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黔人社厅发[2014]2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4.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4〕2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黔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现就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2.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89c76d9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6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