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济会办〔20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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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属局委办工会、市直属企事业工会:
为确保今年我市考上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都能按时入学,不让他们因家庭困难而失学,按照省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和对象
(一)资助原则
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总工会以及各县市区总工会主要救助所属区域内的困难行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机关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救助。对于已经受到社会其他机构救助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
(二)资助对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适当的资金救助:
1、纳入各级工会特困职工档案的特困职工子女,参加2011年高考且被大学录取的本科新生(不含音、体、美专业和军警学院学生),非计划生育户家庭的申请对象不予救助。
2、暂未纳入特困职工档案,但确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突发或偶然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供养子女上大学的职工子女。
3、在城市上学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4、家庭特别困难不经救助继续学业特别困难的在读本科特困职工子女。
二、资助程序
1、特困职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工会单位签署意见,报上一级局委办工会审核,局委办工会审核后报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户口薄、家庭主要成员(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特困职工证》、考生录取通知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资助困难大学生推荐表》一式三份(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需详实);居住地居(村)委出具的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3、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接到申请材料10日内对申请资助对象的家庭困难状况进行入户走访核查。
4、根据调查情况研究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在大学新生秋季开学前举行济宁市工会2011金秋助学资助仪式,集中发放助学资金。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给予2000元-4000元的资金救助以及物资帮扶。
四、活动时间
2011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时间安排是:2011年7月10日开始,9月10日结束。市城区困难职工子女申报金秋助学活动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是工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和保障民生,推动和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的一项具体行动。各级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助学方案。严格资助范围,规范资助程序,确保“金秋助学”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深入调查,摸清底数。要以困难职工档案为重点,做好对困难职工家庭高考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资助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帮扶救助信息录入全总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3、整合资源,突出特色。要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对“金秋助学”活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开展助学爱心帮扶行动,广泛动员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助学活动,要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不断拓展助学范围,加大助学力度。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通过助学启动仪式、组织金秋助学志愿者活动、召开救助大学生回访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各地捐款企业和捐款个人的善举,选树通过金秋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不断扩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社会影响。
5、其他具体事宜。市总工会将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2011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资助仪式。
为确保助学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市总将于适当时间在相关媒体上对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拟资助对象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总工会务于8月15日前将拟资助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附件3)于9月5日前上报至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济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地址:市中区供销路39号,联系电话:2603539(传真),2605151;电子邮箱:jnbfzx@163.com。
附件:1、2011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推荐表
2、2011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拟资助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11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济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11年7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25b4d33ee06eff9aef807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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