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09-15 02:15: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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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读书笔记

什么是公正?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期待能够公正,做人做事都要讲究公正,但公正的真正的意义内涵我们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在《公正》一书中主要讲述了功利、道德、自由三个方面,其中的一些选择问题值得令人思考,思考中发展,有些选择是那样的艰难,甚至于你都不愿意面对着这样的选择困境并去思考。这时候,你会怎么处理呢?最好是处理之后能够尽量做到不后悔,下面本人就讲述一下个人感触较深的事例并发表个人看法:

第一件事是失控的电车。其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辆有轨电车在轨道中行驶,不幸运的是刹车失灵了。而在其前方有五个工人在工作,在轨道拐弯的轨道上只有一个工人在工作。假设这时候你是电车司机,你会怎么选择呢?大部分人觉得应该拐,牺牲一个人挽救了五个工人。再假设这辆电车又一次的失灵,而你这次站在轨道上,你旁边站着一个魁梧大汉,你如果把他推向轨道刚好制止住这辆电车,从而挽救了五个人的生命,大多数人都觉得这是不应该,不符合仁义道德的。同样是用一个人的生命挽救五个人的命,第一种情况可行,第二种却不可行。实际上,我想说这平衡的是我们的思维和道德,在那一瞬间相信大家都犹豫过,甚至于我们不想作出选择,但是时间紧迫而且必须作选择,然而我们的决定是如此的无主。我们不想看到一个人的生命离去,不仅因为我们没有正当的权利,更是因为我们的道德在控制着我们的行动。我们有时候将道德推理看做是说服他人的一种途径,然而,它同时也是一种弄清我们自身道德观念,弄明白相信什么以及为什么如此的途径(引自《公正》第9页)。

第二件事是阿富汗的牧羊人。一个由美国海军士官领导的四人特殊军事小组,在阿富汗执行一个秘密的任务:寻找一个塔利班领导人。不幸的事发生了,他们被两个牧羊人发现了其中还带者个14岁的小男孩。现在该怎么办呢,是杀了他们还是放他们走?队友们支持杀了他们,这名海军士官犹豫了并最终做出了决定是放他们走。很不幸,后来这个军事小组被塔利班发现而且致使小组其他成员遇难,还导致了来救援的十几名士兵遇难,这位士官最终跳下山坡被人救起。后来这士官说,这是我一生中作出的最愚蠢,最糊涂,最笨的决定(引自《公正》第10页)。但是我想说在后果不确定的情况下杀了他们,到后来就真的能够做到不后悔吗?杀害几个手无寸铁的平民,在道义上是不允许的,假如选择从人数伤亡的后果来看,那么杀害他们就是必须的,但在道义上是就逃不了良心上的谴责。不能杀害他们,不能剥夺了他人生命,至少不能从后果来看就以为是值得的。

第三件事是17岁男孩被献身。一艘四人的救生艇上,正在进行一场剥夺男孩生命的裁定,17岁孤零零的男孩生了病是如此的虚弱,他的生命似乎不是他自己的了。食物全无,只有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来维持接下来的生活所需,最终他们杀死了男孩并且得救。功利主义者: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引自《公正》第13页)所以他们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这使得幸福最大化了。但是从道德上说,结果并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全部(引自《公正》第13页)。假如在他们刚杀害这小男孩,两个小时后就获救了,而男孩可能还是活着的,这样的话他们的良心是否会不安呢?假如就这样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那么我们的人性是多么的可怕,这样以得失算计的做法是正确的吗?而这就真的是获取大于它所带来的损失吗?

第四件事是辅助性自杀。在德国的一个小村庄,一个软件工程师回应了一则关于寻找一些自愿被吃掉的人的广告。应聘者没有经济补偿,而只有这种体验本身。这个工程师最终同意了,同样的被杀死了,肉也被吃了。假如按照自由主义者:我们拥有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我们能如自己所愿地对待它们(引自《公正》第29页)。这个来看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从我们的道德观念上看却是那样的残忍,不符合我们的道德观。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自由的权力包括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力?那么代孕合理么?器官买卖呢?这个是正当的吗?

我们拥有自身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断追求自由,也真的希望能够自由,在看上去自由的表面下的我们并不自由,我们受到了生活问题尤其是经济问题,我们不得不低下了头,在低下头的瞬间就注定不自由了。在当今中国出现了种种问题,这些问题令我们耳不忍闻,目不忍视,我们自由吗?就说说强拆问题,虽然其中有一些钉子户,但是他们的权利是正当的。居民住的好好的却因为一句话我们就必须要被拆,事先有为居民考虑过吗?为什么不愿拆迁,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应有的自由权利。在没有得到所有者的同意就被强拆了,他们明天生活会怎么样,不知道。甚至者引火自焚都无法改变拆迁的决定,就是仅仅为了不就是那点经济利益,但是我告诉你,它更是刺痛了更多居民的心。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人在危急关头剥削自己的邻居以获取经济利益,那么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良好的社会(引自《公正》第2页);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在人们紧急的时候维护好人民的利益,那么这个政府就不是一个良好的政府。要看一个社会是否正义,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们所看中的物品——收入与财富、义务与权利、权力与社会、公共职务与荣誉等等(引自《公正》第7页)。

康德认为,功利主义是不对!因为我们人类是理性的存在,值得拥有尊严和尊重。(引自《公正》第41页),再者道德并不与使幸福最大化以及任何其它的目的有关,而在于将人作为目的的本身而加以尊重(引自《公正》第41页)。人本身就是目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认同自由主义者,但是他对于自由的定义远远比你在超市里选择苹果还是选择梨要严苛得多,他认为选择苹果还是选择梨的时候的你是不自由的,因为你是欲望或者偏好的奴隶,而自由地行动就是自律地行动,自律地行动就是根据我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于本性或社会传统的指令(引自《公正》第43页)。(话说看到这里,我就不禁想起了康德有个自己的生物钟,并且严格的遵守几点吃饭几点散步之类的规则的故事。。。多么滴康德)。那么什么样的法则符合康德说的呢?校验原则有两条1.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2.将人看作目的而非手段。第一个十分十分绕,暂且不去说它,第二个是一个很方便的校验方法。看到这里,我在想,因为人本身有理性因而值得尊重,而不是因为我们的生命和自由来自于上帝,这种讲法其实推演到后面是不是也有点虚无呢?为啥人本身具有理性,难道不是天生的么?这种天生的品质值得尊重听起来怪怪的,阿是意思是鸟类会飞也,多么值得尊重一类的?我觉得他的想法多多少少也是有点迷茫,因为伊过于重视动机这种东西,推到极端以后还是怪怪的~。不过总体来说,他的理论我觉得还是很强有力的。

物品之间有所区别,因此以同样的方式——作为赚钱的工具或被利用的对项——来对待所有的物品是不对的。(引自《公正》第39页)在这里我想说下,人并不是物品,我们不应该把人给予物品的方式去衡量,难道就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他不应该获得这项幸福他就必须去遭受极大的痛苦吗?难道他的生死也可以服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呢?凭什么剥夺他正当的权利,仅仅是为了能够使得幸福的最大化?

在当今的社会中,公人之道,正人之事,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出于习俗而做事的人,并没有作出任何选择。他也没有锻炼自己的辨别能力,没有追求什么是最好的。心智和道德与肌肉一样,只有通过使用才能得到提高(引自《公正》第20页)。在这里本人仅为促进大家对一些道德、自由、功利的思考将自己关于正义的观念附注于批判性的检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085a9fb04a1b0717fd5dd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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