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
村卫生室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二、人员:
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山区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诊查床 听诊器
体温计 血压计
身高体重计 接种包
出诊箱 至少5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
药品柜 有盖方盘
消毒缸 高压灭菌设备(备注:如全部使用一次性用品可没有)
污物桶 资料柜
健康宣传版
(二) 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物。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d514bb3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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