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第二人民医院合理用药制度

发布时间:2013-11-17 09:53: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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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第二人民医院合理用药制度

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自有

副组长:李巨旺 王志谦

成员:慕永辉 杨泽 李民卿 杨海霞 刘小梅 夏衡 马文泽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

(三)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成员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三、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跟据中医辨证论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五、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648f347a98271fe910ef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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