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流血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机制”,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那谁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领3元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器(创业园)。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自主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
山东:扩大升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支持范围,通过财政奖支持,鼓励政府、高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抢、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提供优良的创业平台。
安徽合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房租、水电费补贴,为大学生提供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内蒙古: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业态创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课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西藏拉萨: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预计将于2016年6月完工建成,届时,拉萨市的大学生们可以在孵化园内直接享受到见面场租费等多项“政策红包”。
1、学生网上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一、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1.政策依据: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
2.申报条件
ü高校毕业生在高新区租经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
ü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5年以内的人员;
ü高校毕业生领取营业执照后正常经营1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房租补贴;
ü使用自有房租创业的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因各种原因在房租补贴享受期内停业、歇业,补贴至停止日。
3.资助标准
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租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
1.政策依据: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
2.申报条件
ü企业条件:同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申报条件1-4”.
ü高校毕业生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以上学历,创业者要求毕业5年以内,吸纳的就业人员为毕业2年内;
(2)就业人员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学(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学的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内;
(3)单位所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为初次享受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本单位做完就业登记手续;
(4)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日期必须与就业登记时申报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3.3+1补贴
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做好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68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
2.企业条件
按照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引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符合“微型”或“小型”企业条件。
3.高校毕业生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就学(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学的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内;
(2)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大专以上学历;
(3)单位所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为初次享受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本单位做完就业登记手续;
(4)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日期必须与就业登记时申报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4.资助标准
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给予一年的企业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
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社保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做好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68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
2.企业条件:成立期限在5年内,非上市公司,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3.高校毕业生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学(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学的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内;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两年之内,大专以上学历;
(3)单位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为初次享受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本单位办理就业登记;
(4)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日期必须与就业登记时申报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4.给予一年岗位补贴和社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企业部分。
1.申请对象
本实施方案所称“大学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在校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优惠政策
(1)小额贷款。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额度范围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高于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
(2)税收减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64efee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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