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中“关于”的用法(二)

发布时间:2016-11-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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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标题中“关于”的用法(二)

公文标题中“关于”一词的使用有什么基本规律? 介词“关于”在公文标题中起引进处理对象的作用,这里的处理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旨在使收文者一看标题即知该公文要处理什么事情,以提高阅文效率。一般而言,介词“关于”之后要附带一个动词,诸如《关于开展……》《关于打击……》《关于接收……》等等。但是,如果两个连用的介词所修饰的不是一个对象,则可以连用。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的通知》《关于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等,其中的“关于”与“在”、“对”等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关于”是第一层次上的介词,“在”、“对”属于第二层次上的介词,其所修饰的对象是各有不同的。“在”、“对”所引出的介词短语能够起到限定范围、突出强调的作用,可使公文标题中的事由表达得更为准确。就实际使用情况看来,用得较多的介词主要是“在”、“对”、“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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