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如何办理 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根据12月4日《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1、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稳定就业 稳定住所 连续就读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4、代办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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