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课后作业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6-09-14 22:31: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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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习题

本次作业共八道计算题(总分100分,其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10分)(1)某家电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为了促销,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电100台,实际收取含税价款50万,同时收购的旧家用电器合计5万,计算该项业务销项税额。

2)某金店为一般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对外销售新项链共计5000元,收购的旧项链作价3000元,计算该项业务销项税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1)销项税额=500000+50000)÷(1+17%)×17%=7.99(万元)

2)销项税额=5000-3000)÷(1+17%)×17%=290.60(元)

解析:以旧换新销售货物的,不扣减旧货物的价格,但金银首饰除外,且在未说明的情况下,其价格一般为含税价。

2.(10分)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2月销售已使用过的旧车一批,其中机动车一辆(20089月购入)原值15万,售价5万;电动车10辆(20105月购入)原值3/辆,售价1/辆。计算销售旧车的应纳税额。(若无特殊说明,零售价均为含税价)

答案:销售旧机动车的应纳税额=50000÷(1+3%)×2%=970.87(元)

销售旧电动车的应纳税额=10000×10÷(1+17%)×17%=14529.91(元)

解析: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12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12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7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本例中,销售时间为152月,所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1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

3.(10分)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地板用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提示: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2)计算甲厂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

3)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1)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业务(1)外购地板用漆的进项税额34万;

业务(2)委托加工的进项税额1.36万元;

外购木材进项税额=42×13%+1.91×11%=5.67(万元)

当期进项税合计=34+1.36+5.67=41.03(万元)

2)计算甲厂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

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76.5+5.1=81.6(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81.6-41.03=40.57(万元)

解析收购免税农产品按13%的规定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410分)某家用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9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特种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6000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20000

2)销售电视机8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400元;每售出一台可取得厂家给与的返利收入200元。

3)代销一批数码相机并开具普通发票,企业按含税销售总额5%提取代销手续费15000元,当月尚未将代销清单交付给委托方。

4)当月该商场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75500元。

5)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DVD播放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两项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还有40DVD播放机未向厂家付款。

6)购置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70000元,增值税税额11900元。

7)另知该商场上期有未抵扣进项税额6000

当期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运费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

  (1)计算该商场9月份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9月份的销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9月份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

19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00×50600×100)×17%1190080×200÷(117%)×17%+600032575.21(元)

2)当期销项税额=160000÷(117%)×17%20000÷(117%)×17%2400÷(117%)×80×17%+(15000÷5%)÷(117%)×17%175500÷(117%)×17%123141.03(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23141.0332575.2190565.82(元)

解析:返利应冲减进项税金。

5.10分)甲货物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货运收入,并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万元;收取价外收入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与乙货运企业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收取全程不含税货运收入75万元,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支付给乙货运企业(一般纳税人)联运运费,并取得乙货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

  (3)支付本月座机话费,取得电信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话费1万元。

  (4)当月购进5辆运输用的卡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55万元;购进一辆办公自用的小轿车,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

  (5)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取得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租金6万元;

  (6)当月一辆运营货车需要修理,取得汽车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维修费1.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

  (2)计算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

  (3)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答案:

  (1)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200+4)÷(1+11%)×11%+75×11%+6×17%=29.49(万元)

  (2)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30×11%+1×11%+ 55×17%+23.4÷(1+17%)×17%+1.8×17%=3.3+0.11+12.75+0.306=16.466(万元)

  (3)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29.49-16.466=13.024(万元)

解析:营改增后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不动产租赁业务增值税税率为17%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不含税价

610分)某市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2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毛巾生产企业购进毛巾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

3)购买一批建材用于修缮仓库(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

4)购进电冰箱1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000元,但商场因资金周转困难仅支付了4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支付。

5)零售服装、鞋帽等,取得含税收入300000元;

6)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上月外购的日用商品,账面成本5850元(其中运费成本850元);

7)外购电脑3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台不含税售价5000元,购入后将6台用于办公使用,10台捐赠给希望小学,剩余14台全部零售,零售价每台8500元;

8)将使用了4年的小汽车对外转让,取得含税收入56000元;

9)将一批库存的棉被捐赠给地震灾区,账面成本为80000元,同类棉被不含税市场价格为10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上月留抵税额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商场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 该商场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30000×3%250000×17%5000×30×17%+5000-5850850)×17%-850×11%=76356.5(元)

(2) 当期销项税额=300000÷(117%)×17%8500×(1014)÷(117%)×17%100000×17%90230.77(元)

(3) 该企业对外转让小汽车的应纳税额=56000÷13%)×2%=1087.38(元)

当期应缴纳增值税=90230.7776356.51087.3814961.65(元)

解析:购买建材用于修缮仓库,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购进电冰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否支付货款都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金抵扣进项税。

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需做进项转出处理由于货物与运输费用税率不同,需分别计算进项转出。其中货物按17%的税率,转出(5850850)×17%;运费税率为11%,转出850×11%

对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且不得抵扣),应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且计算出来的税额是应纳税额,不是销项税额

7.(20分)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3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小电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

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15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后将材料运回企业海关填发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销售50件自产A型小电器,价税合计取得收入12360元。

4)将2件自产A型小电器无偿赠送客户试用。

5)将使用过的一批包装物出售,取得含税收入2472元。

6)将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出售,原价40000元,含税售价15450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

2)该企业出售包装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

答案:(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15000 ×(1+6)×17=2703()

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也要使用规定税率计算增值税,不使用征收率。

(2)该企业出售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2472÷(1+3)×3=72()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它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设备应纳的增值税=15450÷(1+3)×2=300()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12360÷(1+3)÷50×(50+2)×3+72+300=374.4+72+300=7464()

8.(20分)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20152月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型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另外,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含税价);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4)销售201310月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辆售价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6万元(不含税价),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5万元(不含税价),取得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请完成下列要求: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的销项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

(1) 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1%)×11%=14.18(万元)

(2) 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 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 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17%×5=0.85(万元)

(5) 外购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11%=10.86(万元)

(6) 外购农产品可抵扣的税额=30×13%+5×11%)×(1-20%=3.56(万元)

(7)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14.18+4.25+3.74+0.85-10.86-3.56=8.60(万元)

解析:1)运费与货物销售分开核算;(2)要先把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格;(3)自用新产品无同类销售价格时,按成本利润率计算计税价格;(4201310月份购进的摩托车在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201381日以前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不能抵扣进项税,20138月以后购进的可以抵扣),所以后期在销售时要按适用税率征税,注意区别于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5)营改增后,运输业可抵扣税率变为11%;(6)外购农产品可按买价的13%抵扣进项税,属于购进农产品的运费也可按适用税率抵扣进项税,但用于不得抵扣用途的部分要扣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ec640b8f7ec4afe04a1df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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