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会计实务107讲第47讲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含义,金融资产的分类(1)

发布时间:2020-04-22 01:12: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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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

 

本章考情

 

从近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本章内容在每年的考试中均会涉及到,既可能出现在客观题中,也可能出现在主观题中。客观题中主要考查各类金融资产的处理,包括:取得金融资产时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核算、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核算、金融资产重分类。主观题中主要考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核算。因此,本章内容非常重要。

 

第一节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提示】非合同的资产和负债不属于金融工具。

①“应交税费”基于税法规定的义务而非合同产生的义务,因此不能定义为金融工具;

②“预计负债”属于推定义务,也不能定义为金融工具。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含义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金融资产的选项中,正确的有(  )。

A.企业持有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属于金融资产

B.预付账款属于金融资产

C.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属于金融资产

D.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属于金融资产

【答案】ACD

【解析】预付账款不是金融资产,因其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商品或服务,不是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

【例·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属于金融负债的有(  )。

A.应付账款

B.预收账款

C.企业签出的看涨期权

D.应付债券

【答案】ACD

【解析】预收账款不是金融负债,因其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是商品或服务,不是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贷款和债权投资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特殊规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业务模式评估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

模式1: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模式2:出售金融资产

模式3:两者兼有

企业确定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项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应当反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层次。

(2)一个企业可能会采用多个业务模式管理其金融资产。

(3)企业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4)企业的业务模式不等于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而是一种客观事实,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设定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

(5)企业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提示】如果金融资产实际现金流量的实现方式不同于评估业务模式时的预期,只要企业在评估业务模式时已经考虑了当时所有可获得的相关信息,这一差异不构成企业财务报表的前期差错也不改变企业在该业务模式下持有的剩余金融资产的分类。但是,企业在评估新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考虑这些信息。

【记忆口诀】不是差错,不重分类,下次考虑

(二)具体业务模式

模式1: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注意事项】

①为减少因信用恶化所导致的潜在信用损失而进行的风险管理活动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并不矛盾(客观风险)

②到期日前出售金融资产,即使与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无关,在出售只是偶然发生(即使价值重大),或者单独及汇总出售的价值非常小(即使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③出于可解释的原因并且证明出售并不反映业务模式的改变,出售频率或者出售价值在特定时期内增加不一定与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相矛盾

④如果出售发生在金融资产临近到期时,且出售所得接近待收取的剩余合同现金流量,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模式2: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同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相对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此业务模式涉及的出售通常频率更高、金额更大

   在该业务模式下不存在出售金融资产的频率或者价值的明确界限。

模式3:其他业务模式(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则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其他业务模式。

例如,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决策并对其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目标是通过出售金融资产以实现现金流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afcf79282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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