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劳动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2-28 18:35: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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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劳动保障局

【篇一:天津劳动保障部门地址】

【篇二:天津各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和平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招工提档

办理部门: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

办理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58117662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1)《劳动法》(2)劳部发(98)2号(3)《天津市劳动局通告》天津日报951031日刊登;

办理条件:企业招用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办理程序:企业填报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6号表),录用花名册、就失业证、劳动合同书,办理录用手续,提档。接转劳动关系每人15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

申办材料:(1)企业凭营业执照;(2)招聘简章;(3)提档时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表》;(4)《就、失业证》;(5)劳动合同;

二、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

办理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58117662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3)津劳发(94)59号(4)津劳力(97)289号(5)津政发(95)47号(6)津劳和(97)272号(7)津劳和(98)421

办理条件: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户籍在本区的失业人员。

办理程序:(1)企业携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名册8号表)一式四份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2)审查档案资料齐全,收档。保管档案费每人10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

申办材料:(1)《养老手册》及转移单及个人帐户清单;(2)工龄审定表;

3)退工登记表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退工材料;(4)《就、失业证》;(5)劳动合同书。

河北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用工登记

办理部门:职介中心

办理地址:河北区五马路72

联系电话:26242828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用劳动者应当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招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携带用人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各种表格及《就?失业 证》到窗口办理就业登记盖章,《就?失业 证》第五页做记载,然后到仲裁科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并交费,返回窗口将表格备留一份,需办理调档手续时,开具《就业登

记提档函》,提档时需携带《就?失业 证》及《就业登记提档函》。接转人事关系代理服务费10/人。

申办材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就?失业证》、《劳动合同》文本。

二、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职介中心

办理地址:河北区五马路72

联系电话:26242833

办理时限:退工审核时间:每月25-----次月5

办理依据:文件依据:津劳办〔2005225号《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到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

申办材料:一、用工单位与1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持: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工报告》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

3、职工?失业证

4、劳动合同

5、经职工本人认可的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和证明

6、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7、中断缴费明细表

二、用工单位与10--30名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递交情况说明,提请审批。

三、用工单位与30名以上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报市劳动局审批。 河西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招聘登记

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14

联系电话:28275815

办事依据:《天津市就业登记条例》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并填写《空岗登记报告》;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招工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用人单位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及户口本;

4.用人单位携带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

5.请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和外区劳动部门开具的提档信及招工录用花名册,提供失业人员档案查询服务工作,协调各口档案传递和档案库运作。

二、企业退工退档:

办理部门: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14

联系电话:28275815

办理依据:《劳动法》及《失业保险条例》

办理程序:

办理退工提供材料:

1、人事档案;2、工资档案;3、养老保险手册;4、个人帐户记载表;5、劳动合同书;6、就失业证;7、连续工龄审定表;8、原始录用凭证。

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提供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其他情况:

1.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2.开除、违纪辞退、除名(连续旷工30天以内)应提供开除职工审批表;违纪职工审批表;除名职工审批表;劝告通知书;考勤表。

3.不享受失业救济人员,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签署企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原因退工,请随时咨询。

5.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请携带:就失业证;户口册;企业通知由本人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南开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用工备案: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7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2747.4291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用人单位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及户口本;用人单位携带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须劳动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招工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招 工备案手续。

办理依据:《天津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市政府69号令 津劳局[2004]346号文件

二、企业退档、退工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8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2747.4291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

1、用人单位携带企业坐落区开据的退工审批表及终止解 除劳动合同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

2、用人单位携带职工档案,档案中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工资档案、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记载 表、养老保险转移单、劳动合同书、《就、失业证》、连续工龄审定表、原始录用凭证。

2)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提供: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其中:

1〉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2〉开除、违纪辞退、除名辞退(连续旷工30天以内)应提供:开除职工审批表、除名职工审批表、劝告通知书、考勤表。

3〉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签署企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原因退工,请随时咨询。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30日内应办理完成退工退档手续。 办理依据:《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转移档案的操作程序》和 津劳局[2004]346号文件

宁河县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9591513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与3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30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与31—200名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待市局批复后方可办理

办理依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办理条件:1、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2、企业改制

退工;3、企业破产、解散;

4、劳动合同期满;5、矿工除名;6、违纪辞退;7、判刑劳放的。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持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失业科,然后报市处审批

申办材料:1、合同终止的:需报审批表、名册、合同书;

2、企业改制的:需报方案、企业改革委员会、县政府的批件;

3、企业撤消、解散、破产:需报方案、工会意见、工商税务撤照证明、县政府的批件。

(企业破产的需有依法破产的证件)

二、企业退工存档:

办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9591513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天津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通知(津人发[2000]14号)

办理条件:1、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2、职工档案。

办理程序:1、核实所需要件;

2、用工单位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3、上网登记录入;

4、在就、失业证上进行失业登记并加盖公章;

5、办理存档手续。

办理窗口:

申办材料: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就失业证;

3、职工养老手册;

4、人事档案;

5、社会保险转移单。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办理部门: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局

办理地址: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

联系电话:25761730

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办理程序:企业在工商注册后应到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申办材料: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办理企业招用员工调档手续

办理程序:

1、招聘在职人员和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填写职工登记表(领取)开具商调函(当天办理)领取劳动合同书,回原存档单位提档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存档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证。

2、招聘档案在各区劳务市场的失业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填写职工登记表(领取),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就.失业证》,开具提档信(当天办理),回所在区劳务市场提档,交回档案和《就.失业证》办理存档手续。

3、企业招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按如下程序办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持有《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到我局审批(当天办理),回学校或北方人才市场换《报到证》,属《就业协议书》的学生由学校邮寄档案,属《推荐表》的学生自行提档,办理存档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证。

三、存档人员办理调出手续

办理程序:

1、属企业员工的持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调往单位调函到我局转档。

【篇三:2016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招聘40人公告】

/liaoning/ 辽宁事业单位招聘:2016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招

40人公告

欢迎关注,2016辽宁事业单位大部分考试科目为职业能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需要看考试公告,查看最新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信息。辽宁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辽宁事业单位考试资料供考生备考学习。 沈阳八一公园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经街与和平北大街之间,现八一公园提升改造成为军事主题公园,并被确定为国防教育基地。因公园发展建设管理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人。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人。其中讲解员5人,女性;专业技术人员5人,男性;巡视管

理人员30人,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无治安处罚记录,本人及直系亲属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4.户籍不限;

5.要求国家承认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男士年龄35周岁以

(198111日以后出生),身高175cm以上,女士年龄30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

讲解员要求具有中文、新闻、旅游、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为退伍军人,且具有相应的军事设备及相关机械设备修理维护经验;

6.需服从和平区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岗位调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1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省人才市场东100);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兵需提供退伍证)3张一吋同底免冠彩照、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下载的报名表现场报名;

4.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四、考试

中公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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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ning/

1.面试。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2.面试时间:2016120日早8:00,迟到20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需持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点);

4.面试结束后第二日请及时登录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查询面试成绩及体检通知。

历年辽宁事业单位真题请查看:历年辽宁省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汇总

五、体检和培训

1.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数量等额人数安排体检

2.面试成绩60(60)以上者方可参加体检,面试末位总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

3.培训。体检合格,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体检或培训环节出现空缺时,按分数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试用期

培训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待遇、合同

1、招聘人员性质。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2、管理模式。管理上由和平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3、工资待遇。

讲解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3000/+绩效500/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巡视管理人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绩效500/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4、合同签订。试用合格的人员,由和平区城市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和平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5、续聘续用。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辽宁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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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271a578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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