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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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制度及流程

一、责任单位
局办公室。 二、责任人
分管局领导及办公室具体经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四、受理范围
机关聘用临聘人员。 五、办理条件

机关临聘人员编制空缺且参与竞聘对象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材料
(一)报名表。 (二)个人简历。
(三)相关资格证书。 七、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发布竞聘通知。 2、竞聘人员向局办公室报名。 3、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 4、考试或考核。 5、体检。
6、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7、局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办理期限
自报名截止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监督检查
(一)每个环节都由承办人员签名,并归档保存。 (二)局纪检组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受纪委、人事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违反规定程序进行聘用的。 2、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的。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 5、私自泄露应保密信息的。 6、其它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
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共同承担责任。
4、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形式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调离工作岗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5be33d6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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