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9-03-22 11:03:3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云溪区云溪街道八一村村规民约

(经八一村第九届村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讨论通过)

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依法治村,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地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美好村委会设目标。八一村村民理事会草拟,报八一村“两委”审核,2019316日提请八一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下公约,并于通过之日起实施生效。

第一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家、爱集体、爱家庭;学法守法,维护安定团结;服从村委会“两委”管理,珍惜本荣誉。

第二条 精心耕种责任田,不抛荒耕地;科学打理自留地、自留山,增加副业收入;守法经营,积极创业,广开财源,勤劳致富、创业致富、科学致富。

第三条 诚实守信,不造假不赖账;待人真诚,不造谣传谣;生活节俭,不攀比不炫富,不赌博买码写单,远离毒品。

第四条 团结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关照,主动帮助有困难的村民

第五条 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讲究家庭和个人卫生,配合村委会搞好“三清理”(清理垃圾、疏清水体、治理粪污)爱护村、组公共卫生,人人参与本辖区的环境整治,实行河长制负责制,共同维护村内公共区的清洁。不向河、塘、港、渠内倾倒垃圾,不直排生活污水,保持河道清洁、流畅没有漂浮物;不乱倒垃圾,不焚烧垃圾和农作物秸秆,不直排生活污水;不搞污染水源的种养殖,不发展污染大气和环境的生产;爱护绿地,不乱砍滥伐,不捕猎有益动物,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餐(用)具。实行村庄清洁长效管理机制,不断达到人居环境整治,“三提升” (规范村民建房水平、农村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村居治理水平)水平。

第六条 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严格按村(居)建房审批流程办理新建住房;禁止私搭乱建,要主动拆旧还基。对多占土地建房、未经审批抢建房等违法建设,一律依法制止、拆除并配合村委会农村环境整治“四拆除” (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工作。

第七条 要服从大局,支持发展;对因规划需要征收(借用)的房屋、土地,要服从共同商定的统一价格,不漫天要价、坐地起价;不强揽工程、强行阻工闹事、强买强卖;不缠访闹访、越级上访;要有服务大厂的意识,支持大厂的发展,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在征(借)用地上不漫天要价,不强揽工程和强行阻工闹事,维护大厂的正常生产和发展。

第八条 安全用火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清明节或祭奠期间在山林燃放鞭炮,定期排查各类水、火、电隐患,加强野外用火用电管理,严防涉火、电、水事故发生;加强防盗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第九条 婚事新办。婚事只请一次客,只摆一次宴席;取消“领席、过门、待媒”等繁文缛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摆排场讲阔气、不低俗闹婚。提倡少要彩礼或不要彩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等现代简约婚礼。

第十条 丧事简办。治丧时间不超过3晚,严禁燃放鞭炮、搭台唱戏、点歌,不占地办事、不噪音扰民;不扎龙糊鹤、不搞封建礼俗;不铺张浪费、不摊派连累亲朋;提倡鞠躬、默哀、佩戴黑纱和白花等文明丧葬礼仪;在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依法核定丧葬用地。

第十一条 简化人情往来,严格落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不办”的要求,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办理酒席或接受赠礼,确需庆贺的只邀请直系亲属、三代以内亲属俭办聚会,不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办理婚丧事宜宴席标准不超过300/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不超过100元,每次宴席不得超过20桌,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第十二条 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精心抚育儿女;要多陪父母、勤走娘家,禁止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要努力营造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氛围。

第十三条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主动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接受祖国挑选。允许就读参军后无工作分配的本村委会子女迁回户口,并享受同等待遇,保证独生子女多一人份额集体收益的权利,保证外嫁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道德评议、家风评议、平安家庭和人居环境评比活动,崇德向善、争当模范;积极参加志愿者行动公共卫生和公共文化活动,培养本村委会村民的文化认同和归属感。

第十五条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委会大事要事、积极向“两委”决策提建议,主动履行义务,凡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的,按程序取消其所享受的低保等政策性扶助待遇或少享受本村委会的各项奖补待遇。

第十六条 党员和干部要带头履行《村规民约》,群众要自觉向他们看齐。《村规民约》由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组织实施,“两委”负责监督,根据实际需要,可讨论表决修改。村委会大事要事,坚持“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由“两委”组织实施,由村委会村民理事会依据《村规民约》监督。

第十七条 村委会村民都必须交纳公共卫生费及其它费用,标准如下:

1、公共卫生费按户每人每月2元交纳。

2、损坏垃圾桶,每只收取100-200元。

3、巡查卫生不清洁、不整改则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

4、连续两次评比不清洁的户主则收取200元并通报批评。

5、连续一年十二次被评为清洁村民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6、爱护公共设施,乱贴广告、乱画墙壁的每处收取20-50元。

7、损坏邮电、通信、电力供水、亮化工程、有线广播等设备设施的,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8、违规饲养家畜家禽的,每户收取100-500元。

9、违规燃放鞭炮并不听劝阻的,收取500元。

10、违规治丧的,每次收取200-500元。

11、准生证办理免收工本费。

第十八条 村委会村民公共卫生费及其它费用,用于村内环境整治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添置及村委会村民活动评先评优的奖励等。

第十九条 村规民约》以规定行为为向导,打造人居环境,优化人居文化生活;《村规民约》以约束为原则,违约者视情节轻重惩罚。

党员有违规行为的

1、请客没被发现但事后发现的,除按党员管理规定外,全村委会大会通报批评,评为不合格党员并上报纪律组织处分;

2、请客前已上门做工作顶风作案的,全村委会大会通报批评,评为不合格党员,上报纪检进行劝退。

组长有违规行为的

1、到组召开户主会或群众会,建议重新选举组长;

2、在组长工资中罚款500元;

3、在村委会大会上通报批评。

群众有违规行为的

1、不推荐本人及家庭成员作为党员后备人选培养;

2、不推荐本人及家庭成员作为组长及村委会干部后备人选培养;

3、在家庭成员参军、录用公务员或其他单位录入政审时如实进入政审档案;

4、居委会对本人家庭不予民政部门任何照顾;(已照顾则报请取消)

5、对家庭成员考入大学的不予奖励,申请助学金时如实填写违反《村规民约》行为;

6、对在其他各项申请村委会盖章的表格中严格依法依规章,如实填写在各项申报表格上;

7村委会居委会不聘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村委会居委会各类理事会任职及临时调工;

8、请客前以上门做劝导工作仍顶风作案的,理事会全体人员将在请客当天现场制止。

八一村村规民约

(经201835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日常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

  1.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2.村民不得缠访、闹访、越级访,不得无理阻工闹事,不得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3.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做好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保证消防正常用水。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村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二、环境整治

  1.村组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及保洁。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公路、学校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理。值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 “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3.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组长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工作,定期组织发动党员组长、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洁活动。

4.村民每月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人每年24(五保户免交);小企业、加工业主由村民理事会(环境整治理事会)根据其实际情况交纳卫生费。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由村民理事会(环境整治理事会)收缴并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三、移风易俗

  1.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取消“过门”、“过彩礼”、“送喜匾”等繁文缛节,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摆排场讲阔气、不低俗闹婚、提倡少要彩礼或不要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丧事从简,治丧时间不超过三晚,全村禁炮禁鞭,不噪音扰民,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礼俗,不请神弄鬼,不得乱埋乱葬;禁止建豪华墓、活人墓;土葬单人墓穴占地不超过4㎡合葬墓每增加一人至多增加用地2

4.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简化人情往来,严格落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不办”要求,除婚、丧外,乔迁、寿诞、升学、满月等其他事宜不办酒席,确需庆贺的,只邀请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俭办聚会,不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办理宴席(包括烟酒)标准不超过300/每桌,“百客“之间的往来礼金不超过100元。  

  四、日常管理

  1.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2.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3.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村民应自觉加强牲畜看管,鼓励圈养鸡、牛、羊。

  4.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政策外生育,原独生子女户在分配集体经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5.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6.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多陪父母、勤走娘家,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晚辈要保障老年人养老待遇及相关权利;要努力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一户一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超面积建房,并且村民小组户主签字同意,未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禁止私人非法买卖土地凡将修好的房屋出售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审批宅基地。

8.积极参加道德评议、家风评议活动,崇德向善、争当模范;积极参加志愿者行动和公共文化活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积极向“两委”决策提建议,主动履行义务。

  9.积极参与村级大事要事、积极向“两委”决策提建议,主动履行义务,凡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的,按程序取消其所享受的低保等相关政策扶助待遇或少享受本村的各项奖补待遇。

10.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组长要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由村民理事会组织实施,村“两委”负责监督,根据实际需要,可讨论表决修改。村级大事要事,坚持“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由“两委”组织实施,由村民理事会依据《村规民约》进行监督。

五、本《村规民约》自表决之日起执行。

八一村村民委员会

八一村红白理事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974b781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65.html

《村规民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