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存档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8 00:12: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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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原东城)人委托存档服务流程

发布日期:20081014

一、 存档条件

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二、 档案调入程序

1、凭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

2、按照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据实填写《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中的“婚育情况”栏并加盖人事章;

3、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月。

三、档案调出程序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并结清档案管理费:

1、本人存档卡、身份证;

2、调往单位开具的商调函。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存档人员人事档案调出时,该员工人事档案中须具备以下基本材料:

1、见习期满的大中专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2、就业登记满一年的工人填写《 新参加工作工人定级工资审批表》;



咨询电话:

档案问答:/problemsto.aspx?type=档案相关&bg=bg1



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个人办理存档工作程序及须知

发布时间:2011-4-12 0:00:00

一、办理范围和条件

1、具有北京市西城区户口的城镇在职人员;

2、年龄在男性50岁,女性45岁以内的;

3、具有干部身份。

二、办理程序

存档人员需本人亲自办理,如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时须携带参保人员授权委托书、参保人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档案转入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2、签订《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缴纳存档费;

3、“中心”开具调函、发存档卡(IC卡)、《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

4、本人持调函、《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转移档案,《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由原存档单位盖章;

5、本人持存档卡(IC卡)、原存档单位密封好的档案、盖章后的《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在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二)档案转出

1、持①本人身份证;

②存档卡(IC卡);

③调入单位商调函;

④《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如遗失请出具书面说明,下同);

2、结清存档费后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三)档案类型的转变

1、个人转集体:

1)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工作联系人办理;

2)持①单位同意转入介绍信;

②个人存档卡(IC卡);

③《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

3)结清个人存档期间内的存档费。

2、集体转个人:

1)须符合“中心”个人委托存档规定;

2)由本人亲自办理;

3)持①原单位同意转个人存档的介绍信;

②本人身份证;

③单位存档卡(IC卡);

4)结清单位存档期间内的存档费;

5)签订《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办理个人存档手续。

三、收费标准:存档费20//人;IC卡押金20元。

四、注意事项:

1IC卡押金在档案调出时退还本人;

2、档案调出时须先将社会保险关系、党员关系、集体户口等关系转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439a3e8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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