,在面对自己的父亲触犯国家刑律时,如何才能既保得父亲周全,又不破坏国家礼法制度,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孟子笔下的舜,给世人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答案,即毫不犹豫地舍掉个人地位荣誉“窃负而逃”“乐而忘天下”。在面对傲慢贪婪的象弟时,虽然舜知道象是来杀自己的,但出于对弟弟真挚的仁爱之情,也就罢了。不论是出于何种因素的考虑而加封象,最主要的是说明了舜对弟弟的宽容忍让。总而言之,舜“以天下养其父”“以富贵养其兄”的事亲之道,不仅让至亲心情愉悦,活得体面有尊严,也彰显了舜的美德。这也是孟子崇尚舜,称他为大孝之至的缘由所在。
孟子崇尚尧舜之道,认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与其说孟子乐尧舜之道,不如说是乐尧舜之孝道。孟子笔下的舜不失其本心终身怀念父母,尊“礼义”,以“至诚”之心侍奉父母、友于兄弟,始终如一行孝道。君若此,百姓自然就修“礼义”,行“孝悌”,爱其亲,敬其长,如此天下也就太平了。比起小家的天伦之乐,天下各家皆享“父母俱存、兄弟无故”家庭幸福才为君子所乐。即君子以天下天伦之乐为天伦之乐。
2 修养之乐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修养之乐。孟子认为“四端之心”是天赋的,人皆有之,但仁、义、礼、智等则是由“四端”发展而来,需要后天不断修养而得以彰显。圣贤与我本无相异,圣贤之所以为圣贤,在于他们能“反身而诚”“存心养性”,我等庶民只是不自觉地“放心”。孟子言性善,必称尧舜,旨在为世人树立人格修养的最高精神境界。
心无愧怍的道德修养,就是通过不断“存心养性”“反身而诚”,发展“四端之心”,由内而外达到超高的圣贤气象。
首先,存心养性。
孟子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尽心上》13.1)在孟子看来,“心”就是“善心”,是“良心”或“本心”;“性”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的“性”,诸如仁、义、礼、智、圣人之类的。孟子认为人皆有“四端之心”,但此“心”只是一个萌芽,需要雨露阳光的润泽,才能茁壮成长。反之,若不小心存养,此“心”便会被遮蔽。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而有别于庶民,就在于他们能时时存养其“心”。故其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离娄下》8.28)
为何庶民不能效仿圣贤时时存养“本心”呢?虽然人皆有“善端”,但由于常人总是受他人“朵颐”之诱惑,因小失大,本末倒置,不能时时存养而自暴自弃。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11.11)“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为忧也。”(《尽心上》13.27)
以上章节,孟子批评大多数常人避重就轻、因小失大。舍圣人之道不循,取小人之途而去;舍我之灵龟不守,取他之朵颐而妄;这种因小失大、不知轻重缓急的表现是极其悲哀的。虽然,孟子毫不客气地批评常人“放其心”而不知求,但同时也指出了如何“求其放心”,进入圣人之域的道路。
如何将“放失的本心”寻回,好生存养呢?笔者认为一方面在于寡欲。
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尽心下》14.35)
人出生皆含此“本心”,由于受周遭环境影响,此心被各种感官欲望充斥而“陷溺其心”。孟子以牛山之木为喻,难道光秃秃的样子是牛山本来的面貌吗?不过是人们常常用斧子去砍,牛羊经常去啃罢了!夜里存养的那点都不能幸免,树木怎么能茂盛呢?人心亦然,存养“本心”,保持和扩充善性关键要摒弃“朵颐”之欲。寡欲并非禁欲,而是有所节制的少欲,不成为欲望的俘虏而失其本心。之所以要寡欲,是因为欲望太多会阻碍本心的存养和扩充。
另一方面,存养本心,需假浩然之气。于常人而言,对游离的人心加以管理实属不易。若要像圣贤一样,时时反躬自问,存养本心,那得培养一种面对欲望不动心的“刚健中正”之力。在孟子看来,浩然之气就是一种“刚健中正”的力量。 此“气”以“道”和“义”为质,需不间断地践履正义方可养成,“一曝十寒”或“拔苗助长”只会适得其反。故孟子有言:“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 ”(《尽心上》13.24)
其次,先立乎其大。
所谓“大者”就是“大体”,与“小体”相对。在孟子看来,“大者”就是指“本心”“良心”,与“小体”即耳、目、口、鼻等感官欲望相区别。
虽然,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每个部分都爱惜和养护。但作为一个人而言,“本心”“良心”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只有将“心”立起来,使之成为主宰,才不被“朵颐”之欲充斥而丧失“善心”。如此,内在的仁义才能得以彰显,人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和谐。故孟子曰:“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告子上》11.14)“先立乎其大,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告子上》11.15)孟子之所以说要先“立其心”,还在于“心”这个器官具有“思”的功能,既能认知又能反思,耳目之官却不能。即其曰:“耳目之官不思,而敝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 ”(《告子上》11.15)
至于如何“立心”,除了上面提到的“存心养性”之外,孟子甚是推崇古人修“天爵”而“人爵”从之的态度。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二者皆遵循“居仁由义”的根本原则。永不间断地践行“居仁由义”的原则,方能使“本心”成为自觉。反之,就是自暴自弃,就是“放其本心”,如此何来“立心”呢?孟子讲“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此处提及“大人”“小人”之分,“大人”之所以为“大人”,在于其“能思”。通过“心”这个器官,不断思考、反思,不断反躬自问,克念存诚,将受外物蒙蔽存在于本身的“本心”“良心”成为自觉。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所以这一修养之乐,异于它二者之“乐”,要达到这样一种“乐”的境界,取决于自身不间断地以“诚”反求诸己。
最后,以拥有超高圣贤气象为乐。
孟子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谓神。 ”(《尽心下》14.25)
儒家所推崇的圣贤是修养的终极标准,具有超高的气象,这种气象是内在精神的显现,精神境界不同,外化的气象也不同。孟子将理想人格具有的气象分为六个层次:“善”“信”“美”“大”“圣”“神”。孟子笔下拥有超高圣贤气象的理想人格大概有三类,即圣贤、君子、大丈夫。
孟子认为人人皆可为尧舜。以拥有超高圣贤气象为乐,其一,在于能像圣贤那样,完全做到“践形”,不仅自己能从善如流,还能取他人之善、带动他人一起行善。其二,在于能像大人、君子那样,能反躬自问不失“赤子之心”,能“格君心之非”,能“居仁由义”;能“善言”“善道”,能知“无耻之耻”,“可欺不可罔”等。 其三,在于能像大丈夫那样,在死生富贵面前“舍生取义”;在国难当头之时“舍我其谁”。
儒家确立的禀赋超然气象的理想人格,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中国古代的士阶层以此为最高人生理想。在孟子看来,圣贤是精神境界至高的理想人格,只有像尧、舜、孔子这样极少数人能被称为圣人。较之圣贤,修养至君子的精神境界,是相对容易的。因此,关于“君子”,孟子是有很多论述的。从各种理想人格的气象和实现的可操作性角度权衡而言,这大概也是孟子以“君子”来言说“三乐”的一个缘由,而不以圣贤或大丈夫等来言之。
总而言之,孟子言心无愧怍的修养之乐,紧抓一个“心”字。从“心”出发,通过“践履工夫”不断保持和扩充本有的“良心”。孟子为世人确立一系列崇高的道德标准,旨在人人皆能自反,挺立人的道德理性,从而真正实现修己以安人。孟子所言修养之乐,是站在天下人人皆以“心无愧怍”为乐的制高点上而言的,此种“乐”超越了个体感性快乐的有限性,上升为一种普遍的实践理性精神。
3 化育之乐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教化之乐。儒家历来重视对学生的教育,但并非教以学生客观知识这么简单,更主要的是注重道德理性的培养。孟子以化育他人为乐,一方面,他人能通过不断“求其放心”,逐步实现自我人格的完善。另一方面,将所乐之“道”教予天下英才,让他们弘扬“道”的精神福泽天下。实际上,此化育之最终目的在培养人的主体性,“无忧无惧”“乐天知命”。
孟子化育英才的思想可以从主体、对象、方式、宗旨的维度来理解。
首先,化育之主体为君子而非庶民。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离娄上》7.20)“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尽心下》14.20)他讽刺人都有喜欢当别人老师的毛病。乍见,这似乎与他所言君子有教化之责相悖。实则不然,孟子将矛头指向当时的统治者,说那些君王自己都还昏昏然,仁义德行不行,却企图教化老百姓。这种“好为人师”的毛病古往今来都存在,对一个人的“教化”本是严肃认真之事,可现在多数人自己都还一知半解、糊里糊涂,却以一种自以为是的态度教导别人,企图让别人明白。
君子之所以能担当起教化他人的重任,是因为君子能时时自省,端正自己的不正之心,正己而后匡正他物。孔子就曾说过君子于颠沛造次之时皆不违“仁”,若弃之,君子就不成其为君子了。虽然君子已经具有相对完善的人格,但为了进入圣贤之域,仍需不断存养“本心”。完善人格以至尽善尽美,这是庶民所不能及的。因此,孟子就为君子作为教化他人之主体赋予了道德合理性。他强调,只有德行天下的人,才拥有感召万民的影响力,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意识到自身所承担的道德责任感和使命感。实际上这种化育他人之乐,归根结底是对自身至高精神境界之乐。
其次,化育之对象为天下英才。
在教育方面,孔子讲“有教无类”,教学生无所谓贵贱、等级、身份、禀赋之分,孟子将此思想做了进一步的升华。孟子虽然没有明确说什么样的人是优秀人才,但观其核心思想,优秀之人身上所具备的核心特质便是“善”,只有“善”的人才能够真正担起传“道”的重任,才能福泽天下苍生。孟子说人性善良,四端之心人皆有之,如此看来人人都是优秀的人才,只不过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人性的善良逐渐被物欲所遮蔽侵蚀。要让这些优秀的人才担起传“道”重任,就需要接受教养,将心中固有的“善”彰显,存养之、扩充之。
在接受教化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优秀人才都能将“善”存养、扩充,只有那些经常反躬自问、检讨自己的不足、端正自己的行为、坚持不懈虔心向学的人才能修养成一定层次的气象。并且,孟子说:“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尽心下》14.30)。这是说对前来求学的人,只要对方心怀诚意,诚心是想学习他就接受。
再次,化育方式之多样化。
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与孔子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地教育学生一样,孟子对前来求学的人也量才施教,注重个体的特殊性。孟子提到了五种教育方式,孟子曰:“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有答问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尽心上》13.40)。其中,如春风及时雨的化人之妙,闻君子之道而善治其身的自学,两者很有启发性。孟子就曾说他自己不得孔子门下受业,而私淑与诸人闻得孔子之道。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式是“不教之教”,即不屑于教诲就是一种教诲。教育并不是一项单项活动,而是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双向互动。老师教予学生一定的“规矩”,学生也应当充分发挥个体创造性,这不仅是老师对学生的要求,更应该是求学之人对自省的实践。
求学之人除了接受老师的化育之外,关键要“深造自得”。通过自己的感悟,所得之知才是“自得”之知,这样才能牢固地长存于心。如何才能求得“自得”之知呢?其一,专心致志。对“善”的求索要用心专一,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有所收获。正如孟子所言:“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尽心下》14.21)求“道”之心就像这山径之蹊,经常走就成一条路,不走便会被茅草堵塞。对学问的获取亦然,专注而博学方可自得。其二,独立思考。博学固然重要,但在学习的过程中也不能照抄照搬,不能对经典盲目的崇拜,应独立思考领悟其中之理。故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取二三策而已。”(《尽心下》14.3)其三,为己之学。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学习当是对自我生命的启示,人生境界的体验,不断挺立人的主体性,而非成为社会机器的零件。
最后,化育之宗旨为“乐天知命”。
从义理的角度来看,“天”在孟子那里是人伦道德的根源,具有道德属性。“命”是代表了人生中最为根本的限制,具有对个体的限制性[5]。孟子曾说:“莫知为而为知,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朱熹评价说:“然此皆非人力所为而自为,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6]此皆体现了人在“天”“命”面前的消极性。所谓“乐天知命”就是能转化这种消极性,彰显出人的主体性。即求其放心而后下学上达,复归于“性善”,终而“立命”“正命”,以致能“造命”。君子以此修养自身及化育他人。
如何才能“乐天知命”,即转化人在“天”“命”面前的消极性呢?“乐天”要“知天”,知其天,则知内求其道德良心;“乐天”要“事天”,事其天,则知顺而不违其“心”。 “知命”要“立命”,立其命,则知以天为准;“知命”要“正命”,正其命,则知不处危地。故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危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尽心上》13.1)孟子讲“天”可知、可事,“命”可立、可正。 知、事、立、正之主体是作为个体的人,这就肯定了人之于“天”“命”的个体积极主动性。他又讲“求之在我”,通过“尽其心知其性”“存其心,养其性”来强调以“诚”反求诸己。因此,“乐天知命”又进一步通过“四端之心”得到具体化的内在展现。也就是说,通过存养“本心”使个体清明通透,下学而上达,适应并超越所立之“命”,能不敝于俗见、不处于危地,如此则内省无疚,不忧不惧,造其自命,体验自我。君子自我修养及化育他人之宗旨正在于此。
4 结语
孟子的“君子三乐”蕴含了丰富的儒家“仁义”道德思想。孟子推崇“君子三乐”,是要求天下英才修养“仁义”之道,“求其放心”,复归于“性善”;破除我执,转化人之于“天”“命”的消极性,体知生命,实现内在的超越,体验“乐天知命”的境界。当下,世界各国各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实力发展经济,增强科技力量,但是人心的贫困却是愈演愈烈。人们焦躁不安、欲沟难填、得过且过、虚伪狡诈,忘记了家国重任、忘记了朋友之道,忘记了作为一个“人”的坚守,这都是逐渐丧失其“本心”所致。今天,修养自身,以孟子“君子三乐”为乐,仍然不失其深刻的现实意义。人人皆有良好的气象,才能给人民以信心,给民族以希望,给世界以力量,给人类以和谐,给生命以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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