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简介

发布时间:2020-05-15 08:10: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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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交所交易基本介绍

   上海黄金交易所

开放分类: 交易上海黄金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履行《黄金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职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其基本职能是(一)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二)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三)组织、监督黄金白银贵金属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四)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五)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六)监管会员黄金业务正常进行和交易合约按时履约,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七)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八)沟通国际国内黄金市场、加强与国际黄金行业的交流;(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上海黄金交易所

  交易所的基本概况为:



  (一)组织形式: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现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会员分散在全国26个省;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它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目前会员中金融类14家、综合类77家、单项类17家;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



  (二)交易方式:交易所开业初期进行现货黄金交易,交易前买方会员必须在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全额存入相应金额的人民币资金。卖方会员必须将需售出的黄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三)交易品种和价格:交易所实行标准化交易,交易黄金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目前交易的品种为标准牌号Au99.99Au99.95Au99.9Au99.5四种和金币,标准重量为501001千克3千克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黄金交易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保留两位小数),金锭的最小交易单位为千克。金锭的最小提货量为6千克



  (四)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



  (五)资金清算:交易所指定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作为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六)仓储交割:交易所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4个城市设立41家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可自由选择交割仓库存入或提取黄金。黄金调配由交易所统一调运,交易所负责配送,保证交易后3天内拿到黄金。



  (七)质量检验: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承担金锭、金条质量标准、合格冶炼厂及品级资格认证、对产品质量纠纷进行仲裁检测等工作,交易所交易的金锭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的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质量标准的黄金,合格冶炼厂对其产品质量终身负责。



  (八)交易手续费: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暂定为万分之六。



  (九)税收原则:经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通过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执行免征增值税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十)商业银行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等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活跃交易、促进流通。



  (十一)系统服务: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维护和保障会员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以会员为本,为会员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



  1.系统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系统网络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系统采用上海北京双中心备份的体系结构和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国家公共数据分组交换网与金融卫星专用网互为备份,共同分流,形成全国范围的实时交易系统。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运行安全可靠、快捷,该系统可以满足未来的会员黄金交易需要。



  2.质量保证:交易所委托权威质检机构对入库黄金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查检验,制定一整套质量管理办法,保证交易黄金的品质含量。3.资金安全:通过指定清算银行的全国网点进行资金结算,由交易所统一管理会员保证资金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方便、快捷。4.信息共享:可实时接收和查询黄金交易所的行情,国内外黄金等贵金属的交易行情、评论和相关报道。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使中国的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筑成我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

(一)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有:

1.  Au(T+5) 2.  Au(T+D) 3.  Au(T+N1)4.  Au(T+N2) 5.  Au50g 6.  Au100g 7.  Au99.95 8.  Au99.99 9.  Pt99.9510. Ag(T+D11. Ag99.9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30    周一至周四 21:00-凌晨2:30

递延目前最主要的交易品种有四类品种,分别为:

Au(T+D) ——黄金延期交收(递延费每日收取万分之二)

Au(T+N1)——黄金延期交收(递延费单月底收取百分之一)

Au(T+N2)——黄金延期交收(递延费双月底收取百分之一)

Ag(T+D) ——白银延期交收(递延费每日收取万分之)

)交易方式

网上交易或电话报单,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四)交易单位

交易品种

标准重量

最小交易量

交易资金

最小提货量

备注

Au9999

1公斤

每手100

全额交易

每块1公斤

Au9995

3公斤

每手1公斤

全额交易

3公斤及其整数倍

小金条

50

每手50

全额交易

每块50

Au100

100

每手100

全额交易

每块100

黄金延期

每手1公斤

11%保证金交易

Au(T+N1)

每手1公斤

11%保证金交易

Au(T+N2)

每手1公斤

11%保证金交易

PT9995

1公斤等

每手1公斤

全额交易

最低3公斤

只能买入提库

白银现货

15公斤

每手1公斤

25%保证金交易

15公斤及其整数倍

法人单位参与

白银延期

每手1公斤

11%保证金交易

交割T+2

)交易费用

主要品种

手续费

仓储费

运保费

出入库费

延期补偿费

Au9999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0.6/公斤/

60/公斤

2/公斤

Au9995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0.6/公斤/

60/公斤

2/公斤

小金条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0.6/公斤/

60/公斤(卖方)

2/公斤

Au100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0.6/公斤/

60/公斤

2/公斤

黄金延期AU(T+D)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交易金额

万分之二

Au(T+N1)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交易金额

万分之二

Au(T+N2)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交易金额

万分之二

PT9995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0.6/公斤/

70/公斤

白银现货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0.011/公斤/

70/公斤

0.09/公斤

白银延期Ag(T+D)

交易金额

万分之十五

交易金额

万分之

交易费用具体计算方法

1.现货黄金买卖的交易费用分类及费率 [Au99.95和Au99.99]

a.交易金额:买卖单价X 买卖数量(Kg)、

b.交易手续费:交易金额X 万分之十五

c.运保费:买卖数量(Kg)X 60元      [6分/克]

d.仓储费:买卖数量(Kg)X 1.8 X 天数

e.黄金出入库:2元/千克

f.二次清算:当日加权平均价X 溢短差重量

2. Au(T+D)的交易费用分类及费率(冻结成交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做为保证金)

a.交易金额:单价X手数(N手)  (1手=1千克) 

b.交易手续费:交易金额 X万分之十  [单边]

c.递延费:总持仓量 X 当日结算价 X 万分之二 ( 每日、周末 X 三天 )

d.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日交易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3.AU(T+N)1和AU(T+N)2的交易费用分类及费率(冻结成交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做为保证金)

a.交易金额:单价X手数(N手)  [1手=1千克

b.交易手续费:交易金额 X万分之十  [单边]

c.递延费:总持仓量 X 当日结算价 X 百分之一 

AU(T+N1)的递延费为单月最后交易日收取。 

AU(T+N2)的递延费为双月最后交易日收取。

d.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日交易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4. 白银延期交易Ag(T+D)的交易费用分类及费率(冻结成交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做为保证金)

a.交易金额:单价X手数(N手)[1手=1千克]

b.交易手续费:交易金额 X万分之十五  [单边]

c.递延费:总持仓量 X 当日结算价 X 万分之二   [ 周末 X 三天 ]

d.超期费=持仓量×当日结算价×万分之一   [ 周末 X 三天 ]

e.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日交易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关于递延费的支付

每个交易日15:00-15:30为会员交割申报当日交收时间,申报内容为当日交收合约数量。系统实时公布 认交,认收两边数量。每个交易日15:30-15:31系统统计和公布交收双方数量,延期补偿费支付方向。

a.当交收申报数量相等时,不发生延期补偿费的支付

b.当交收申报数量不相等时,申报交割数量少的一方支付给申报交割数量多的一方延期补偿费。

AU(T+D)品种主要合约参数

合约代码

Au(T+D)

合约单位

1000克/手

起始交易单位

1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克

最低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3%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7%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割标准

99.95%标准金锭(99.99%标准金锭可替代交割)

延期费率

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二

超期费率

0

延期费支付日

每日收取

交收申报时间

15:00-15:30

中立仓申报时间

15:31-15:40

AU (T+N)品种主要合约参数

合约代码

Au(T+N1)、Au(T+N2)

合约单位

1000克/手

起始交易单位

1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克

最低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3%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7%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割标准

99.95%标准金锭(99.99%标准金锭可替代交割)

延期费率

1%

超期费率

0

延期费支付日

Au(T+N1)单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 Au(T+N2)双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

交收申报时间

15:00-15:30

中立仓申报时间

15:31-15:40

对Au(T+N1)、Au(T+N2)合约的有关说明

1、Au(T+N1)、Au(T+N2)合约的交易方式与Au(T+D)一致,新合约对延期费率参数进行了调整。多、空持仓可在每日的规定时段进行实物交收申报,根据交收申报结果进行相应的中立仓申报;

2、Au(T+N1)和Au(T+N2)合约按定期集中支付的方式支付延期费,延期费支付日的多、空持仓,按当日交收申报量对比确定的支付方向支付延期补偿费;

3、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单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双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非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率为0。

4、为了便于计算,Au(T+N1)和Au(T+N2)的延期补偿费率暂定为1%,交易所将根据合约的交收情况以及合约与现货价格的偏离情况对延期补偿费率进行调整;

5、交易所对会员的黄金延期品种实行总量限仓,每个延期合约的限仓额度按会员的总额度均分,会员如需调整Au(T+N1)、Au(T+N2)和Au(T+D)之间的限仓额度分配,须报告交易所,经核准后执行;

6、Au(T+N1)、Au(T+N2)的超期费率暂定为0,同时,Au(T+D)的超期费率自2007年11月5日起改为0,交易所按照市场运行情况确定是否征收不同延期合约的超期费;

7、如果会员自营账户因保证金不足或其它原因需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按照先平Au(T+N1)、Au(T+N2)再Au(T+D)再Ag(T+D)的顺序执行;如果会员代理账户因保证金不足需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除非会员特别指明须执行强平的客户,交易所选择持仓量大的客户按照以上述顺序执行。

8、当客户在多个黄金品种上发生实物交割时,交易所根据现货全额品种、Au(T+5)、Au(T+D)、Au(T+N1)、Au(T+N2)的交割次序,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交割。

采用额度交易的会员,实物库存先用于补足被使用的实物额度,再按照上述次序办理实物交割。

黄金白银递延交易基本知识:

     下单术语: (做多)买入开仓——卖出平仓      (做空)卖出开仓——买入平仓

多头持仓:买涨 表示未来要付出全额资金,得到黄金实物。

     空头持仓:买跌 表示未来要付出黄金实物,得到资金。

     开    仓:意味着持仓的增加,资金的冻结。平    仓:意味着持仓的减少,资金的解冻。

     风险率:风险率=(客户交易保证金总额/客户权益)×100% (风险率高于100%会被强平)

     卖出价:指客户买入交易品种的报价。 买入价:指客户卖出交易品种的报价。

     开盘价:指开盘前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指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加权平均价:指某一交易品种当日成交总额除以当日交易总量的平均价。

     当日结算价:当日最后五笔交易的加权平均价。

     集合竞价: 1.开市时,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开盘价,开市后采用公开叫价方式(买入的最高价、卖出的最低价),按规定的程序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确定买卖双方成交价格的撮合成交方式。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2.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1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1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则产生,其中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3.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高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

上海黄金交易所资金清算原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同时提供询价交易等作为辅助交易方式。

1.  集中:是指交易所与会员在结算日统一通过清算银行办理资金划付。

2.  净额:是指会员就其在交易所买卖的成交净额与交易所进行清算。

3.  直接:是指交易所直接和会员实行净额清算。

(十)清算业务程序

 1. 现货交易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

    参与金额交易的会员(自营或代理),在交易日将资金从买入会员资金帐户上扣除,将资金划入卖出会员(自营或代理)资金帐户,下一个交易日,再划入卖出会员在清算银行开立的(自营或代理)专用帐户。

    如:买入公司1千克现货,再发生买入后当日上交所便自动将资金从买入会员的资金帐户上扣除,并划入卖出会员的(自营或代理)资金帐户,下个交易日,将1千克的现货款划入卖出会员的银行帐户里。

2. 参与延期交收的会员(自营或代理),在交割日交易结束前,须将足额的货款划入清算准备金帐户,交易所将资金划入卖出交割的会员(自营或代理)的清算准备金帐户。

3. 会员须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分别开立自营和代理专用帐户进行资金清算。代理客户资金应存入代理专用帐户。

4. 会员自营和代理交易分别清算。

5. 交易所负责会员自营资金的清算。交易所负责向会员提供其他代理客户交易资金清算明细数据。

上海黄金交易所可交割条块标准

交易所交易的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易的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认可的或经交易所认定的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2.5千克、成色不低于99.5%的金锭;标准重量0.0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条;标准重量分别为0.5千克1千克3千克4千克5千克6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铂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银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银锭及定向询价交割品种。

对于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基准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并实行升水制度,升水标准根据交易所公告执行。交收实物须为3千克1千克整数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79f116f1b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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