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功利主义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1-12-20 15:00: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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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功利主义的思考

“功利主义在这里所知的是这样的伦理学理论:在特定的环境下,客观地正当的行为是将能差生最大整体幸福的行为,即把其幸福将受到影响的所有存在物都考虑进来的行为。”

——亨利.西季威克

功利主义,是一门伟大的伦理学说,和“自由主义正义论”,“道德应得正义论”成为当今正义鼎足而立的三大学说。从边沁到密尔,功利主义体系堪称完美,难以攻破,成为当今社会人类决策的重要评判标准。

然而,从正义的角度上,我是至死也不会用功利主义去评判正义的,对于正义的评判,我坚定地站在自由主义正义论的阵型,更具体的就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学说。

在此援引一个例子:4个失事轮船的船员,在海上漂流,其中有一个生病的男孩。在海上迷失19天之后,船上的食物和水已经不足以支撑,于是其余三人决定,杀死这个生病的男孩,这样可以维持得更久。最后,幸存的三个成功获救,但之后在法庭,三人因犯谋杀罪而被判绞刑。

可见,从功利主义的角度,集体利益最大化的选择,显然是救更多的人,获取更大的快乐。但是否就可以允许杀害一个影响整体利益的人呢?可以拓展成为一个大问题:是否为实现功利最大化,就可以对小群体肆意妄为?成为多数人的暴政?

答案是否定的,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与我们的常识有悖,世上总有些事物难以衡量,不是一个人说他从这件事获得的快感很大,就可以允许他剥削别人的快感,哪怕对于他人的痛苦极少。这里就引出了功利主义最难实现的问题:快感衡量问题。如何衡量快感,可以说是功利主义是否能生存的安生立命之说。

首先,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套科学的,或是公认客观的测量体系,去支撑功利学说的标准。纵然密尔提供了七个标准:“1.强度 2.持久性 3.确定性或非确定性 4.时间上的远近 5.继生性 6.纯度 7.范围” ,但显然,这七个标准根本无法量化事情的快乐或痛苦程度。如果功利主义无法量化,那就成为一门空洞的学说,毫无实际意义。退一万步说,即使可以量化,如果两者相等,又该如何决策?或两者几近相等,又该取谁舍谁?又何谓“几近相等”,该如何定一个标准或百分比去衡量“几近相等”?所以,如何衡量的问题,成为功利要实现的最大软肋。

次,即使功利主义可以量化衡量快感,即将出现一个问题,即多数可以压倒小数。举个极端的例子,当中国决定出兵去攻打任何一个国家的时候,我们都将是正义的,因为我们的人口数量压倒世界任何一国,按照密尔的快感标准,如果每个人的快感都是同一个数量级的话(因为每个人敏感程度不同,同意数量级之内表示相差10之内),中国可以去侵略任何小国。这是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会觉得荒谬的结论。虽然大多数人都赞成决策的时候采取“小数服从多数原则”,但是从对 “小数服从多数”决策原则的支持,到对“多数人的暴政”的荒谬的感觉,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过程。虽然推论都是一样,但只要把原则无限放大,就会出现多数人暴政的结论,这显然是现代民主社会所无法容忍的。这就说明了两个问题,而且两者有其一:

1. 从量变到质变,功利主义存在发展的矛盾,至少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某些必要前提。

2. 只是量变,但只是一开始的谬误不大,不容易被人察觉,即功利主义本身存在问题。

但无论何种结果,功利主义都无法避免一个问题:即经过功利衡量的结果和我们现存的某些伦理道德相不符。在美国,某一间权威的烟草公司,用最精密的计算,证明了香烟的交易,对整个美国社会有利大于弊的。其中,交易的双方的获益,政府的税收,都将超过政府对医疗的支出等等,由此证明美国政府限制香烟交易是错误的。但显然,香烟会严重影响健康,人的生命,用金钱去衡量,普遍是难以接受的,即使功利主义可以提供定价,但这一行为是大众普遍不能接受的。换言之,能否进行衡量这一行为,是功利主义第二个困难。

最后,纵然整个功利主义的核心:快感衡量系统完美无瑕,它的前提仍然存在极大的问题:我们的人性,是否仅仅是趋乐避苦?显然,人是一种动物,生物性决定了人要趋乐避苦。但是,人之所以为人,究竟是什么使我们和动物相区别,换言之,除了生物性之外,我们还有什么?——那就是人性。我们是生物,需要生存,自然就难以脱离生物性,也不可能脱离。但是,恰恰是另一样性质:人性,才让我们有了文明社会,有了人道主义,有了动物所没有的原则。人性,以及所包含其中的德行,是人类最最宝贵的特质,也是根本无法衡量或比较的特性从前提上定义人性是趋乐避苦,可以说是对人类的要求是在太低,我们实在需要一些原则或文明,去证明我们人类是理性的存在,自由的存在。

这就是我反对“功利主义”而崇尚“自由主义”正义观的原因,人的一生如果只是为了追求生物性的快感,这是可耻的兽性行为,我们只是不自由的、被支配的工具,而不是主体。简而言之,人是为了活着而吃饭,而非为吃饭而活着。可以说,生存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唐君毅曾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其内在精神自我之扩大,以达到那宇宙的大精神,没有任何一个哲学家,会以生存作为人类的最终目的。尽管马斯洛的需求层次里面,生存需要是最基本的,但是,自从文明的出现之后,即人类已经满足生存需要之后,特别是现在生产如此富裕的时代,“生存”并不能作为我们的目的。我们要活着,更要有尊严的活着,否则就是行尸走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但是,以上的前提仅仅是功利衡量以后的结果和普遍原则不符的情况。那么,又是否存在一种情况:功利衡量以后的结果和现实普遍原则相符?如果这样,功利衡量的结果就完美了,因为功利衡量的过程是理性地配置人的效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自由的,因为他是充分考虑了人的各种效用(快感)。但这种完美的结果,仅且仅当和现实普遍原则相符,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道德原则的前提下,再去用功利衡量,才可以达到完美结果。

道德原则,优先于功利衡量。

关于正义该如何,又该如何做的问题,在这里就已经很清晰了。做正义的事,必先从正义的角度去考量,在此就是以自由主义正义观去判断,充分考虑人道、人权、自由之后,或是用无知之幕判断之后,才可得知这一行为是否正义。确定之后,第二步再使用功利衡量,这里只是方的选择,对事情本质再无影响,考虑的只是前提确定的情况下(包括有哪些原则不能抛弃,哪些原则必须坚持),整体资源的最优配置。

说得容易,做却十分艰难。在中国,功利主义绝对是令国民迅速提升“素质”的方法。仁义道德,可谓中国文化之根。可惜的是,公众现在对中国文化的根一知半解,对仁义道德也只是略懂皮毛,只关注人际关系,却甚少考虑此事本事的正误,这是形成中国人情社会的根本原因。选择“功利主义”,比如使用严刑峻法,只顾效率,会使国民的法制意识迅速增长,即道德的前习俗阶段,紧紧因为怕受到惩罚而不做坏事,而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坏事。功利主义能使我国整体现状迅速变好,是“整体”,而非个人。如果中国能狠下心,效法俄罗斯彻底痛一次,或许能在功利主义的桎梏中,慢慢回到仁义的王道里面。但由于笔者也是个理性经济人,自然会考虑到如果自己就是那些弱势群体会怎么样,所以“无知之幕”令我反对中国采取“功利主义”伦理观。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9850f1a650e52ea551898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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