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核意见参考

发布时间:2020-02-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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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核意见参考
各项目部:
为提升项目部一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质量,深入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市建质发【201826号)文件中的要求,监理处对文件设计方案审核的内容进行整理汇总,收集整理各项目部专家论证意见,提供项目部使用。
新的规定,明确了超规模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前应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经专家组组长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需再次进行审查。
要求项目部及时、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审查安全保证措施、人员配备和分工、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等内容,能提出明确审核意见。

附件一:方案编制、审核和论证相关要求 附件二:专家论证意见参考

第二监理处 2018/10/13


附件一:方案编制、审核和论证相关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查意见应明确。
4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修改结论经施工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专家组组长审核,专家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5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6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施工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七)验收要求;(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附件二:专家论证意见参考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论证:
1、应依据JGJ202-2010规范7.0.3条完善专业分包合同,完善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计划,周转构配件质量要求。
2、细化附着装置设置在窗洞上部等处预埋螺栓孔的具体位置尺寸、穿墙螺栓安装质量要求,防倾装置安装措施,架体变截面、分片端部及塔吊附着处加固、防护措施:明确附着装置附着处结构混凝土强度要求。
3完善架体提升安个控制措施,保证防倾装置、防坠装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及架体防护保养要求。
4细化安全使用全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交底程序、安全检查验收程序。并严格进行分片分段联合验收:高空拆除应另行编制专项方案完善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窗洞上部附着装置交装螺栓孔预埋位置偏低:架体底部封闭防护及层防求同步设置:局部花篮螺栓止退措施不到位,架体在塔吊处外侧纵向水平杆未及时卸料平台处架体搭设不规范、料台钢丝绳影响架体。

基坑支护、降水论证
1.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汇报设计情况、专家询问、查看现场,并对支护、降水设计图纸、文件评审后认为,该支护、降水设计选型基本合理,计算符合规范规程要求,支护降水设计方案基本可行 2.建议
1AGB排桩支护地段应根据现场实际开挖情况,调整排桩桩顶标高,并对桩顶放坡段采取支护措施。锅炉房地段西侧及东侧设置排桩支护。在既有建筑地基下采用旋喷锚索施工,对已有建筑地基存在一定影响。
(2降水应充分考虑到地下水位的季节性变化和电梯井的降水要求,建议适当减小降水井间距,并在坑内增设降水井。补充降水排水管网平面布置图。复核降水计算的渗透系数、单井出水量、含水层等有关参数;
(3设计应进一步查明基坑周边管网、建筑物基础埋深及处理类型,补充、完善设计图相关内容。
3.评审会议中专家及参会领导提出的口头建议也应作为优化设计的依据。 4.基坑应采用动态设计,当开挖后周边环境及地层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相符时,及时修改补充设计。
5.当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施工单位确定后其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应报西安市质安站进行专家论证。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论证:
1、完善方案编审程序、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内容;JGJ202-2010规范7.0.3条规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及安全专项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安全职责,细化方案劳动力计划,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件;明确架体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尤其是周转使用的受力构配件。 2、细化各个栋号架体主要技术参数,细化架体卸料平台、变截面处搭设要求及安全加强措施:明确非标附墙支座型号及安装要求;完善架体附着在不同部位结构处的附着装置安装形式及安全保证措施,细化平面布置图中卸料平台的位置;明确架体与墙体之间层间水平防护要求。
3完善防坠装置防污染措施及架体维护保养要求,完善悬臂端部拉接加固措施;完善极端天气安全防控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内容;完善安全技术交底程序,并严格执行。
4、细化架体提升施工工序,应严格按JGJ202-2010规范8.1.38.1.4条规定进行架体提升、使用前的联合检查验收。架体拆除应另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现场搭设应严格按方案执行。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论证: 一、 结论
经建设、设计、支护施工和土方开挖施工单位情况介绍,专家现场查看并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后认为,基坑支护设计选型台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写内容基本齐全,方案基本可行,论证通过。 二、意见与建议
1基坑支护设计应补充坡道位置及其支护措施,补充基坑防排水设计。明基坑深,复核MN段基坑边坡安全度,必要时采取加措施
2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补充基坑巡视巡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救援路线及应急措施
3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补充审批签章手续、编制据、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基坑开挖平面图(分段开挖序字、方向、分层开挖厚度坡道参数;补充治污减及环境保护等措施;提供拖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件。
4土方开挖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坡率、配合支护,分层、分段开挖,严禁超挖。基坑坑口应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应做好基坑坑口及坑底的防、排水措施。 要求
1设计应采用态设计、信息法施工,当开挖后基坑周边环境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完善方案。
2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道路等进行变形监测工作。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补充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后实施。当建设手续完善后应到有关质监部案。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1.局部填土厚度较大,应根据不同填土厚度分别设计基坑支护措施,明确花管土钉的注浆量。要求补充施工坡道位置和相应荷载条件下的支护措施
2.补充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补充施工期间对基坑和周边设施、临建的监测,日常安全巡查、预警工作
3.基坑应按照“信息法施工,动态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土方开挖应与支护施工相配合;土方开挖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坡比分层、分段开挖,及时进行支护施,严禁超挖。
4,基坑边坡周边要按设计要求限制堆载;施工应做好基坑坑顶、坑底的防排水措,特别是施工用水的有序排放。
5.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及周边既有建筑物进行变形监测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L.基坑支护设计应明确旋喷锚索施工参数,花管注浆参数
2.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完善签字审批盖章手续补充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旋喷锚索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补充危险源辨识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措施补充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件
3.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补充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补充土方开挖顺序、向及分层开挖厚度:补充危险源辨识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措施:补充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件。
4.土方开挖应严格按照设计坡率、配合支护施工,分层、分段开挖。严禁超挖基坑坑边应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和警告、警示标志;基坑周边应按设计要求限载。基坑支护及使用过程中应儆好基坑坑口及坑底的防、排水措施, 特别是雨水及施工用水的有序排放;
5.设计应采用动态设计,信息法施工,当开挖后井坑周边环境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支护方案
6.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及周边已有道路,(筑物进行变形监测基坑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巡视巡查工作。
7.基坑支护和士方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补充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后实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论证:
1、完善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方案的编审批手续;补充组织机构,核实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件;完善架体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尤其是重复使用的主要受力构配件。
2、细化架体附着装置、承重调节顶撑、防倾防坠装置以及提升机构安装和使用要求;完善架体特殊部位、悬挑处加强措施:支座设置在截面较小梁上的应有加固措施(12910等点位
3、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JGJ202-20108.1.38.1.4条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按JGJ202-20104.5.3条及时检查防坠器的有效性;切实落实住建部[2017]12(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措施及相关要求。
4、完善极端天气安全措施(如雷暴大风天气、临电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技术交底程序,并严格执行。
5、架体高空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况另行编制。现场查看:架体正在搭设,翻板、踢脚板、防撞网等封闭防护措施以及特殊部位加强措施等应同步搭设。料平台应规范设置。

非标准搭设吊篮论证:
1、补充完善施工方案及审、批程序;完善应急预案;补充总包、使用、租赁各方安全协议内容,明确各方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认真履行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手续; 2、吊篮前支点须做稳固及防挪移措施;后支架配重做好稳固、防挪移措施; 3、在用安全锁须在有效标定期内
4现场应设置安全区域及警示标识;电缆线、安全大绳与建筑物接触直角处须做软保护措施;重锤、限位装置应按规范安装。


高支模论证:
1、专项方案应依据住建部[2018]31号文完善审核审批程序、编制依据、砼浇筑方案及浇筑顺序与方法,细化安全保障措施及季节性施工措施;完善架体材料及搭设的验收、安全技术交底程序等。
2、专项方案应完善各高支模架体的构造要求,完善细化各高支模区域平面图,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体系立面图、剖面图、竖向、水平向剪刀撑布置平面图,梁下支撑详图连墙件(顶墙抱柱布置及其节点大样图,细化剪刀撑的设置位置及构造示意图,补充支撑体系的监测布置平面图,补充支撑架的立杆下标高不一致的构造措施和支撑在楼板上的结构加固措施等。 建议:高支模区与非高支模区的支撑架体应有效连接;梁下应用顶托承力。 3、专项方案应根据现场架体类型、实测钢管壁厚、旧钢管的折减系数、施工荷载及立杆顶托实际伸出自由长度按现行规范JGJ30-2011复核不同尺寸梁、板支撑架体的安全性;完善立杆地蓄承载力的验算。
4现场高支模架体搭设时应严格按照规范及修改后的方案要求进行,在搭设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及验收,搭设完成后应履行各责任单位的联合检查及验收程序。
现场情况:顶墙抱柱(部分未同步设置;水平杆不连续,且采用对接连接;剪刀撑搭设不规范。

爆破论证:
1、细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注明相应排洪位置措施及方案。
2、补充必要的编制依据,注明相关的规范及规程,完善爆破、通风,环保相应章节内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支护方案及施工方案进行,必须做好评细的技术交底,确保施工
4,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地质变化观测,详细掌握采空区(小煤窗、填坑现状,如有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灾害(放水、防爆、防电及通风等措施,进行动态设计动态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0438ef4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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