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罪犯管控措施
——2015.4.27
监区在押470人,其中涉毒犯89人(占押犯比18.9﹪).以渋毒罪判刑80人(占押犯比17﹪),有吸毒史的47人(占涉毒犯比52.8﹪)
一、在押涉毒罪犯的构成特点:
1、汉、彝、回三个民族多以汉族为主。
2、青壮年罪犯多。
3、文化程度低的多。
4、捕前系无业人员、农民居多。
5、有吸毒史的多。
6、有前科劣迹的多。
7、共同和团伙犯罪的多。
8、涉及毒品种类多。 涉及毒品以海洛因为主,其它包括吗啡、鸦片、可卡因、冰毒、摇头丸、大麻等。
二、涉毒罪犯的心理和行为特征
(一)心理特征“功利、投机、从众”
1、认罪意识淡化,缺乏罪责感。对改造普遍有抵触情绪。
2、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持久而强烈。
不少吸毒罪犯入监后,由于“心瘾”的缘故,常常表现为:精神委靡不振,记忆力减退,食欲不佳,面黄肌瘦;部分罪犯出现浑身疼痛、皮肤感觉异常、心悸、烦躁、呕吐等症状。因此,若对涉毒罪犯的心理自制能力和自信心不加以培养,他(她)们回归社会后则非常有可能重操旧业。
3、存在悲观失望心理和扭曲心态。表现在对社会认识的偏差,将社会看得十分阴暗。
4、期盼摆脱毒品而又焦虑担忧。
(二) 行为特征
1、贪图享逸,虚荣心强。入狱后,仍沉湎于以往的享乐之中,相互攀比,讲虚荣。
2、怕苦怕累,逃避劳动。,此类罪犯表现出行动迟缓、情绪波动大、消极应付劳动等特点,他们往往以体质差为由,无病装病,小病大养,消极怠工,劳动效率低,影响生产。
3、拉帮结伙,纠合性强。对监管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
4、表里不一,善于掩饰。
涉毒罪犯一般社会经历复杂,犯罪过程极为隐蔽显得圆滑、深沉和狡诈
5、自由散漫,情绪不稳。个别甚至会产生自伤自残、自杀等过激行为。
三、当前涉毒犯管控所面临问题
1、民警对涉毒罪犯危险性及防控意识不强,对毒品认知水平低、查禁业务不熟、防控措施缺失,民警畏难情绪明显。
2、涉毒犯群体普遍纠合性强,善于伪装,加之社会经历复杂,有些罪犯在犯案前就相互认识,同是圈内人关系复杂,民警查禁管控难度大。
3、涉毒犯罪一般性质恶劣、罪行较重,刑期长,反改造意识较强,加之心理扭曲、情感冷漠、行为偏激,易发生自伤自残、自杀、脱逃、劫持人质、狱内吸毒等重特大案件,对监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四、防控措施
(一)树立长期作战综合治理观念。
构建狱内“惩、防、教、转”打击防护网,狱外政府、社会部门、家属协同联动。
(二)抓好“三个到位”
1、宣传教育要到位。“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2、查禁防控要到位。
3、打击惩罚要到位。
(三)注重“三个强化”
第一,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和培训,增强综合素质。
第二、强化教育改造力度。开展针对性地教育是矫治涉毒罪犯思想和行为的根本。
1、强化法制教育和认罪服法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2、抓好社会公德、形势政策、爱国主义和前途教育,重塑价值取向。
3、加强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提高改造效果。
4、重视心理治疗,强化意志训练。
第三,强化监管改造力度。
1、实行分级分类关押。
应考虑将涉毒罪犯作为一个单独类型进行分类关押改造,按有无吸毒史分别处遇和管理,并按是否需要进行强制戒毒进行再分类。对患有严重疾病或恶性传染病的涉毒犯、对老年或残疾涉毒犯都要分别关押;对重大涉毒案件的主犯与其它从犯更应严格分开关押。探讨细化的分类,对于制定适合的矫治方案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做如下分类:①初犯、累犯;②按性别分类 ;③将涉毒罪犯按吸毒、不吸毒分类;④由于入监狱后,罪犯的心理会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还可以根据入狱时间进行分类; ⑤按罪犯年龄进行分类⑥从刑期来分,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⑦从吸毒者毒龄来分。
2、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加强养成训练,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1)加强体能训练和行为培养。
(2)狠抓生活卫生管理。
3、 注重劳动改造,培养谋生手段。
4、强化直接管理,落实监管措施。
(1)严格入监搜身制度。
(2)严格会见、通讯审批、监听制度
(3)严格体检和药品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医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管制。严格处方使用权限,杜绝医源性药物成瘾。
(4)严格监控措施。落实互监连带区域防控以确保监管安全。
一、 创新载体,丰富服刑人员文化生活
二、夯实基础,积极探索,加强法律援助和心理矫治工作
三、以“每周一活动”排解罪犯心理压抑
四、以多种教育方式引导罪犯转变思想: 一是开展主题辩论会,寓辩论于教育。二是开设服刑指导课。三是推出复合激励教育。以“目标激励、竞争激励、奖惩激励、感恩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复合激励教育
五、以先进的改造典型带动罪犯积极改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746adeecf84b9d529ea7a06.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